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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全全本名陆婉怡,是个娇小玲珑美丽异常的女子。很小的时候,旁人都说她长大以后肯定有出息,家长于是也卯足了劲儿地培养。可是,总是当她真的长大后,却发现自己并不真的快乐。于是她认为,在她和幸福之间,存在着一种属于缘份的东西,一种命中注定无法躲避的东西。

第一次遇见林金荣,是在曼谷的航空售票处。没买到八月五号的票,陆婉怡很有些心焦。当她从窗口挤回来时,看见一个小男生正眉飞色舞地与另一个人说着什么。陆婉怡的第一个印象就是:他的嘴真大!而且心里愤愤地想:有什么了不起的?不就是要去美国吗?有什么可值得炫耀的?

九号那天,陆婉怡去机场买临时票,又碰到他。他问陆婉怡:“你要走吗?”陆婉怡说:“走,说什么也走。”在那个夏天,所有离开那块土地的人,都有一种仓促逃命的感觉。所以,他们一起买了票,是头等舱的,自然就坐到一起了。

那时,在陆婉怡看来,他是个根本不起眼的小男生。她觉得,在自己生活里有过的那些男孩子,各方面比他好多了。在飞机上,她几乎没和他说什么话。尽管后来,他跟陆婉怡说,陆婉怡睡着的时候,把手臂搭到了他胸前。

到了纽约,郎之嵩的朋友去机场接她。她知道林金荣没有人接,心想大家都初次来异国他乡,理应尽量帮助,就让他一起去了那人家里。第二天,陆婉怡去“强森”车站,林金荣去送她。上车之前,她礼节性地和他握握手,说:“以后再联系。”也许是命运安排,就在她踏上车的那一瞬间,她回头一望。就是这一望,给她带来了灾难:她迄今为止的生命里最痛苦、失落最多的恋爱。

那时,林金荣站在那里,疲倦不堪的样子,满脸的茫然,无助。陆婉怡的心底,有那么一丝东西微微抽动了一下,顿时是满腹爱恋和心酸。她真想走下车,回去,紧紧地拥抱他一下。但是,她没有。可她知道,今生今世再也忘不了这个小男生了,有种朦朦胧胧的东西,悄悄泛起。陆婉怡从此便感到,她和这个小男生之间,或许会发生点什么不一般的事情。

“强森”车站,是在四十二街一座大楼里。但是,不知为什么,陆婉怡的记忆里,总是有那么方灰蓝的天,一轮发白的太阳。林金荣显得又瘦又小,象个与妈妈走散了的孩子一样不知所措。

一切安排好后,她给他写了封短信,他的回信也不长。她真正想起他的时候,是秋天。

陆婉怡惊异,第一次来到异国他乡,怎么会有这样一个秋天!

那枫叶是怎样的红啊,红得触目惊心。陆婉怡担心,它们随时会滴下淋漓的鲜血。她感到恐惧不安。那满山遍野的燃烧,是种太疯狂太绝望的美丽。陆婉怡被深深地感动了,她似乎能悟到一种怎样的热烈和执着。每一片红叶,都有一个美得惊人的梦,不然,它们不会这样毫无保留地炫耀自己。陆婉怡知道,它们不会长久,不会的。

风雨来得也是出乎意料地早。不到两天,红叶全凋零了,泥水中,行人的脚步毫不留情地碾过,陆婉怡觉得红叶在哭泣,在流泪。就在那个时候,她更深深地感到了一种孤独,一种深藏心中,郁积已久,却又表达不出的孤独。初来时那种新鲜和兴奋消失了,一种极度的厌倦和寂寞绝望地攫住了她。每天走过森林的时候,她只想放声哭喊,或者走进去,向森林深处走进去……因为孤独,所以总想逃避点什么,远远地。但她无力逃避,她不能逃避。悲哀笼罩着她,忧郁追逐着她。日子一天天寒冷阴暗漫长起来,陆婉怡每天所盼望的,就是黑夜降临。夜晚,黑暗中,她拼命地思念呵,思念时,她咬住被角无声地哭泣。

