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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天还未亮,晨曦微露,大约也就四五点钟的时候,整个城市都还沉浸在一片静谧之中,市场那边已经按照约定将张红英预定好的大棒骨送上门来了。这些大棒骨被装在一个大大的袋子里,沉甸甸的,色泽看上去很新鲜。

张红英听到敲门声后,迅速从床上爬起来,睡眼惺忪地打开门。看到门口摆放着那一袋大棒骨,张红英先检查了质量无误,然后吃力地将那袋大棒骨搬进厨房。

走进厨房后,张红英顾不上休息,便开始着手处理这些大棒骨。她先将大棒骨一一取出,放在水槽里,打开水龙头,让自来水的水流冲刷着它们。随着水流的冲洗,大棒骨表面的血水和杂质逐渐被冲走,变得干净了许多。

接着,张红英拿来一口大锅,将洗净的大棒骨放入锅中,并加入足够多的清水。水没过了大棒骨,她轻轻地搅拌按压了一下,确保每一根骨头都能完全浸泡在水中。做完这一切后,张红英才长长地舒了一口气,接下来只需要等待一段时间,让大棒骨在水里慢慢泡出血沫来,为之后熬制美味的棒骨汤做好充分的准备。

浸泡过后的大棒骨,熬煮完毕腥味会少很多。

沈建珍打着呵欠,睡眼蒙眬起来,张红英还劝她可以再睡一会儿。

沈建珍叹息:“你呀,真是天生的劳碌命。好像所有人都比你更值得享福似的。

我们俩是好姐妹,又不是母女。你天天这么惯着我干啥。

你就算是对自己孩子,也不能这么惯着。有事一起做就行了。”

张红英无语:“让你歇着你还不高兴。”

沈建珍完全没有理会她,自顾自地忙碌着。张红英熬到那一锅香气扑鼻的棒骨汤正在炉灶上咕嘟咕嘟地翻滚着,而她却因为对熬制棒骨汤一窍不通,根本无从下手帮忙。

为了避免碍手碍脚,沈建珍退到一旁,看到电饭煲里的茶叶蛋,沈建珍眼前一亮。这些茶叶蛋只是勉强染上些颜色,蛋壳只破了些许。沈建珍开始着手处理那些茶叶蛋。

沈建珍将煮好的鸡蛋从锅里捞了出来,因为太烫,只能用手指快速捏住取出来,然后赶紧放在案板上。

沈建珍原本是习惯拿鸡蛋在案板上磕的,但因为太烫,无从着力,只能拿起一个小勺子,对着这些鸡蛋逐个进行敲击。

沈建珍是有点强迫症在身上的,她每次用力都保持一定的节奏。既不会用力过猛导致蛋壳破裂,又能让蛋壳变得更加细碎和均匀。

随着一声声的敲击声响起,原本光滑的蛋壳逐渐布满了细密的裂纹。她满意地点点头,跟张红英嘚瑟道:“这样煮出来的茶叶蛋啊,才能有大理石文!而且味道也会更好呢,入味更深,口感更香滑。

你平时煮的那都是啥啊,也就是顾客不挑。”

张红英无语:“谁有那闲工夫每个鸡蛋敲那么碎,敲差不多,能进去味道就行了。”

沈建珍偷懒是有窍门的。敲了几个之后,她脑子里灵光一闪:“谁说敲鸡蛋费工夫啊,只要动脑子,就能想到办法。我知道怎么样可以又快又好的敲鸡蛋了。”

沈建珍拿了一个张红英自己熬粥喝的小锅,放进去七八个茶叶蛋,盖上盖子,使劲晃动起来鸡蛋在锅里咣当咣当来回撞击,传出闷响。

沈建珍晃几下锅,会揭开盖子看看,再盖上,再晃……

没多久,沈建珍就喊\/:“阿英你看,是不是碎的很均匀?”

