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着墨王修炼完毕的方语,这会儿吃了早饭,正准备睡个回笼觉休息一会儿。
就听着墨王招呼随从说要出府去逛街,方语高兴地一蹦三尺高!
虽然每日墨王都会出府,但那都是进宫,沿途没啥可稀罕的。
而且,皇宫威严,她这种簪灵也不知道会不会被打压,在没有了解清楚这个世界的生物链之前,她还是不要随意蹦跶了。
不过,今天墨王出府是去逛街,而且逛街的地方远离皇宫!
随从本想备马车的,被墨王阻止了,商人集会热闹非凡,还是步行的好,不要给民众添堵。
方语听后更高兴了,她作为墨王头上小小的一粒尘埃,所看到的风景可是很累人的。
墨王平日里静坐的时候,她觉得还好,但一旦走起来,她的视线就转不过来了,就像延迟摄影一样,视野中的东西都成了线条,常常看得她一阵头昏脑涨。
现在,她只希望墨王逛街和平日里走路是不一样的。她以前逛街哪次不是走两步停三步的?墨王应该也一样吧?
墨王一出府,方语就从空间里出来了。刚一出来,她就发现了不对劲!
她,长高了、变大了!
体积比原来头发丝一般粗的身体大了不知多少倍,以前的最上边的平原高度,这会儿只到她腰间,方语想象了一下,她大概有一个泡发了的黄豆那么大?
但她现在不敢动,之前被当成虱子的时候,跑起来墨王会觉得痒。
天知道她现在动起来,墨王会不会觉得脑壳痛啊?
趁着她这会儿出来的一瞬间,身体还处于被头发穿模的类虚幻状态,她得赶紧想想办法,她记得好像在《御灵诀》里看到过控制灵魂体轻重的段落。
不然她要是贸然一动,估计墨王感受到重量的时候,会一巴掌把她给拍死!
她这会儿的体积,那命中率就比原来可谓是天壤之别,分分钟她就得交代了。
亏她之前还觉得,增加到二十公分的活动范围能让她蹦跶,可高兴了,结果打脸来得猝不及防~
方语努力在脑海中搜索,很是吃力,毕竟之前借助投影仪还可以直观的看到后做选择,这会儿真是感觉头都要炸了!
她身体僵直得站着,就快要坚持不住动一动时,终于找到了方法。
一看方法还挺简单,想要增加重量,就把灵力刻意运转到双脚,这样,她的双脚就会像是绑了铅块那样走路都不便了。
反之,把流通于双脚的灵力给回抽到丹田里,脚上就变轻了。如果脚轻到极致,甚至可以腾空,飘着走!
方语这会儿的视线已经没有那么转不过来了,至少看在她眼里不再是线性的,当然免不了还是有点掉帧。
看着周遭的环境逐渐热闹,她集中精神把刚刚找到的方法付诸实践。
没一会儿,她就觉得刚刚还踏着实地的脚,这会儿没知觉了!但脚的轮廓还在,里面已经感觉是空心儿的了。
应该可以了吧?
管他的,死就死吧!大不了待会儿一有不对就立马回去,空间大法保命!
方语心一横,动了动右脚。
她低头一看,完犊子了!
只有脚踝以下还在穿模,脚踝到腰间这会儿已经把头发给劈开了个发缝。
趁着墨王还没反应过来,她提气一个猛跳,双脚就腾空而起,落在了最上面的头发上。
然后拔腿就跑,离开了刚刚那个位置。
果然,下一秒,墨王的大手就出现了。
那只手试探性得摸了摸,什么东西都没有摸到,最终带着点疑惑下去了。
呼~吓死宝宝了!
方语拍了拍本就一马平川的胸口,把心放进了肚子里。
她试着把周身的灵力全部抽回丹田,发现并不困难,而且丹田居然有四个!
她严重怀疑自己这丹田是牛的胃变的,挺能装~
她整个人的重心此刻都在那里了,虽然手脚俱全,但除非刻意剐蹭,挨着的物体是完全感受不到方语的存在的。
也就是说,她终于能蹦跶了!