她想郎之嵩,想她新婚即别的丈夫,尽管那婚姻是某种特定情境下的产物。想起机场上,她只是握了一下他的手,说了声“我走了”,然后泪流满面地进了候机厅。不是因为离开郎之嵩,是因为离别,离别总是让她心碎。后来,郎之嵩告诉她,他在机场外一直等到飞机起飞后看不到了才离开。从那后,他一直失魂落魄……陆婉怡从不记得郎之嵩有失魂落魄的时候。郎之嵩,我等你来,我一定要履行自己的承诺,给你做个好妻子。我要让你因为有了我而幸福、快乐,我发誓要做到。没有郎之嵩,陆婉怡无法度过几年前和初恋的男友,那个小有名气的校园诗人分手后那段痛苦的日子,更不会来美国。她告诉自己要报答他,用自己的一生做代价。当然,理智上她知道,有些亏欠,她永远也报答不了。

但是,是一种什么样的力量,让她想起了林金荣,想起那个小小的男孩。她想她应请他来,来看看这样一个凄艳绝顶的秋天,纽约那样的大城市,是看不到这样让人心悸的景色的。她写了封信,他回信说太忙,来不了,可是在她心里,却莫名其妙升起一种期待。期待什么,她并不知道。

那时,她写了一首诗:

梦想里没有了你的歌声

多么深沉的日子啊

我打不开

……

是怎样的星星呢

我们一起怀念雪夜

你唱起轻快的歌谣

拉近山边温暖的雪

……

陆婉怡不知这首诗是为谁写的。但她依稀仿佛地觉得,什么时候,有过或将有那么一个冬夜,柔软的白雪,轻曼地覆盖着大地,密密匝匝的没有叶子的树枝,多情地捧起一勾新月,天空是淡紫色……灯光下,陆婉怡听他唱歌,没有歌词……他的面容好忧郁,眼神好悲伤……她轻轻捧着他的头,吻着他的黑发,柔声地说:“哦,哦,我的孩子,我的可怜的大孩子……”,陆婉怡不知道他是谁。陆婉怡的想象力相当丰富,她常给自己编童话,而且,常浸淫于这样的童话不能自拔。

可是陆婉怡在等待。每日每日,她似乎习惯了望眼欲穿的徒劳的寻找,心已习惯了痛苦的挣扎。在这遥远的异地,她不知为什么要期待,也不知想寻找什么。她不应有时间和闲心去期待和寻找。她知道,正因为这种寻找和期待,她总会失去些什么,总会有什么要离开她。她得为此付出代价。

不知从什么时候,她开始盼望见到林金荣。她编织了好多很美丽的故事,在她和他之间。她很激动地期待着。那将是个温柔宁静的梦境。

直到现在陆婉怡才明白,她从这场恋爱中,只得到苦痛和失落,唯一的原因,就是在故事开始之前,她曾用那样理想,那样绚丽的色彩去描绘过了。图画中,只是那个站在白白的阳光中弱弱的男孩子。实际上,林金荣,他,是一个……那样的……小男人。痛定思痛后,陆婉怡才绝望地发现,自己从一开始就错了,然后是一错再错!错得太完美了--竟然没有什么可挽回的。陆婉怡失去了自己,失去了自己的一切。

一切都是从那个圣诞节开始的。陆婉怡相信,在她以后的生命里,唯一不能忘记的节日,就是这个圣诞节。

期末考试之前,她给他打了个电话,说寒假要去他那儿。从此,她便兴奋异常。她一连几天没睡觉,也吃不下东西。去的前一天晚上,她坐了一个通宵,读完了两本琼瑶的小说。她为自己感到可笑,却又控制不了。她“设计”好了剧情,那将是符合她想象力的一出爱情剧,浪漫而温暖,也许,疯狂。