张红英一看,还真的是,每个鸡蛋,蛋壳都碎成很小的片有些地方,还有少数碎屑脱落。这样煮出来的茶叶蛋,必然更入味,色泽也更好看。

“阿英,以后我要是过来,敲鸡蛋这事你就包给我了。

就算是我没空,你就按我这样做,一次晃十几下,就可以把鸡蛋敲好。

磨刀不误砍柴工嘛,大家都卖一样的东西,你想要卖的比别人好,就要在这种细节是下工分。”

“你厉害!干什么都能想到偷懒的办法!”张红英也确实挺佩服沈建珍的,抽空鼓励了沈建珍一下。

沈建珍却得了意,来了谈性。她笑着说:“那可不?

我以前寒暑假,都会想办法挣钱。干的最多的,就是在塑料厂临时工。

塑料厂里就那些活:

一个是叠塑料袋,把塑料袋一层一层在牛皮纸上叠起来,然后送过去烫机那里高温烫成形。

最后一道是把塑料袋上多余的东西修剪掉,保持形状完美,这样才能出口。否则人家是检验通不过的。

我们临时工平时都是帮着修剪塑料袋。

其他的工序,都是固定工人在干。

里边有一个活是大家都不想干的。

就是他们烫袋子,是把很多裁好的塑料叠在一起,铺在一张可以隔绝热量的牛皮纸上,然后用高温,把多层塑料压在一起。那个烫机,250度高温,你还记得吧?”

张红英点点头:“当然记得。鸭湾村的女孩,基本上都去塑料厂里剪过塑料。”

“有一个活,是把那个滚烫的、刚刚烫好的塑料袋,从牛皮纸上撕下来,然后把牛皮纸,再送回去叠新的袋子。这个你干过没?”沈建珍一边继续敲鸡蛋,一边闲扯。

“没干过,那个塑料袋太烫了,一般都是手上都是老茧的老太太干的。都是固定工人。小姑娘干这个,不是要烫坏了?”张红英疑惑。

“嗯,一般都是老太太干的。但是那个暑假,老太太说是儿媳妇生孩子了,她去照顾月子,就没来,别人都嫌烫不想干,他们就叫我这个临时工去撕塑料袋了。

我就暑假挣点钱,肯定不能挑三拣四啊。

烫工踩一下烫机,我取一张牛皮纸。

不过我撕了两个塑料袋,被烫的斯哈斯哈的,手确实疼的受不了。

然后我就发现了,为什么一定要把塑料袋从牛皮纸上撕下来,而不是把牛皮纸从塑料袋上撕下来?”

“有什么区别啊?不都是把塑料袋和牛皮纸分开?”张红英一头雾水。

沈建珍就笑:“烫塑料袋的时候,塑料袋铺在牛皮纸上。然后他们把整个牛皮纸拿出来,把塑料袋撕下来,牛皮纸送走。手用力是用在高温的塑料袋上的,热量传到很快,就真的特别烫。

所以这个活很难受,没人愿意干。

我撕了两次之后,发现完全可以反过来想想。从烫机下把牛皮纸拿出来后,先翻个身。塑料袋在下面,牛皮纸在上面。

这样拿住牛皮纸,一揭开,塑料袋留在原地……最多是底下轻轻按着点塑料袋,不要让它跟着跑了就行。”

“……你真聪明。那家塑料厂开了十几年,你是不是第一个发现可以这样做的?”

沈建珍点头:“是啊,那些人不怕烫,他们就没想过要想办法。我怕烫,所以我想出办法来了。

世界就是因为我这样的懒人才进步的。

不过倒霉的是,剪塑料袋要用剪刀,时间长了手很酸。

等我发现这个不用烫手的撕塑料袋方法后,立马就有人把我换下去了。”

“轻松的活,肯定是留给他们自己人干的。”张红英安慰沈建珍:“前人栽树,后人乘凉。

谁让你聪明呢,你只能贡献多一些。”

沈建珍点头:“不过后来因为这个活最轻松,他们抢着干。我经常听见他们在问这是谁想出来的?然后他们说,是建珍想出来的。我听见还挺高兴的。”

张红英突发奇想:“你一直干一件事,绝对是屈才了。我感觉你应该去各行各业都干干,给他们挑毛病,然后改进工序。”

沈建珍点头:“嗯嗯,老干同样的工作,也确实很无聊。

如果真的有这种给工序挑毛病,改进工序的工作就好了。”

说着说着她还唱起来:“投机取巧我有一手。”

看着这样活力四射的沈建珍,张红英也笑。

贫穷怕什么呢,困苦怕什么呢,歧视又怕什么呢?

