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凤瑶双手受制,无力做出反抗,加上程煌志的举动算得上突如其来,让她只懂得瞪大眼愣立当场,程煌志感到她唇瓣湿濡微暖的质感,在她惊愕不已嘴巴半张之际,然后…
程煌志生出危险的警觉,舌头猛然退回他的口腔内,但还是难以全身而退,舌头剧痛,满嘴也是鲜血。
程煌志双手掩着嘴巴跌坐在地上,杨凤瑶一脸不知所措,樱唇轻启,现出了一排雪白整齐的贝齿,她的唇角还挂上了一丝不知是否属于程煌志的血丝?此刻她的模样就如一个吸血僵尸般,恐怖是没有,可爱还是有几分。
但此刻的程煌志并没有心情细看,他觉得舌头上的痛楚,比起他之前在咀嚼口香糖,不小心咬到舌头时,还要痛上几分。
杨凤瑶好像想上前来察看程煌志的状况,但她走了一步后便却步,只道:“你…怎样啊?”
程煌志痛得眼角溢出泪水,呼痛道:“喔!好痛啊!我…我的…舌头啊?”
杨凤瑶闻言满脸通红,跺一跺脚,便向学校大门走去。
程煌志的舌头勉强在口腔内打了一圈,感觉到口内满是鲜血,但舌头并没有断成两截,他庆幸自己刚才反应够快,不然他相信他那半截舌头便会留在杨凤瑶的嘴巴内。
痛楚稍减,程煌志朝四处打量,幸好现在已经是六点,校内的师生几乎都离开了,相信并没有第三者瞧见他刚才“痛吻”杨凤瑶那一幕。
真的难以相信程煌志居然这么大胆在学校内强吻杨凤瑶,他完全没有去理会被别人看见会什么后果?也没有去考虑杨凤瑶的感受?这般我行我素的举动,完全与以往的自己大相径庭,难道是因为自己近来事事称心,便开始轻狂嚣张?
想到历史上很多人意气风发后,便落个身败名裂的下场,以史为鉴,看来程煌志还是要收敛一下,低调做人才是王道啊!
回到阿婆的家中,程煌志伸出舌头对着镜子查看伤势,舌头上有一条微微隆起发黑的伤痕。
阿婆见状,问道:“哎呀,阿志,你舌头怎么搞成这样啊?”
程煌志撒谎道:“哦…吃东西的时候不小心咬到了!”
阿婆皱着眉头道:“那么大人了,还那么不小心,快点去拿药滴一下啦!”
“哦!阿婆,今晚可不可以煮粥吃?我怕我吃不了饭!”
晚饭的时候,程煌志缓缓地喝着粥,粥水流过伤处,还是有一阵阵刺痛的感觉。
阿公以带点客家话的乡音道:“阿别(阿公经常这样唤阿婆,程煌志不知道有什么意思)星期六,棉总在金钟伦敦酒楼有周年晚宴,不用煮饭。”
阿婆道:“我脚痛,不去啦!阿志,你和阿公去啦!”
“哦!好啊!”
阿公以前参加了一个名为棉总的组织,类似同乡会那些团体。阿公年轻时,每个月均会上交一笔钱作为会费,棉总以这些会费用来经营这个组织,余下的钱用作投资,早年棉总投资物业获利,阿公每年均收到棉总派发的红利,并且获邀参加周年晚宴。
之前程煌志出席过一次这类晚宴,这些晚宴以往在一些廉价的酒楼举行,吃的都是不多于二千元一围的全包宴,今年居然在金钟举行,真的有些惊喜。
翌日,回校的途中遇见了久违的布正丽,其实她也没有消失,程煌志到4E班上英文课的时候经常碰见她,但近来发生了很多事情,所以突然遇上她,有一种好久不见的错觉。
布正丽一瞧见程煌志,便揶揄道:“程煌志,你最近威风啦!”
“吓!能有多威风啊!不要玩我啦!布甸姐。”
“嘿嘿!你出风头啦!全校都认识你啦!歌唱比赛又拿奖,植爷又当面夸你。”
“见笑,见笑!”
布正丽现出了一个会于心的笑容,道:“哈,都说你这种能读书的,脑子想的事情比帮派成员还要坏。”
对于布正丽的指责,程煌志是满脑问号,不知在何时得罪了她,程煌志问道:“布甸姐,你说什么哦,小弟蠢跟不上,可不可以迁就一下我,说简单一点?”
布正丽哼了一声,道:“你蠢?你比什么都要精,还要扮猪吃老虎,你们这些男人呢!明明已经有一个,还要找多一个,你已经有吕静宜啦!还要去招惹杨凤瑶。”
程煌志讶道:“我和吕静宜的事,你知道了什么?等等,我招惹杨凤瑶,难道你…”
布正丽缓缓点头,道:“你真的是色胆包天啦!平时你看你傻乎乎的一个好学生,想不到你那么狼啊,捉着人家的手,逼人家舌吻,都不知道是你技巧差还是口臭?给人咬到舌头,你该死啦!”
程煌志还以为当时没有人在场,想不到布正丽居然目睹了他出糗的那一幕,他窘困得满脸通红,反唇相讥,道:“嘿嘿,布甸姐你技巧很好吗?你又抽烟,嘴巴说不定臭过屎坑哦?”
布正丽闻言脸色一沉,但很快她便一脸得意地用手指卷着秀发,道:“本小姐口臭还是香?技巧好不好?你这色鬼,永远都不会知道。”
程煌志嘴角上扬,道:“那也是,但是那一晚我永远记得,小弟居然幸运可以一睹布甸姐的…春光。”
布正丽霞烧玉颊,骂道:“不准想,不准记得。”
程煌志哇然道:“哇!布甸姐,你怎么比老虎还凶哦!连想一下都不给。”
布正丽一脚向程煌志踢来,程煌志侧身一让,避开了她踢来的一脚,程煌志道:“呐!布甸姐,你上次踢我,就让你后悔一辈子你这次踢我,都是给我好处啦!”
程煌志作状瞧向她那敏感的私密处,她怒道:“妈的,不准看,打死你这个色鬼。”
话毕她便追着程煌志打,被人打,当然是走。
就这样程煌志在前边跑,她在后方追。
她边追,边喊道:“你这色鬼,不要走啊!今天不打你,我就不叫布甸。”
她都开宗明义说要打程煌志,程煌志又不是舔狗,没有被揍的嗜好,当然是赶快地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