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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安达尔王国的小公主,确实生得十分美貌漂亮,而且很萌很可爱,浑身似乎都散发着涣然光采。让人看上一眼,都有些不忍移开目光。前任王子会看上这位小公主,倒也并非毫无道理。
但罗宾可不是这世界的土着,他乃是二十一世纪的地球来客,做为一个科技世界信息大爆炸年代的现代人,他可是见过世面的。前世什么样儿的美女没见过,就算没见过多少真的,但各种中外女明星的各种影视造型与写真照,网上也还有各种各样或清纯或娇艳等不一而同的美女素材,甚至连虚构幻想的美女也有合成图片。这其中,也包括前世各国王室的漂亮王妃、公主们。
所以,他可以说是见惯了美女的。就算不是真的,只是影像、照片,也足够他欣赏了。对于美女,他敢称得上是有一定免疫力了。
当然,这免疫力并不是说他不喜欢美女,他仍然喜欢各种美女。只是见的多了,无论什么样的美女再看,都并不会再有特别的惊艳感,能让他看的发呆痴迷的。
小说描写中,常有什么美女出场,就让人看得一呆,失魂落魄,或什么看得流鼻血,他感觉不是夸张,就是属于没见过世面的人初见之下才有这种失态。
反正他自问,以他的丰富阅历,脑海中所存储的各种美女素材,不会再有什么样儿的美女能够使他只凭看一眼,就导致他失态的了。喜欢归喜欢,欣赏归欣赏,但他可不会有那种不堪的猪哥相。
事实上,他前世除了青涩的学生时代外,在进入社会成熟之后,无论再遇见多漂亮多关貌的女人,都确实再没有因此失态出过糗事。
他学会了克制忍让,或者说,他学会了藏起自己的心思,不把任何情绪轻易流露于表面。他不能做一个轻易让人看透的人,这样的人无法适应社会生存。在人际关系复杂的现代社会,要想混得下去,就必须学会城府。
总之,安达尔王国的这位小公主虽然确实生得十分美貌,但也并未就完全超脱了他前世所欣赏过的各种美女素材。何况他早已从前任王子的记忆中见过了,自然也谈不上有初见的惊艳感。另外,这小公主看着才十二、三岁,根本就还是小女孩,他又不是萝莉控,就算对方生得再美貌漂亮,他心里也不会代入更多别的幻想,只会当成个可爱的小女孩儿。这么小,根本就不在他的食谱范围里。
前任那位王子,竟然会看上这么小的小女孩儿,那才真是个变态萝莉控,这么小的小姑娘竟然也能下得去手。
因着这点,对于前任王子的消失,被自己所取代,罗宾心里还颇有点儿为民除害的正义感。相比起来,自己才是个正经的人。
“这个小公主好漂亮啊!”忽然头顶上响起丑小鸭的赞叹声,这只才出生了一个多月的小天鹅,显然没有见识过什么世面,立即被小公主的美貌所惊艳了。但好在它并不是人类,只是只鸟儿,而且还是只雌鸟,所以虽然惊叹,却也并未就此痴迷看呆。
“还行吧!记住你待会儿的任务。”罗宾随口还了一句,又提醒了丑小鸭一句,便立即又跳回了井里。
既然确认过是小公主了,那他自然就不能继续在井沿上待着了,要在井里等着小公主的金球掉落,然后他再露头出面。
丑小鸭闻言后,立即答应一声,然后动身跳回到了井口上方的一根树枝上,并在枝叶繁茂处隐藏起了自己。
罗宾那天交待给丑小鸭的计划,最终还是决定让丑小鸭待在树上,然后等小公主把金球抛起的时候,让丑小鸭从树上跳下,直接把金球撞落到井里。因为只有这样,才能确保金球会掉到井里。否则只是在下面让小公主受惊的话,小公主失手之下,也未必就一定会把金球掉到井里,很可能掉外面。只有直接撞落,才能保证万无一失。
王宫的后花园里,小公主并不是一个人单独出来的,她身边还跟着侍卫与仆从。侍卫们在前开路,仆人们在后相随服侍。小公主有任何吩咐,他们立即就会照办。
打开后花园的大铁门,出了后花园后,侍卫们立即先赶到井边散布警戒,确认这里没有危险。仔细检查过一遍确认后,侍卫们向小公主复命,又立即回返到了后花园的大门口守着,仆人们也是待在此处,没有再跟随上前。
因为小公主待在这口老椴树下的井边乘凉时,喜欢一个人独处,并不喜欢他们紧跟在身边或围在周围。
好在那口井离王宫的后花园大门并不远,也就十来米,他们随时都能看见,一有状况,也能立即赶到,倒也不必非紧待在小公主的身边。这里是王宫附近,本来也就不会有什么危险。小公主经常来这边也不是一次两次了,向来也都安全回返,没出过什么事。
所以他们这次,也不过是例行公事地检查,然后又立即收队回到了后花园的门口处远守着,留下小公主一个人在井边。
侍卫们的例行检查,并没有发现罗宾与丑小鸭,他们都藏的很好。何况就算发现,一只青蛙与一只丑小鸭,在他们的眼里,也不会给小公主带来任何威胁,都懒得驱逐。
在这个午后明媚的阳光下,小公主终于来到了老椴树下的这口深井旁。并且像往常一样,独自一人。侍卫与仆人们,都只是在后花园门口守着。
在侍卫们检查的同时,还有一名仆人上前,在井边给小公主放了一张舒适的小躺椅。小公主过来后,便坐在了这张小躺椅上乘凉。
她坐下后,仰望着头顶老椴树繁茂的枝叶,舒适地轻叹了口气。
这棵老椴树枝繁叶茂,树荫浓密,旁边还有一口幽深的深井,井水清凉。夏天待在这里,总是十分凉爽。
她看起来很开心,嘴里轻轻哼着一首欢快的歌曲,悬空的双腿在躺椅上交错地一下下晃着。
坐了一会儿,她便从口袋里掏出自己最喜欢的那只金球,玩起了自己最喜欢的抛球儿游戏。
她把金球抛起,又伸手接住,一下一下,总是接得很准。
那是只很漂亮的镂空状金球,最里面镶嵌着一颗美丽的红宝石,像天上的星辰一样耀眼。以红宝石为中心,外面包裹着一层层细密镂空雕刻的黄金缕,形成了一层层精致繁复的花纹。那些花纹细看下去,一层层像是没有穷尽,似乎还有什么特殊的意义与一种神秘感。
每当金球抛起,有穿过树木枝叶空隙间洒下的阳光时,阳光立即透过那些细密镂空的黄金花纹,再照射到中间的红宝石,洒透出万道红黄相间的细密光芒,看上去更是耀眼而美丽。
这种美丽,连待在井底的罗宾,他这种前世见过各种世面的人,都一时不禁瞧得有些目炫神迷。
他发誓绝对没有被小公主的美色所迷住,但想不到竟然对这颗小金球有些着迷了。这颗金球,即便是以他前世地球上的现代科技工艺水平而言,也是一件令人惊叹的工艺品,甚至称得上艺术创作。
而在眼下这个落后世界的手工为主时代,绝对是一件雕刻大师的杰作,也难怪小公主会这么喜欢这颗金球了。
连罗宾见了,都忍不住有生出些据为己有的心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