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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间的路不是太好走,因此马车走得并不太快。慢慢悠悠摇摇晃晃,奴奴说她有点发晕,想睡觉。

萧珪惊奇又好笑,马车,也兴晕车的吗?

车厢里本就垫着一层厚实暖和的毛毡,清尘便让奴奴躺了下来,取了一领厚实的披风给奴奴盖上。片刻之后,奴奴就蜷着身子。像一只小猫那样舒舒服服的睡着了。

“小姑娘,真可爱。”清尘笑嘻嘻的道,“萧先生,我听说你把她买下来了?”

萧珪面带微笑,点了点头。

清尘的脸上浮现出狡黠的笑容,“那你还得养她许多年,她才能回报于你哦!”

“姑娘误解了。”萧珪淡然微笑道,“我把奴奴当作亲人,相依为命。”

清尘嘿嘿的笑,“有朝一日她长大了,想要嫁人怎么办?”

萧珪呵呵一笑,“那就到时再说。”

清尘问道:“萧先生,没有别的亲人了吗?”

“倒是还有几个亲戚。”萧珪道,“但已有数年,不曾往来。”

“富有远亲,穷无近邻。”清尘貌似老成的叹息了一声,“真是世态炎凉,人心不古啊!”

萧珪呵呵直笑。

“哎呀,我好像说错话了!”清尘慌忙叉手一拜,“萧先生大人大量,千万不要怪罪!”

“无妨。”萧珪满不在乎的笑道,“姑娘说的,倒也是实情。”

清尘眨巴着眼睛,“我看先生,并非等闲之辈。为何弱冠之年仍是这副样子?……哎,我这张嘴可真是……”

萧珪也只是笑了一笑,“我这副样子,有什么不好吗?”

“好是好,就是……”清尘微微皱眉轮着眼珠儿,“我也说不出那个意思来。反正我就觉得,先生理应比现在还要好上十倍、百倍!”

“那就承你吉言了。”萧珪笑道,“以后,我的日子肯定会越过越好。”

“我说的好,不是那个意思。”清尘有点着急,不知如此表达,情急之下便道:“我觉得先生应该要去做官,做大官!”

“做官?罢了!”萧珪面带微笑,摇了摇头,“萧某,无心入仕。”

“做官不好吗?”清尘惊讶的问道。

“做官哪里好?”萧珪反问。

清尘一愣,显然是被问住了,“我也没做过官,说不出一个所以然来。但我就是觉得……做官好!”

“那就让它‘好’着吧!”萧珪呵呵直笑,“不过人各有志。萧某对于做官,当真是一点兴趣都没有。”

“哎,真可惜……”清尘直叹气,“我要是个男儿,定要立志做官,做大官!”

“然后呢?”萧珪笑而问道。

“然后嘛,当然是良田百顷,妻妾如云啦!”清尘说着,自己都笑了起来,“再有呢,我还要书写无数的诗文,风流天下闻。我要辅佐帝王建立不世之功勋,名垂青史令百世传颂!”

萧珪真是被逗乐了,“清尘姑娘,你不是一个男人,这件事情真是太遗憾了!”

“哎,就是说嘛!”清尘笑道,“虽然我只会吹一吹牛,但在长安与洛阳,真有许多这样的文人仕子。他们整天想的,就是我刚刚说的这些事情。”

“这我相信。”萧珪点头而笑,如果不是耳濡目染见得多了,我相信你也吹不出来。

“萧先生,你真是一个怪人。”清尘眨巴着眼睛,用奇怪的语气说道,你怎么跟我认识的其他男子,全都不一样呢?”

萧珪笑而不语,心想那可能是因为,我是这世上唯一经历过生死,看穿了人生,也浏览过大唐历史的人。

生死与人生姑且不论,说到历史的话,唐朝算是中国封建史上一个比较奋发激进、勇于开拓与进取的时代。

尤其是现在开元盛世的时期,可谓是封建王朝的巅峰时代。这里的君王与臣民,骨子里流淌着的,全是激情与奋勇的热血。他们合力奋斗,让大唐的政治、军事、经济、文化与国际地位一同登峰造极,笑傲千年。

毫无疑问,这是一个光明辉煌、大气磅礴的鼎盛时代。

“盛唐”之冕,非它莫属。

与盛唐相关的历史文物,全都带着强烈自信与辉煌大气的基因。萧珪就是通过这些东西和相关的一些书籍,对唐朝有了一个较为深入的了解。所以当他听到清尘说出那些话来的时候,并不为奇。

功名在身高官厚禄,良田百顷妻妾如云,风靡天下青史留名,这大概就是大唐的士人们,普遍的人生追求与奋斗目标。

四字概括,就是功名利禄。

可惜,萧珪早在前世就已经厌烦了这些东西。今生,他早就给自己做好了人生规划,做一个富贵的闲人就好,不要太忙也不要太累。功名利禄这些东西,就留给那些迫切需要它们的人,去拼死追逐吧!