见面时,他问了一句:“你来了?”陆婉怡只是微微一笑。

陆婉怡觉得有些不安。她心跳得很慌,隐隐地有种兴奋。她告诉他什么也不想吃,只想睡。他去别人房间看电视去了。她睡不着。她把一张小卡片放在他桌上,卡片上是一片红枫叶,还有一句话:“送你一片枫叶,一片相思,你是否把我忘了很久很久……”陆婉怡在上面又写:“希望你喜欢这卡片。……不要在意。我是个极端喜欢简单化的人。”

他回来过几次,陆婉怡总是装睡。可她的心却跳个不停。深夜一点他看完电视回来的时候,她正靠在床头看小说。他们讲了好长时间的话。他先是坐在床对面的椅子上,后来又坐到了床上。他的眼神中有那么一种东西让陆婉怡心跳。陆婉怡不知那是否自己所期待的。

三点多的时候,他告诉陆婉怡:“该睡了。”陆婉怡乖乖地躺下。他说:“我去洗澡。”陆婉怡以为他会去别人房间睡,所以,直到他关了所有的灯,只留下了一盏昏昏暗暗的台灯时,她还是没有意识到真正会发生什么。

他走到床边,坐下,说:“可以吗?”陆婉怡的头,在枕头上不自觉地向里移了移。就是这么一移,给了陆婉怡一个从此不断受伤的机会……陆婉怡到现在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这样……这样地允许自己对他不设防线。难道她期待的,就是这些吗?难道她就是这样相信他吗?这也许是她想象的“剧情”之一,但是,不应这么快的。

不,不是的,一想起那个在灰蓝的天空下白白的太阳里那个小小的孤弱的男孩,陆婉怡就知道,自己心里真正所期盼的,不是这些。那是个如晨雾般朦胧温和的梦,是月光中的小提琴曲,是秋日中,红叶般成熟宁静的相知……不是这样的相亲,这样……象血肉横飞的搏斗一样的相亲。为了这种相亲,她把自己赔进去了。

陆婉怡知道,自己的心中,一生都不会释然……她如何承受得起!

陆婉怡最无法忍受的,就是早晨窗外乌鸦“嘎嘎”的叫声,那么尖厉,那么刺耳。一到四五点钟,天刚开始泛白时,它们就叫开了。陆婉怡总是把窗关得严严的,可是,她对乌鸦的叫声过于敏感,总是能被它们吵醒。她的心“突突”地跳着,怒火在胸中燃烧,咬牙切齿地,她用被子把自己从头到脚严严实实地裹起来,可还是隔不断那种声音。早知这样,她宁可屋外没有小河,没有树林,没有草坪!

她很委屈,觉得一个人在外流浪,为什么总要有那么多苦楚。即使几只乌鸦,也可以置她于死地。这里是十分宁静的,除了清晨的鸟鸣,没有大城市中那种喧嚣。陆婉怡不明白,在纽约时,在林金荣那儿,窗后是医院,不时有救护车的“呼啸”,走廊里,经常有人高声说笑,隔壁的音乐惊天动地……但她能够睡得死死的。也许,枕着一个男人的手臂,和着他的呼吸,心中可以份外踏实许多,沉稳许多,少了那么多惊惧?当从恶梦中醒来,惊魂未定,会不由自主地向他怀里依去,他仍旧酣睡,手却轻抚着陆婉怡的背……这是怎样的一种安全感呢?以前,陆婉怡认定自己是个坚强的女人,因为,她已忍受过许多得不到的悲哀。到了美国,她才发现,自己是那么软弱无能!

以前,有人问她:“陆婉怡,有没有需要男人的时候?”

