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余嫣提孩子,还有一部分,是因为私心。
她不想失去清欢的秦玉到处发疯,所以对她来说,清欢能够自愿留在秦玉身边是最好的。
她试图想用孩子来拴住这个清欢。
“嗯,还活着,虽然是个早产儿,不过早产对我们秦家来说,完全不是事。”她顿一顿,笑眯眯的接着说,“我养了个多月,把他养的白白胖胖的,是个十分可爱的小朋友。”
秦余嫣仔细的观察着清欢,看着她的那双眸子一点一点恢复光彩,
果然啊,妈妈在听到自己孩子的时候,哪有不心软的呢?
“清欢,小朋友的长相随了爸妈的全部优点,高挺的鼻梁,漂亮的薄唇,这两像他爸,那双眼睛,像星辰一样亮,皮肤也很白,跟牛奶一样。”
秦余嫣想起小侄子就笑,“你都不知道,他那双滚圆的葡萄眼亮晶晶的,和你简直一模一样。”
要不说遗传是个神奇的地方呢。
大魔王的小孩是小魔王。
小朋友特别聪明,大部分五官像秦玉,但是眼睛气质像清欢,所以别人看过去之后,感觉他又像爹,也像妈。
不过秦玉虽然有一双漂亮深情的桃花眼,但因为性格问题,他整个人冷的跟冰一样,让人无法亲近。
这小屁孩不一样,跟他妈一样,让人看了就觉得亲近,漂亮可爱的没有任何攻击力,极具欺骗性的长相,让人防不设防!
他就用那双葡萄眼可怜巴巴的看着你,你怜爱的抱起来之后,他就笑眯眯的,跟阴谋得逞了一样。
秦余嫣不太信,清欢看到儿子这么可爱还舍得走!
她试探性的开口,“要不我让人抱过来?你看看?抱一抱?”
清欢的脑海里,想起第一次知道这个小生命时的心情。
那时的生活富裕美好,平安顺遂,又找到了亲生父母,还有好友一直陪着。
亲情友情爱情,她都有。
在她觉得最幸福的时候,在她最爱秦玉的时候,小朋友像是锦上添花一样到来。
清欢下意识点头,“好...”
那是在她期待中到来的孩子,至少走之前,应该见一见吧?
她不爱秦玉,可是孩子,那是她十月怀胎生下来的孩子,她怎么可能不爱呢?
“我这就让人抱过来!”
秦余嫣怕她后悔,连忙拿了手机拨了个电话过去。
“让人把秦小宝抱我书房,别废话。”她又转身,含笑看着清欢,“你在这里等等我,我马上就去把他抱来。”
秦余嫣转身离开,走到门口又回身笑了笑,“还没起名字呢,我就顺口喊个秦小宝了,你是他妈妈,要不你给起个名字。”
她说完,也没再等回答,就走了。
清欢怔怔的看着她的背影,不知道为什么,她忽然又有点害怕。
她没想过自己会活,也没想过小朋友会活。
一朝梦碎,她满怀期待的孩子却成了最大的牺牲品。
见了干什么?
难受?
除非能把孩子带走,不然的话,见一面又有什么意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