因为连日阴雨,山路上有些地方都还有积水泥泞,马车一直走得挺慢。

临近傍晚王仆把马车停下了,说最好是歇息一晚明日再走。这一路晃荡过来,马匹都累了,车轱辘也要加以检修以免出岔子。

于是一行人都下了马车来。

萧珪注目一看,这已然是停在了一条宽大的大道旁。不远处有一栋占地较大的独立庄院,看样子像是官方开办的驿站。离它不远处则有好几家旅店式的平房,正在各自冒起一些炊烟来。

清尘告诉萧珪说,这里是伊阳县境的官道,那一处大宅子就是县衙开设的驿站,只是用来接待传递军情的快马或是外出公干的官员,住进那里的人都是不用花钱的。但是,就连官员的随行家属,都只能住在驿站旁边的驿馆里。至于我们这些黔首百姓,当然只能自己花钱去住百姓开设的逆旅了。

看样子王仆和清尘都对这一带很熟,他们带着萧珪与奴奴径直走进了一家逆旅馆舍之中。逆旅的老板是一对二三十岁的夫妇,请了两个帮工,还带着一个和奴奴年纪相若的小男孩。

老板非常热情的将萧珪一行人请进了馆舍之中,一边给他们打来热水各自洗脸擦手,又忙着烧汤做菜打点房间。

奴奴初次出门,好奇之余也难免有些害怕。老板家里的那个小儿子想要找她一起玩耍,倒把她吓得连连后退,拽着萧珪的衣角都不肯松手了。

饭菜倒也丰盛,有芝麻胡饼和老骨羊汤,还有塞满了瘦猪肉的大蒸饼和老板自腌的可口酱菜。四人赶了一阵路都有些饿了,各自一席吃了个大饱。

萧珪对名扬于史的芝麻胡饼颇感兴趣,多吃了一两个却也觉有些油腻,原来这种胡饼的里外都涂满了羊油。奴奴连一个大蒸饼都没吃完,倒不是因为她胃口不好,而是这个蒸饼实在太大了。压扁了平摊开来,估计比她的脸盘儿还要大。那里面塞的瘦肉臊子,估计得有小半斤。

饭罢之后,四人受热情的店东老板之邀,围坐在一堆熊熊的火堆边,免费品尝店老板自酿的江米甜酒。

要喝这么一点甜酒也不容易,店东夫妇二人合力,才将粗酿的甜酒来了一番打砸揉锤的压榨过滤,然后又将它们兑入沸腾的开水之中加以熬煮,这才将一碗碗热腾腾香喷喷的江米甜酒,送到了萧珪等人的手上。连奴奴都分得了一小盅,他们说小孩子喝上一点,春夏时分身上就没那么容易长疮了。

萧珪尝了一口,味道还蛮好的。酒味很淡香甜为主,软软糯糯浓而不腻,有点像自己当年在湖南喝过的那种糯米甜酒。只不过当时,自己是冲了蛋来一起喝的。

店东老板很是健谈,他告诉萧珪说,咱们伊阳县就是杜康酒的发源之地。伊阳的百姓千百年来都有酿酒自饮的习惯,这种江米甜酒就是其中的一种。

“何以解忧,唯有杜康!”萧珪一听就来了精神,“店东,你这里有没有杜康酒?”

“有啊!”店东连忙说道,“郎君要吗?”

“要!”

“郎君,这酒可有一点贵。”店东说道,“小罐的两斤,索价五百钱。”

萧珪微然一笑,“先来两罐,我们尝尝。”

“好嘞!”店东欢喜而去。

清尘和王仆则是有些傻眼。因为从一进来开始,住店、吃饭,都是他们在付钱。没想到萧珪居然还要喝这么贵的酒……两罐杜康,这可是一千钱啊!