“欧耶~”
方语情不自禁地嚎了一嗓子,声音不大,安静状态的话,这个音量大小充其量和刚出生的小耗子哼唧声差不多。
虽然周遭嘈杂又热闹,但还是被耳力极好的墨王给听到了。
所以,刚刚自己的头上有虫子,不是幻觉?
珏千尘疑惑了一瞬,就被不远处的货物吸引了注意力。
这玩意儿他从来没见过,但看外形倒是和之前了解到的流莲果差不多。
据说得名是因为吃了能让人流连忘返。他没吃过,也不知道真假,只听说它的异香浓郁,隔老远就能闻得到。
这会儿看着路过那个摊位的人都离得远远的,珏千尘充满了好奇与疑惑,不是说异香浓郁吗?怎么路过的人都掩着鼻子走?
珏千尘了解的流莲果,仅限于他本国的地域志上介绍的。
流莲果沿海四郡都有种植,但滋味却都比不上琼海的赤岛、五渡岛和鱼儿岛。
这三岛被赤地洋流环绕,常年高温、雨水充沛,是流莲果绝佳生存之地,产量颇丰。
但因其离最近的琼海港都有近千里之遥,运输极其不便,所以流莲果会吃的、吃得起的,少之又少。
如今,珏千尘在这每月初十的商人集会上看见了,就知道,这个商人多半在路上是没有卖出去多少的,也不知道哪里来的恒心和毅力,让他跋山涉水走到了京城。
至于为何这流莲果没有成为贡果进入皇宫,皆因宫中喜食流莲果的只两人,那便是来自五福郡的仪妃和她所出的嫡公主珏千梦。
或许,这个商人是想着卖奇货吧?毕竟放眼整个集会,流莲果,仅此一家。
方语这会儿坐在了墨王发髻顶端,顺着他的视线也看到了那个摊位。
榴莲!
前世她最喜欢的水果之一,奈何囊中羞涩,只打折的时候才买。
每次买一个回去,把果肉拿出来裹上保鲜膜冰冻上,可以吃好久。
说是最喜欢的水果,一年算下来其实也吃不了几回。
她的冰箱里就有之前囤的,但新鲜的,还真没有。
眼见着墨王走向那个摊位,方语心中止不住地呐喊:“买它!买它!买它!”
珏千尘一走近摊位,传说中的异香就扑面而来,惊得他下意识屏住了呼吸。
这哪儿是异香?这分明是臭吧?怎么会有人喜欢吃这么臭的东西,他不能理解。
他鼓起勇气走上前,盯着面前一大堆流莲果老半天,才对那商人说道:
“老板,你这什么东西?怎么这么臭?”
赵勤看着今日第一个向他的摊位走来的年轻人,脸上笑意满满。听他询问,忙做介绍。
“这位公子,在下卖的这个叫流莲果,是沿海的特产,闻着臭,吃着特别香!您要不尝尝?”
赵勤说着就拿过手边的一个稍小的流莲果徒手掰开。
果壳一打开,那臭味更加浓郁,本来离得就远的路人,这会儿离得更远了。
路人们还一个个的用崇拜的目光望着珏千尘,不愧是墨王,就是和常人不一样!
墨王大婚之日他们可都是见过的,这会儿他逛街被认出来一点都不稀奇。
一个个站得老远驻足围观,且墨王买臭果吃的消息一传十十传百,整个集会没一会儿就都知道了,闲着的和没闲着的都放下了自己的事情,争相往这边赶来。
而赵勤的摊位,迎来了他从商以来,最大的关注量。
方语在墨王脑袋上不停地闻着榴莲的味儿,多么熟悉又感人的味道!
她看着那老板把一坨果肉递给墨王,不停地咽着口水。
要不是怕被发现,真想虎口夺食!
榴莲到达墨王手中,方语的视野中就失去了它的身影。
她正想着怎么爬下墨王的头,一转身却惊讶得发现整条街已是人山人海。
这热闹的程度,和她当日大婚时听到的动静也差不了多少了~
方语:这墨王可真牛比啊!24K纯金带货王啊这是~看看这消息的传播速度,谁敢说人家这里落后的?一个个闲得,都来看名人直播吃榴莲了。
嘿!她也想看!
这么想着,方语一转身就从墨王的头顶边缘跳了下去,轻飘飘地落在了他的肩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