她诚实地说:“有。孤独寂寞的时候,曾盼望会有人相伴。即使不能相知,孤灯下,能有双注视自己的眼睛。也许因为我是女人,我的世界只有一半。但是没有男人我也能活,我相信,我有足够坚强的神经,承受起生活所强加给我的一切不幸。”

但是,现在她发现,自己迫切需要一个男人,一种依靠。许许多多的时候,她茫然无助如同等待宰割的羔羊。艰难越多,她越想逃避。她尽量地逃避。她常想,如果有个男人在身边,她就可以小鸟般地躲在他臂下。纵然他不是那么强壮有力,但就因为他是男人,他得独自去为她抵挡外面的一切。陆婉怡曾自认为不是个很传统的泰国女人,她曾声言无论在哪一方面,在与男人的对峙中,她决不放弃自己的独立性。但在美国,在这个被认为最能给人独立自主权力的国家,她却心甘情愿地想放弃自己,只想变成一棵藤蔓,去攀援大树。或许,在国内时,她熟稔那种文化,游戈其中,如鱼得水,她熟悉那种人际关系和生活方式,对于所有的挫折,她已具备了一定的抵御能力。在这里。除了英文字母,一切几乎是全新的,她就象一个被断奶的婴儿,又突然地被扔到一个陌生的地方,而且必须自己寻找食物。这种不适应,深深改变了她原有的人格,她从迷惑焦躁到颓废消沉,几乎完全失去了自信。如果有个男人在身边,就会好多了,她常这样想。可她也说不清楚应该有个什么样的男人。

陆婉怡认识李保保,是在刚来康奈尔的第一天。李保保去“强森”车站接她,是泰国学生联谊会安排的。当时,陆婉怡并未记住他,直到一个月联谊会的迎新晚会上,她才知道他的名字。那时她刚疯狂地跳完一支曲子。在国内时,她从不进舞场,只是无聊了,自己会在房间扭几下。可那天晚上她只想跳,拼命地跳,想在地上翻越滚爬,想痛呼乱叫。她闭着眼睛,任心中那种挤压得“咯吱咯吱”响的情绪支配着她的手脚。她和一个高高大大的男人对扭着,也知道自己肯定是一副放浪不羁的样子。音乐一结束,她已汗流浃背,气喘吁吁,一下子摊倒在椅子上。这时候,他端两杯饮料走过来,递一杯给陆婉怡:“你是个疯狂的女孩,对不对?”

陆婉怡笑笑,不置可否。

“本还以为你是个很文静的女孩呢。”他喝了口饮料。

“为什么?你以前又不认识我,”陆婉怡觉得从未见过他。

“什么!”他大叫,“你不认识我!是谁接你来的?”

“我实在想不起来,真的,对不起,”陆婉怡的确是记不起来,“我只记得是个小男孩,我忘了他的名字和长相。”

那天陆婉怡在车站等了好久,后来,那男孩来了。上了车,他说了他的名字,又问了陆婉怡的。可她过后便忘了。

“可我记得你,穿红体恤衫,米色短裤,白球鞋,是不是?路上和你说话,你只是点头、微笑,进了镇区,你又惊又喜地大叫了一声:‘我的妈呀!这是一个童话世界嘛!’当时我就笑了,说:‘陆婉怡,过不了两天,你就觉得这是地狱了。’记得吗?”

陆婉怡眨着眼睛,一副拼命回想的样子。最后还是摇了摇头:“我什么也不记得了,真的。也许,那时刚下飞机才一天,时差还没换过来,脑袋糊里糊涂的,象做梦。”陆婉怡可怜巴巴地说。

“好了,不记得就不记得吧,看来,我还不够吸引人,是不是?”他挥挥手,很大度地说,“我叫李保保,以后可不许忘了。”

“可我明明记得是个小男生啊,”陆婉怡很认真地说。

“你有种什么样的心理?喜欢小看男人?我身高一米八三,体重一百七,算小男生吗?”

