凄风,苦雨,天昏,地暗。
窗外淅沥沥地下着小雨,屋里的林觉心里哗啦啦地下着大雨。
十分钟前,他还在公司通宵加班,在他交上第十五个版本的ppt以后,老板决定还是采用第一版,原因是背景颜色更好看一点。
林觉当场在心里问候老板全家老小,连他家养的狗都没放过,但实际上在聊天软件里发的却是:“好的,老板。微笑jpg”。
言语之中完美诠释了现代打工人的心酸和无奈,以及脸上笑嘻嘻,心里mmp的细节描写。
然后,他感觉有点困,趴在桌上就睡,醒来的时候已经身处一间陌生的屋子,经过最初剧烈的心理活动和脑海中传来的记忆片段,他强迫自己冷静下来。
凑巧的是,原身也叫林觉,这让他安心不少,至少不用改名了。
据脑海中的记忆,他穿越到了一个叫大夏朝的地方,虽然他是个理科生,而且历史学的很烂,但至少记得五千年中还从未有哪个朝代叫大夏的。
架空的历史啊,林觉叹了一口气,为自己不能搭上原来历史的快车道感到惋惜,要不然还能混个官当当。
这具身体原来主人的身世也是悲惨,很小的时候娘因病去世,他爹虽然是个京城的武官,但官阶也不大,更别说前些日子为了救个落水的人淹死了,只留下原身一个人。
此事一出,原本就是个纨绔子弟的原身一蹶不振,虽然幡然醒悟,但为时已晚,终日郁郁寡欢,最终撒手人寰,这才便宜了林觉。
真是闻者伤心,见者落泪,林觉上辈子也是个孤儿,但拥有后再失去才是最痛苦的,他深以为然。
在床上消化了半天的记忆,他才对这个世界有了大概的了解,虽然年号是大夏,实际上与历史上的大唐没什么两样。
区别在于没了玄武门之变,当今圣上是名正言顺的继承人,十几岁的时候就带领大夏朝的军队东征西伐,打下赫赫威名,如今而立之年,更是一展鸿图的时候。
他老爹也是沾了那个时候的光,才混了一个不大不小的武官,虽然俸禄不高,这么多年下来也为他攒下了一份家底,至少他后半辈子饿不死,而且还有个住的地方。
又坐了一会,发现金手指并没有到账,没有系统,也没有白胡子的老爷爷,更没有机械娘跳出来问他,“你就是我的master吗”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他的记忆似乎好了很多,前世发生的事,浏览过的信息都能一一想起,颇有点过目不忘的意思。
“咕~”林觉的肚子叫了一声,催促他赶紧进食。他下床推开门,慢慢地朝厨房走去。
院子并不大,但有一棵挺大的枇杷树,亭亭如盖。那是他娘去世的时候,他爹亲自种下的。
想来里面应该有很多故事,或甜蜜,或悲伤。
但他只是感慨,也只能感慨。毕竟他不是当事人,而且肚子很饿。
用厨房剩下不多的蔬菜和米饭随便做了点,将就着吃了。
搬了一把椅子坐在枇杷树下,静静的感受着来之不易的宁静。
此时他正在思考自己将何去何从,好不容易重活一世,让他去为了大夏添砖加瓦,燃烧青春年华,那是不可能的。
差点忘了说,这具身体现在才十五岁,这个年纪隔壁邻居的孩子都可以打酱油了,但他还是单身,可悲的是,上辈子也是。
人生突然有了目标,这辈子找个漂亮女生当老婆,这不过分吧,不赚大钱,但下半生富足,这不过分吧,好歹也是穿越者,想法或许还能大胆一点。
先去青楼大喊,“我要打十个”或者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
正当林觉坐在树下胡思乱想的时候,门外有个丫鬟直接走了进来,很没礼貌,而且神色说不上恭敬,或者说厌恶更多一点。
“我家小姐邀你明日在醉仙楼商讨婚事,过时不侯”言语之间客气又冰冷。
说完,也不听林觉的回答,头也不回的就走了,仿佛在这里多待一秒,都会染上污秽的气息。
林觉有点懵,因为他并不认识这人,不会找错门了吧,他嘀咕着翻起原身的记忆,终于在某个角落里找到了相关的事。
指腹为婚,娃娃亲,家道中落,退婚。这几个词一出,他瞬间明白了缘由,心里却为之一振。
首先他得解释,他并不是被ntr爱好者,不是听到未婚妻要退婚才这么兴奋的。
其次根据小说定律,被退婚的一般是主角,而且一旦被退婚,主角会开启现充的人生,哪怕再迟钝,也总会有美女或者富萝莉主动倒贴。
这样一想,被退婚也只是小场面,他丝毫不慌,甚至有点期待这传说中的名场面。
到时候气氛一到,自己眼一瞪,牙一咬,再大喊一声,“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穷”,在众目睽睽之下,转身潇洒地甩开衣袖就走,这不比博燃。
万一哪位路过的大佬看上自己铁骨铮铮的傲气,哭着喊着要让自己当官,还非要让他家待字闺中的女儿嫁给自己。
从此平步青云,一步登天,佳人在怀,好不快活。
至于那位退婚的小姐,原身印象中也有关于她的记忆。
当朝宰相的女儿——王娴,虽出自官宦人家,喜静不喜动,从小便熟读四书五经,而且性格温柔贤惠,秀外慧中在整座京城都很有名气,是无数人的梦中女神。
每天因为提亲而踏进她家门槛的人不知道有多少,媒婆更是换了一茬又一茬,接连不断。
然后不知道怎么回事,他和王娴有婚约的事就传了出来,就在他爹去世没多久,目前影响还没扩大,想来是有人刻意控制了。
至于明天的商谈,大概就是为了解除婚约以及将此事的影响降到最低了。
而这个王娴,原身偶然在街上见过一面,确实是难得一见的美人,符合大家对江南女子的所有幻想。
说步步生莲可能有点夸张,但确实一举手一投足都带着大家闺秀的风范。
那个时候她还将捡到的荷包还给原身,也正是这一举动彻底击穿原身的心防,将他变成了爱情的奴隶,甚至有了人生三大错觉之一——她喜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