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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暗潮湿的森林当中,一条林间小道蜿蜒曲折地延伸到幽静的密林深处。

密林中的枝叶过于茂盛了,上午的耀眼阳光只能从叶缝之中照进密林,形成一个个细小的光斑。

布朗.金举着手中的燧发枪,小心地在茂密的灌木丛中行进着,他在追踪一只受伤的短尾鹿,这个月他只获得了十多张动物毛皮,换取的钱物刚刚够他和儿子的日常花销。

布朗.金还有一个十五岁的印第安混血儿子—晨风。自从他的印第安妻子去世后,他就剩下晨风一个亲人了,他曾在妻子的墓碑面前发誓这辈子一定会保护好儿子,不让他受到任何伤害。

“啾啾……”

一旁的灌木丛当中突然传来类似野鸡的鸣叫声,布朗.金严肃的脸庞上瞬间流露出发自内心的笑容。

“晨风,找到那只短尾鹿了吗?”

一个身材瘦小,皮肤略白,满头乱蓬蓬的黑色长发,身披野牛斗篷的印第安少年闯进布朗.金的视野。

“是的,父亲,它受了很重的枪伤,现在已经奄奄一息了。”

晨风不习惯地拽了一下身上的黑色斗篷,说道:“父亲,我们还要回到那个临时营地吗,我不喜欢那些白人,他们看我的眼神充满了恶意!”

布朗.金并不奇怪这一点,白人\/至上的思想一直在新大陆上广为流传,他如果不是遇到了晨风的母亲,不照样把印第安人当作低等民族看待吗?

“晨风,再忍耐一段时间,等我们存够了钱,就去纽约市买一块土地,那个时候就好了!”

此刻,布朗.金的脸上充满了对未来的憧憬,有了属于自己的土地,再给晨风找一个贤惠的妻子,他就可以去地下和妻子相见了。

在晨风的带领下,布朗.金很快就找到了那只奄奄一息的短尾鹿,他举起手中的步枪,冲着那只待死公鹿的头部开了一枪,彻底结束了它的痛苦。

布朗.金从身旁的草丛中薅下一把翠绿的青草,塞进短尾鹿的嘴巴里,然后用两片树叶盖住短尾鹿的眼睛。

这是一种古老的猎人仪式,和行刑前,专门让死刑犯吃上一顿饱饭差不多,布朗.金现在的行为就是不让短尾鹿当一只饿死鬼。

布朗.金举行完仪式后,就一把背起一百多斤重的短尾鹿,向着森林外围走去。

……

布朗.金受雇于一家专门从事皮草生意的狩猎公司。

狩猎公司的大部分成员都是像布朗.金这样没有任何固定资产,只能靠搏命去狩猎野兽,来换取财物的贫苦移民。

每年的春秋两季,狩猎公司就会组织捕猎队伍深入密林深处,捕获各种野兽,以获得它们身上的毛皮。

布朗.金父子两人交替背着猎物,用了一个多小时才走出了不见天日的密林。

远处临时营地的方向传来一阵阵的嬉闹声,每天到饭点的时候,大部分狩猎者都会赶回营地。

临时营地建在靠近河边的空地上,此刻营地当中炊烟袅袅,诱人的烤肉香味夹杂着谷物的清香,让人口中不自觉得吞咽着唾液。

另外,在营地旁边的河面上还停靠着一艘中型运输船。

捕猎队为了加强火力,在运输船的前甲板上还安装了一门小口径的前装火炮,可以快速地发射大量的葡萄弹,这种强大的火力足以威慑当地的印第安人。

此刻,营地当中聚集了六十多个体格强壮的白人男子,他们举止粗鲁,行为放荡不羁,几乎个个都是头顶长疮,脚下流脓的混蛋。

这还没有到吃饭的时候,就已经有不少白人男子高举着手中的橡木酒杯,大口大口地痛饮着劣质的朗姆酒,不时对着身边的同伴吹嘘着自己在丛林中的冒险经历,当然大部分经历都是他们自己胡编乱造的。

布朗.金父子背着猎物走进营地,立刻引起了众人的注目,只是大部分人都流出鄙夷不屑的目光,特别是人群中心的那几个高大强硕的白人大汉更是对着矮小的晨风流露出充满恶意的狰狞笑容。

“哎哟,这不是我们的森林之子晨风小朋友吗,一个上午的时间才打到了一只小小的短尾鹿,真是连一个娘们都不如!”

一个左脸颊上留着一道长长的伤疤的中年男子看着晨风身上背着的那头短尾鹿,忍不住开口讽刺道。

他的言语瞬间引起了周围同伴的大声嘲讽,对于印第安混血的晨风,他们大多数人都没有任何的好感。

布朗.金一把拦住了想要拼命的晨风,虽然那个带疤男子对于他来说,不过是一个可以随手干掉的小喽啰,但是他真要那么做了,一定会遭受到整支队伍中所有白人的排挤,甚至还可能给晨风带来未知的伤害。

那个疤脸男人只是某些混蛋推出的炮灰,他们就是要逼迫布朗父子生气发怒,最好能够引起所有白人的怒火,然后被赶出捕猎队伍。

疤脸男子看到晨风被他父亲拦了下来,脸上不由地露出失望的表情,他朝着人群中心看了一眼,得到了某个人的暗示后,言语变得更加恶劣起来:“晨风,你就是一个懦夫,怪不得你那个婊\/子老娘被人打死,活该如此!”

晨风突然大吼一声,冲开了布朗.金的阻拦,一把将疤脸男子扑倒在地,挥动着拳头不停地打在疤脸男子的脸上,很快就把他打得血肉模糊。

布朗.金听到疤脸男子侮辱自己的妻子后,就已经放开了对晨风的阻拦,他掏出腰间的两把大口径燧发短枪,对着围上来的众人大声喊道:“我看谁敢管这件事,我不介意用手枪把他打成蜂窝!”

或许是布朗.金手中的大口径手枪起到威慑的作用,又或者疤脸男子平时的人缘实在太差了,晨风已经把人打得只能躺在地上哼哼了,才有人过来收拾残局。

四十多岁的达力先生是狩猎公司老板的心腹,同时也是这支狩猎队伍的领队,他走过来,看了一眼地上的“猪头”疤脸男,开口道:“金,差不多得了,闹出人命来对大家都不好,我们还要在这片森林中狩猎一段时间,不要把彼此的关系闹得太僵了!”

布朗.金看到晨风打人也打得累了,就上前把晨风从地上拉起来,拍拍他身上的尘土,笑着说道:“干得不错,儿子!下次直接把人往死里打!”

随后,人群中走出几个人,把重伤的疤脸男子抬进一间空闲的牛皮帐篷,然后大家就像没事人一样继续喝酒吹牛起来。

布朗.金领着儿子走到一处没人的角落,指挥着晨风给短尾鹿放血扒皮。

完整的毛皮用几根长树棍支起放在太阳底下晾晒。鹿肉被切成薄薄的肉片,放在篝火旁做成薰肉干,这将是非常好的备用粮食。

午饭很快就做好了,布朗.金端着两个木碗从灶台里面舀了两碗黏糊糊的杂谷粥,品尝着刚烤好的新鲜鹿肉,好好地吃了一顿午饭。

布朗.金一边咬着鹿肉,一边想着今天发生的事情,这个狩猎队不能再待下去了,看来自己明天要带着晨风,冒险去沼泽地里面走一趟了。

必须在狩猎队中的那些人产生更大的恶意前,狩猎到足够多的珍贵毛皮,领队的达力先生才会站到自己这一边,才能让那些人不敢太肆意妄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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