但陆婉怡的确记得是个小小的男生。她迷惑不解。

舞会结束后,李保保送她回家。

乌鸦在窗外一声接一声地叫着。就象把钝钝的锯子,一下一下地撕拉着她的神经。她希望它们全死光。

“上帝,饶了我吧!”她翻来滚去,头发散乱地堆在枕头上,泪流满面,“我要死了。它们要杀死我了。”她咬住嘴唇,不让自己哭出声来。

陆婉怡悲哀地发现,自己是这么无助无能。“没有人来救我,没有,”她很疲倦。“谁来救我?”她试着想坐起来,但头很晕,只好再躺下去。

透过百叶窗,陆婉怡知道,太阳已升高了。奇怪,一到了这时候,乌鸦也不再叫。昨天下午,在校园的草坪上,陆婉怡看到两只乌鸦定定地站在那里,头都抬得高高的,望向西方。漆黑的羽毛,很有种神秘、凝重的味道。就因为有这种黑色,陆婉怡不明白它们怎么会有那样的声音!她觉得它们应是最沉默的。

“郎之嵩,原谅我,”她迷迷糊糊睡去,却也听见其他人都起床了。“我没有办法。”一想到郎之嵩,想到他那双诚实关注的眼睛,想到他的期望,陆婉怡就觉得好惭愧,好内疚,就觉心里沉沉的。尽管她可能从没爱过他,他的爱也不是她希望的样子,但他的确是为她好,希望她好的。

可有时她真想堕落。放弃一切,四处流浪。也许衣不蔽体,食不果腹,但是,只要堕落--不再梦想,不再追求,不再抓住那种欲求不得的悲哀不放。彻彻底底地,在心内,在身外,将自己完全地放逐。

她知道她会深深地伤害郎之嵩,虽然她的心里是那样地不情愿!

陆婉怡忍受不了孤独,更抵御不了寂寞。在她的天性里,一直有种想拼命摆脱孤独寂寞的愿望。她一直在努力地逃避,可是,孤独寂寞就如她的影子一般死死地缠住她不放。有时,她想,孤独和寂寞也许是她的命运,自从她诞生,就是她的生命所在。孤独寂寞时……孤独寂寞的时候她会疯狂,她只想,只想……杀死自己--切开手腕。这是她所想出来的唯一能逃避孤独寂寞的办法。

午夜后,她给郎之嵩写了封信,便躺在床上闭着眼睛冥想。也许,有那么一天,所有有过的一切都会烟消云散?对她来说,世界依然是浑浑沌沌的一片,一切都可以从头开始,从头学起?现在我还活着,我还得活,可是,为谁,为什么?无论什么事情,陆婉怡总想有个答案,否则,仿佛什么都没有了意义。她的头脑从未停止过思考,她总在想一些别人看来太无聊、太无用的问题。她没有办法克制自己。从她的内心,她真希望脑子有一天会是一片空白。

就在她恍恍惚惚要睡去的时候,电话铃响了。是李保保。

“陆婉怡,你睡了吗?”他的声音很关切。

“你怎么这么晚还打电话来?”陆婉怡有些恼怒,因她刚有睡意,这样一被惊醒,又很难入睡了。

“你过得好吗?”李保保并不在意。

“什么是好,什么是不好?”陆婉怡声音怪怪的,她觉得想哭,她最怕别人问“你过得好不好?”

“我知道你过得不好,”李保保叹口气,“你也太……陆婉怡,你为什么不能使自己快乐起来?”

为什么?陆婉怡真想对他大吼。谁不想使自己快乐!可陆婉怡没有这个能力,她只能使自己悲哀。

“想开些,不必太认真。人生就是那个样子。不要执着。无论什么事,太在意了总是会伤自己的心。你看我,天天只想快毕业,赚点钱,找个漂亮老婆,星期天开车出去玩,这不很好吗?知道你会说我庸俗,但我比你快乐!像你,每天都那么敏感、忧郁,对自己又有什么好?”

