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早早睁眼。
就看到军绿衬衣下。
小麦色皮肤健康有力。
隔的实在太近,她都能清清楚楚的看到细小的毛绒在她呼吸间瑟瑟发着抖。
非礼勿视,她原本想闭上双眼,喊醒抱着自己的人,可是下一秒她却愣住了。
全身的血液在这一刻凝固,她伸手蛮狠的将衬衣扯开,看见了胸膛上熟悉的伤疤。
这个伤疤她记得!
上辈子,自己冬天落水,就是有这个伤疤的人救了自己,当时她整个人冻僵了。
隐隐约约看见。
救自己的人被抬走了。
她后来想找这个人,可在场的所有人都摇头,统一口径说不知道也不认识,但可以确实是个男人。
“你在干嘛?”
嘶哑的声音在头顶响起。
男人的右手,抓住了她扯着他衣服的手,林早早仰头看去,这人……居然是陆丰年!
她的救命恩人……
是陆丰年?
她呼吸一窒,急切的问道,“陆丰年,你告诉我,冬天落水,是不是你救的我?”
陆丰年皱眉。
伸手摸了摸她额头,问,“你是不是还在发烧?现在不是冬天,你也没有落水。”
“我怎么救你?”
林早早捂住头,很疼。
落水是上辈子的事,不是这辈子的事,冬天还没有来,自己也没有被林二哥推进水里。
陆丰年当然没救自己!
她问,“要是你看见了陌生人在冬天的时候落入水中,你会奋不顾身的去救她吗?”
“会。”陆丰年答。
毫不犹豫,第一反应。
林早早茫然,“为什么?”
陆丰年将他自己衣服从她手里扯回来,坐起身一一扣好,“因为我是军人。”
“军人不会见死不救。”
林早早也坐起身,她低垂着头喃喃自语,“所以不管掉进水里的人是谁,你都会救。”
“对!”陆丰年答。
林早早下了床,穿上鞋。
如大病一场,此刻身体发软,虚弱的好似一阵风就能将其摔倒,她头很闷很沉。
无数画面在脑海里闪过。
寻寻觅觅一生的救命恩人,就在自己身边,他一直在用自己的方式护着她周全。
还成为她的未婚夫。
她走到陆丰年的身后。
伸出双手紧紧地抱住他,将头砸在他背上,说了一声迟到的感谢,“陆丰年,谢谢你。”
“你是好人。”
这一声好人。
让陆丰年沉默了很久。
他叹了一口气,“我看你是脑子病没好,要不,我给你学校请了假,你在家休息一天。”
“我不去上学了。”林早早声音闷闷带着鼻音,她难受闭上了双眼,她很努力的想恢复更多记忆。
可想不起来。
见她不想上学,陆明远不由地皱起了眉头,“你不是一直想上学吗?如今为什么又不想上了?”
“想马上嫁给你!”林早早道。
陆丰年呵斥,“胡闹,结婚是结婚,上学是上学,就算你想马上嫁给我,也得把学业完成。”
这男人好凶!
真的一点不温柔!
可是想到是自己救命恩人,凶就凶吧,不温柔就不温柔吧,反正命都是他给的,林早早赖上他了。
就算他一点都不喜欢她,就冲着他能奋不顾身救自己,就这一点,她就认定了他。
她这叫……
救命之恩。
以身相许?
还是恩将仇报?
她解释道,“我这次期中考试考了第一名,学校说会推荐我去上工农兵大学,所以,我不用再去上初中了。”
“那个……”
“你能不能别这么凶!”
生病的人最脆弱最矫情了,加上刚恢复记忆,想起那么可怕的过去,她现在身子都止不住的发抖。
那是来自儿时的恐惧。
陆丰年很意外,林早早推荐上工农兵大学的事情他完全不知情,第一反应是为她高兴。
“你害怕还一直抱着我,你给我放开!你要是不舒服,我现在带你去医院看医生。”
“不放!”林早早抱得更紧。
就跟失而复得的宝贝一样。
陆丰年觉得她昨晚是不是发烧把脑子烧坏了,从未和女性亲密接触过,他现在特别不适应。
现在已经开始咬牙了,“你昨晚发烧出了一身汗,你不知道自己很臭吗?”
“我很臭吗?我很臭,那你为什么还要抱了我一晚上。”林早早声音幽幽从身后传过来。
陆丰年身子一僵,直接不说话摆烂了,爱抱就抱吧,他不信,她能一直抱着不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