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楼南熠和艾利斯按照约定的时间回来的时候,排骨刚好也烤好了,一旁小火慢炖着的红烧肉也好了。
因为没有桌子,所以四人是直接围着锅直接吃的。
红烧肉的香甜气味,酸辣排骨的酸辣味和香辣排骨的香味混合在一起,还没有开吃呢,直播间的网友们就被馋得直流口水了。
——我吸、我吸!真的好香啊,虽然经常闻主播做出来食物的香味,我还是口水忍不住直流,为什么我就不能尝一尝呢?!
——朋友们,强烈推荐红烧肉啊,我上次请懂行的朋友复刻了一份主播的红烧肉,虽然没有主播做得那么香,但是我敢说,那就是我吃过的最好吃的食物!没有之一!
——哇,光看这色泽就知道肯定很好吃,那个香辣烤排骨看起来也太棒了吧!感觉每一块都在散发着诱人的光芒,主播太厉害了!
——真羡慕,我感觉我现在看他们吃饭都能看一整天,哈哈。
——我不要肉,我就要那片芋头就行了。
——华家到底什么时候能把389号荒星开发出来啊,我已经迫不及待想要去了!
这时候没有人关注直播间网友们的弹幕,大家的目光都被这几道菜给迷住了眼睛。
络方远的动作最快,率先伸手去夹了一块他念叨已久的红烧肉。
软、糯、甜、香,一口下去,都不用怎么嚼,那红烧肉就仿佛在口中化开了一般。肉皮的胶质软糯 q 弹,轻轻一抿,便与舌尖融为一体,释放出醇厚的肉香和微微的甜味。瘦肉部分也炖煮得极为软烂,纤维在慢炖中变得松散,每一丝肉都吸饱了浓郁的酱汁,甜味与肉香完美交织,让人仿佛置身于美食的天堂。
络方远的眼睛瞬间亮了起来,脸上洋溢着满足的神情,他一边大口嚼着红烧肉,一边含糊不清地说道:“这个好好吃啊!我感觉我能再吃十块!不,一百块!”
楼南熠夹起一块香辣烤排骨。
排骨的外皮烤至金黄酥脆,刚拿出来,表面的油脂还在“滋滋”作响,一口下去,麻辣酥脆的外皮,内里是鲜嫩多汁的肉,因为是骨头旁的肉,所以肉质也更细嫩一些。
艾利斯则选择了酸辣排骨。这是他第一次吃辣,他将排骨放入口中后就微微愣了一下,柠檬的酸清新爽口,辣椒的辣热情奔放,两者相互交融,再加上排骨的鲜嫩,形成了一种独特而美妙的口感,让人胃口大开。
一群人大快朵颐。
肉吃多了,言叙反而比较喜欢吃芋头片。
芋头充分吸收了排骨溢出来的油脂,变得油润光亮,表面泛着微微的金黄色,油脂的浸润让芋头的质地变得更加细腻柔滑一口下去,首先感受到的是芋头的绵软,然后是排骨油脂的醇厚,浓郁而不腻人,加上芋头本身的清香,别有一番滋味。
就在言叙夹起第二块芋头的时候,一块肥瘦相间的红烧肉出现在他的碗中。
言叙抬起头,看到了楼南熠蹙着眉的脸。
“多吃一点肉。”言叙还是有点瘦,腰还那么细,应该多吃一点才行。
言叙的脸微微一愣,没有说话,只是点了点头,就把肉送进了自己嘴里。
这时候,言叙突然想起艾利斯问自己和楼南熠是一对的话,想到这,他的耳朵就有点红。
楼南熠给他夹菜,这行为是不是,好过头了点?
言叙偷偷去看楼南熠,楼南熠正低着头干饭。
楼南熠的头发有些许凌乱,几缕发丝垂落在他的额前,微微遮住了他那浓密而英挺的眉毛,鼻梁挺直,脸庞轮廓分明。
言叙又看向旁边的艾利斯。
艾利斯一头金色短发,鼻子上架着一副眼镜,脸上总是挂着一副微笑,面容较楼南熠更柔和一点,是一种儒雅的帅气。
嗯,相比之下,他还是比较喜欢楼南熠这种类型的帅哥。
想着想着,言叙的脑子就不知道飞到了哪里。
不知道楼南熠喜欢男的女的。
要是楼南熠喜欢男的的话,他会不会喜欢自己呢?
如果楼南熠喜欢自己的话怎么办?自己要不要接受?
但如果楼南熠不喜欢自己的话……想到这个,言叙咬了咬嘴唇,楼南熠怎么会不喜欢自己呢?!
自己长得好看,性格又好,还会做饭,不可能不喜欢自己!
言叙瞬间自信起来,微微扬起下巴,瞥了楼南熠一眼。
楼南熠感受到了言叙的目光,抬起头来,两人的目光相撞,言叙很快就低下头来,假装自己在吃东西。
吃完饭后楼南熠把自己今天找到的3只机械蜂交给了言叙。
言叙理所当然地接了过来,假装装进了口袋,实际上是放进了储物袋里面。
这东西可是能抢走的,他不想被人抢走了。
言叙身上现在一共有11只机械蜂,楼南熠原先的那三个也在他这里。
接下来的五天,他们一行人都在赶路,就连言叙做饭都是简单为主,因为机械蜂越来越难找了,一开始他们一天还能发现四五个,现在一天能发现一个就不错了。
“这很正常,这机械蜂并不算难抓,问题是这荒星太大了,我们不可能在30天的时间里走遍各处,如果我们前进的方向已经被人搜索过了,那么我们找不到机械蜂也情有可原。”
“节目组肯定不会让我们就这样老老实实抓机械蜂,我觉得,节目组可能更喜欢我们选手之间互相争抢。”
艾利斯分析道。
“那我们去找其他选手?”络方远跃跃欲试。
络方远这么积极并不是他自己有多厉害,而是他身边真的有两个大佬啊!
艾利斯,本次节目的1号种子选手,苍蓝学院的天才学生,去年星际机甲大赛的第五名,那名号在星网上可是响当当的。
而楼南熠,可是在节目里能独自斩杀一头二阶变异兽的黑马。
有这两个人在,抢点别人的东西,岂不是很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