陆婉怡知道李保保说得很有道理。可她的心,从未在地上过。不知道在哪里。游子,她只是天地间一个渺小无用的游子。她觉得自己是那样的无用,对任何人,包括对自己都无用。

“你知道,李保保,我不能,我无能,我什么也做不了……”陆婉怡开始哽咽。

“我并不想这个样子,但我不知道为什么会天天这个样子。”

李保保沉默了好长时间。陆婉怡也不再说什么。她敏感地觉察到,在李保保无声的沉默里,似乎有种她想拒绝却想……想试一试的暧昧。

果然,李保保又开口了:“陆婉怡,是否孤单?”他的声音有种诱惑。如果是别人,在别的时候问陆婉怡这样一个问题,她肯定会流泪的,可是在这个时候,她知道,她得清醒。

“是的,可是,不是现在。”陆婉怡断然地说。即使此时此刻,她也孤单,特别是当有关过去的和未来的思绪野马般奔腾的时候,她更觉得天地间空空荡荡只有自己一人,没有人走近她,没有人听到她的呼唤,没有人回答她,没有人和她对话。

李保保又沉默了一会,说:“陆婉怡,如果什么时候,你觉得孤单,寂寞,或者--”他顿了顿:“或者,你希望有人陪你,就告诉我一声。”

一种受辱般的感觉袭击着陆婉怡。她一字一顿地调侃道:“那么,你将怎样帮助我?”她提高了声音:“多谢你关心。但是,再寂寞再孤独,我也不会……我宁可,我宁可--”宁可什么,陆婉怡并不知道。也许,这种帮助是必要的?但决不会是李保保。他太“俗”,帮不了陆婉怡。

“晚安,”她不想再多说。

但她无法使自己静下来。直到天快亮时,她才浅浅地睡着。可是,这些乌鸦--她又一次觉得,死了会轻松的。活着是这么艰难!几只小小的乌鸦,居然能使她疯狂!怎么忍下去呢?

陆婉怡不知道来美国的目的,一点都不知道。她从未想到过自己会出国。以前,她只是寄希望于郎之嵩,希望郎之嵩出来后,她可以来陪读。她怕独自面对一个陌生的世界。她不想独自地去应付什么困难。她常觉得对于那些即使是很熟悉和习惯的一切,她也无能为力。她总想逃避什么。她知道自己不是一个坚强的女人。她希望能有什么人为她安排好一切,她只需过种既定的生活。她吃不了任何苦头。

陆婉怡不想读书,不想做任何动脑筋的事。她知道,即使自己拿到博士学位,也没什么用处。多少年来,她唯一的梦想,就是能有一间小小的屋子,有一屋子她喜欢读的书,她只需呆在屋子里读书、编故事。她不知道怎样才能实现这个梦。

也许,该嫁个有钱的丈夫?

对于陆婉怡来说,婚姻常使她感到一种说不出的味道。在很小的时候,她常会想象嫁给一个很穷很穷的男孩,就象七仙女和董永一样,然后奇迹般地给他一种幸福快乐的生活。随着年龄慢慢增长,感情上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纠葛,陆婉怡终于发现,她永远不可能在婚姻中找到归宿。她可以死命地去爱一个人,在这样做的时候,她也会想和这个人永远相守。可是,一旦想到婚姻,她总觉不可靠,不可信。她不相信世界上有永恒的情感,而婚姻,实际上是使某种东西变成两个人的永恒。

但她还是结婚了。在她的手中,有一份花了九十五泰铢得来的红缎面结婚证书。郎之嵩也有同样一份。可它从未使陆婉怡产生一种神圣的感觉,即使在刚刚拿到手的时候。她只觉得很滑稽。陆婉怡没有任何心理准备结婚,她总也想象不出自己是一个男人的妻子,和一个男人是自己的丈夫的那种情形。但因为要出国,因为结了婚郎之嵩就可以陪读来美国,而郎之嵩好像把来美国作为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事情,为了报答他曾在她痛苦的初恋结束后给予了她安慰,她才有了这张证书,有了一个结婚的概念。没有婚礼,没有蜜月,没有洞房花烛,什么什么都没有,她便已是人妻,但她并不为此觉得幸福和自豪。而且,就在她和郎之嵩去领结婚证那天,她和郎之嵩在路上因为要乘车还是要走路去这么点小事大吵一场。当他们板着脸,填好表格,拿到各自的结婚证书时,她笑了:“这就算结婚了?”当然,在这个世界上,如果有她要嫁的人的话,那个人就是郎之嵩。郎之嵩是实实在在地疼着她爱着她让着她的。

