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娇娇喜不喜欢吃韭菜,我去找别人家换点来给你炒鸡蛋吃?”
鹤徐甘扒拉着碗里的饭粒,观察少女的脸色。
韭菜炒鸡蛋?之前还没吃过,可以试试。
盛骄娇心里蛐蛐,但她已经决定好没找到凶手前绝对不搭理鹤徐甘,怎么可能打自己的脸,屁颠颠的说想吃?
见娇娇真不理他,鹤徐甘也沉默下来。
霍叙觉得自己真是太有良心了,没有落井下石。
“娇娇,明天我们去摘山楂吧,给你熬果酱,或者做糖葫芦。”
他贴心打破沉默,心中因为娇娇和鹤徐甘关系更好的郁气骤然消失,只剩下满身愉悦。
等和娇娇约定好时间,鹤徐甘收拾好厨房,两人一同出了院子,便分开了。
霍叙满心都是第二天能和娇娇单独出门,而鹤徐甘这个电灯泡估计不敢厚着脸皮跟上来,让娇娇更加讨厌他。
但他怎么也料想不到鹤徐甘心眼这么多,趁着自己离开,竟然偷摸折返回去。
鹤徐甘在院门口踌躇,月光照射下来,原本应该没人的道路突然出现一道人影。
……
傅文书自下乡后就感觉自己像是沾染上什么脏东西一样,倒霉死了。
他下乡没带多少钱票,一是家里七个兄弟,二是有盛骄娇这个冤大头帮忙,他完全可以什么都不操心。
反正她肯定会带很多钱,怎么也能分自己一半。
但他怎么也没想到,还没下乡呢,盛骄娇态度就变了,这个水性杨花的女人,居然抛弃自己,和一个小白脸搞在一起!
但好在还有张红英这个女人给他兜底,勉强还能果腹。
但她家条件也一般,家里虽然没有男丁,但也不能给她提供太多钱票,毕竟家里还有姐妹。
粗粮配水煮菜他已经受够了!
他又想去找这大队里比较富裕的人家,想办法让那些女人死心塌地的对他好。
傅文书选定了村里两户人家。
一家是外村来的向家,一家便是条件还不错,但年龄有点大的王寡妇家。
向家虽然有两儿两女,但闺女长得一个比一个水灵,虽然条件不咋地,但也比现在的张红英强。
另一家的王寡妇,四年前她男人被山上下来的野猪咬死了,只留下她和一个十四五岁的儿子。
她儿子现在和傅文书差不了两岁,但对方从小干农活长大,力大如牛,一个人挣的工分,抵人家三口人。
再加上王寡妇自己的工分,两人在大队的条件竟然算是数一数二的好。
王寡妇结婚早,生孩子也早,现在也不过才三十三岁,相貌也算不错,浓眉大眼。
傅文书爱面子,也怕别人说闲话,这才在两家之间犹豫不决。
他先去找最漂亮的向明曦说话,本是想让人看见后顺水推舟就这么在一起了,结果那个女人鸟都不鸟他。
气得他转头就找上向惜文。
听说两姐妹关系不好,等他勾搭上向惜文,再想个办法把这个不知好歹的向明曦给嫁给村里那个鳏夫,让她吃尽苦头,然后再让她求自己给她条生路。
光是想着,就让他爽的不行。
但他真是倒霉透顶了。
因为向惜文也看不上他。
那个眼高手低的女人,光想着嫁给城里人,把自己一通嘲讽,居然还说自己不自量力?!
要不是她是大队里的人,怕大队给自己穿小鞋,他早就一巴掌打上去了!
好在王寡妇几年没有男人,只是被自己稍稍勾搭,就自己贴过来了。
那几天确实吃得不错,至少还有细面和油水,他感觉自己因为没有盛骄娇投喂瘦下来的肉都回来了些许。
但要说不说他倒霉呢。
自己和王寡妇在一起被她儿子知道了!
那天青天白日走在路上,被这狗崽子套麻袋狠狠揍了一顿,牙差点都掉了。
虽然没让村里人知道,但这狗崽子是捏着自己脖子警告,如果再勾搭他娘,就随便找个理由把自己弄死!
傅文书原本还想让王寡妇去说服她儿子,但这个女人居然只是和自己玩玩,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她儿子。
最关键的是,他勾搭向家姐妹的事情还被张红英给发现了!
那个女人平时憨傻,这个时候倒还聪明上了,自己虽然没有和那两人做什么,但张红英不听自己解释,当众甩自己巴掌,自己还被大队长扣工分警告了!
他在城里长大,又是个读书人,在家里顶多了晒晒衣服,要不是其他兄弟结婚的结婚了,有工作的有工作了,怎么可能轮到自己下乡!
现在工分被扣了这么多,还不知道年底领的粮食能撑多久,自己该不会饿死在这里吧!?
现在想想,所有的一切不都怪盛骄娇那个女人吗?
下乡前,明明这女人对自己百依百顺,自己这才忽悠她一起下乡,当自己的粮仓。
如果她没有答应和自己下乡,自己无论如何也要闹着让自己最小的弟弟下乡,虽然他年纪小,才十来岁,但花家里的钱也是最少的,让他下乡才是让利益最大化!
既然盛骄娇欠自己,那他就要去找她拿回来,一想到她过得那么好,脸上白白嫩嫩,而自己却面黄肌瘦,他就恨不得去把她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