萧珪看着他们,淡然一笑,“这酒,我请。”

清尘和王仆同时吁了一口气。

“但是,你们可能要先替我付钱。”萧珪道,“等到了洛阳,我再还给你们。”

两人又难免有些紧张,清尘忍不住问道:“为什么?”

萧珪拿出两枚波斯金币,扔到了自己身前的小几上,“这钱,我怕他们不收。”

“波斯金币?”二人惊讶,异口同声。

店东的妻子连忙说道:“小店可收波斯金币,一般是按八百钱折算。”

清尘反应极快,伸手就将两枚波斯金币抓了过去,“归我了,归我了!酒钱我来付!”

王仆连忙叫道:“清尘,你太贪心了!没听到吗,一枚金币就是八百钱!”

“要你管?你才知道,我喜欢波斯金币吗?”清尘抓着那两枚金币不肯松手,“两枚金币一千六百钱,大不了,再来一罐杜康!”

萧珪呵呵直笑,“店东,三罐杜康!”

“好嘞!”

过了多时,老板才抱来了三个古朴色泽的小酒罐子,上面都还带着一些湿泥,显然是刚刚才挖出来的。

萧珪迫不及待,就开了一罐。

王仆和清尘都露出了肉疼的表情,“五百钱啊!”

萧珪一闻,“果然是香!——全开了,我们一同共饮!”

店东忙道:“此酒奢贵,在下就免了。”

王仆与清尘十分整齐的一同摇头,“我们也免了!”

萧珪转头看了一眼奴奴,她正在舔着残留在唇边的甜酒,打饱嗝。

“如此好酒,竟然无人与我共饮。”萧珪摇头笑了一笑,“好吧,我自酌自饮。”

萧珪给自己倒了一杯,品尝,度数虽然不高,但味道是真好,说不出的香醇与甜美。

这一下,可算是把萧珪鸷伏多年的酒虫给唤醒了。想当年在中东和那些老外混在一起的时候,伏特加漱口那都是常事啊!

无法忍了。

萧珪站起身来,抱着酒罐子对着嘴,发出一阵“吨吨吨吨”的声音。

店东傻眼了。王仆张大了嘴,半天没能合拢。

清尘连忙把剩下的两罐酒,藏在了自己的身后。

没多时,萧珪手里的酒罐子就底朝了天。

一口长气吁了出来,萧珪奇爽无比的长吁了一口气,忍不住大声吟道:“人生有酒须当醉,一滴何曾到九泉!”

“好句!”店东当即发出了惊叹之声,“这位郎君,真是好才情啊!”

王仆和清尘一愣,“他还会吟诗……”

萧珪摆着手呵呵直笑,打了个酒嗝,然后低眼一看,愣了。

“还有两罐呢?”

“萧先生,不能再饮了!”清尘说道。

萧珪眨了眨眼睛,“不怕,我不会醉的。”

“不会醉,我才怕!”清尘扬起一只手,张开五枚手指头,一板一眼的说道:“一罐就是五百钱。五百钱啊,萧先生!”

萧珪眨了眨眼睛,“然后呢?”

清尘倒是被问住了,轮着眼珠儿,小声道:“不如留下两罐。等到了洛阳,和我们帅东家一起喝,不好么?”

“好!”萧珪微然一笑,“真是一个好主意。”

清尘顿时吁了一口气。

萧珪伸手入怀,摸出一把金币,往餐几上一拍。

“店东,上酒!”

清尘和王仆彻底傻眼了。

店东也是惊讶,连忙说道:“郎君,你独自一人可饮不下这么多的酒!”

“我来陪他饮!”

突然,一个男子声音高亢响起。

众人扭头一看,一名男子正从门外走进来。他年纪三旬上下,戴一顶黑色幞头,穿一身金白色的胡服,足踩皮靴腰束玉带,半尺美须神态潇洒,双眼如星熠熠闪耀,散发着惊喜的光芒。

“这位郎君……”店东迎上前去。

男子只对店东微然一笑便略过了,径直走到萧珪面前,抱拳叉手一拜:“好一个,人生有酒须当醉,一滴何曾到九泉!——兄台,今日这杜康好酒,我来请!”

“在下萧珪。”萧珪还了他一礼,好奇的问道:“请问阁下,高姓大名?”

“在下,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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