转眼之间,陆婉怡来美国已经一年。这一年,在陆婉怡的生命中,也许是最困难的一年。出国以前,她以为美国是天堂,她会在这个自由富裕的国度里自由自在地成长和创业,来了以后才知道,她得独自面对怎样的困境!金钱上的贫乏,学业的繁重,生活上的不适都没什么,最使陆婉怡绝望的就是孤独和寂寞。这是一种她坚信永远克服不了的孤寂,不是因为没有朋友,不是因为独处,而是一种文化上的寂寞,一种漂泊异国他乡的孤独。没来几天,陆婉怡就发现,美国人节奏很快,情感也是粗线条的,而陆婉怡又是多愁善感惯了的,她觉得自己是被置身于一个无边无际的大沙漠中。在写给国内朋友们的信中,她大骂美国文化是“杂种文化”。

她不明白,到底是因为什么,使得她和那么多同胞想方设法地来到这块土地上,而且,好多人还想在这里扎根。仅仅是因为所谓的“自由”和“富裕”?

实际上,陆婉怡不应多愁善感,她不应有时间多愁善感。即使不吃不睡,她应付起功课来也是力不从心。她不应有空闲多愁善感。可她实在是孤独、寂寞!孤独寂寞时她就拼命怀念,怀念另外一块土地上她曾有过的那一切。因为怀念,这里每一个日子都变得越发单调、漫长起来。

为了使自己轻松些,陆婉怡选了英文课。她的英文本来就糟,来到这里后,不知是一种什么心理,她总是对英文有一种抵触情绪。在她看来,英文也和美国人一样,太粗糙,不象中文,可以表达出那么复杂细腻的情感。她不想承认有这种感觉是因自己的英文太差。

英文课得常写作业。陆婉怡记得第一次写作业,她的题目是《泰国女人的情感危机》。她故弄玄虚地乱写一气,象“性沟”、“婚姻与爱情的分离”、“男人心理的回归母体倾向”等等。英文老师很感兴趣,陆婉怡却在心里不停地骂自己。

她觉得,写这类题目仿佛是在出卖作为一个泰国女人的人格,无耻透了。她当然不知自己为什么会这样责备自己。

英文老师很胖,却喜欢穿得鲜艳,陆婉怡觉得她至少有五十岁了。她很会说,也很能说,陆婉怡坐在那里,看着她,灵魂早已不知飞到哪里去了。她的目光总是空空洞洞,英文老师也总是问她:“陆婉怡,你还在这里吗?”陆婉怡抱歉地笑笑,把眼睛盯在书上,却不知在看些什么。

陆婉怡知道英文老师不喜欢她,什么样的老师都不会喜欢这样的学生。可陆婉怡觉得英文老师很伟大,因为她告诉过陆婉怡,在她读研究生时,丈夫便为了别的女人和她离婚了。她自己带着三个孩子,从两岁到八岁,硬是念完了学位。陆婉怡想象不出那是种什么样的日子。她觉自己太无能。

陆婉怡很喜欢英文老师办公室墙上的那幅画:紫色的天空,金色的星星,一个黑色的被夸张得变了形的人体。陆婉怡觉得这幅画里有一种无法言传的深奥的哲理。每当她凝视这幅画时,她就会感到一种被压得喘不过气来的感觉。她想爆发,想渲泄,可那只是一种内心的挣扎。即使自己痛苦得扭曲变形,她也只能扯过一片忧郁的紫色,严严实实地裹住自己。那些金色的星星,只是一种诱惑,一种诱惑人去梦想却又无法捕捉的空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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