有什么能打败这样的人?

就算是在泥里,她都能找到一块比别人更好的泥,那足以让她沾沾自喜,高兴的过完一生。

沈建珍从小就擅长苦中作乐。

一年级的时候,沈建珍跟张红英还是同班同学。沈建珍拿了一支笔在写字,一个同学过来捣乱。那个同学叫什么张红英都已经不记得了,却记得他故意把沈建珍的作业本撕破了一页。

沈建珍爆发起来,一把揪过那个同学的书,一下子给撕成了两半……连老师都惊讶沈建珍怎么有这么大手劲。

一本书,厚厚的,成年人也不能一下子撕开。

老师的处罚,是让沈建珍把自己的书赔给同学——那本被撕碎的书归沈建珍。

沈建珍对着撕碎的书傻眼了。

她一向丢三落四,撕碎的书,转眼就七零八落,再也找不到了。

一年级的课程说难不难,说简单,也总要用到课本。

因为沈建珍太邋遢,全班同学,没有一个肯借书给她一起用的。

张红英之前跟沈建珍也并没有那么熟。虽然两家就隔着一条小河,但是张红英天天忙着干活,没什么时间玩。两个人几乎没有一起玩过。

沈建珍借不到书,看出来张红英面软,就问张红英借。

张红英是老留级生,那本书很旧了,不太好意思拿出来,只答应借给沈建珍一个下午。

沈建珍拿到书,快速看起来,像是要把书吞下去。

还不等张红英去催促还书,沈建珍已经把书还回来了。她短短时间,把整本书背了下来!

后来正好赶上镇上派人下来抽考,沈建珍考了人生中第一个满分。

她第一个感谢的是张红英,第二个感谢的是那个跟她换书的人。第三个感谢的,是那些不肯借书给她的同学。

“哼,好得你们不肯借书给我,我怕下次要用书借不到,就都背下来了。

我考这么好,你们羡慕吧?

哼,羡慕死你们。”

沈建珍小人得志的样子,让张红英记忆犹新。

学渣对学霸的仰慕,从此油然而生,两个人也熟络起来。

张红英不由得感叹:“阿珍,我是真羡慕你这种随时随地能高兴起来的劲头。”

沈建珍停下自嗨,茫然的问:“为什么要不高兴?”

“遇到坏事的时候,你不会不高兴吗?好像你不管遇到什么事情,就算是发愁,也顶多愁几分钟,转眼就又能高兴起来。”张红英的棒骨已经熬好了,就剩下调味。她把棒骨捞出来,放到另一个锅里,开始加调料收汁。

沈建珍就说:“塞翁失马的故事你总听说过吧?

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塞翁得马,焉知非祸。”

张红英:……不知道,没听说过。

沈建珍便简略的讲了下塞翁失马的故事。

一个人丢了东西,不见的是坏事。

得到了东西,不见的是好事。

就算是骨折了,也不见得是坏事。

任何事情,只要发生了,没有挽回的余地,就尽量去想她好的一面。

沈建珍举例:比如说,我生在这样贫穷的家庭,吃不饱,穿不暖,看上去是坏事对吧?

张红英点点头:那可不?谁不希望自己生在富裕的家庭?

沈建珍却摇摇头:“可是如果生在富裕的家庭,吃的好,穿的暖,大家都宠爱我。

那我可能就不觉得有读书的必要。毕竟在家里就在享福了。

就是因为我家里很穷,吃不饱,穿不暖,还需要下田,采桑。蚂蝗,毛毛虫,都能搞的我狼狈不堪。

所以我迫切想要逃离那样的生活。所以贫穷变成我的动力了。”

张红英:除了“哦”一声,我好像没话可说。

沈建珍接着道:“我妈身体不好,经常住院。不会做衣服,不会做鞋,还不讲道理,动不动就打我,看上去有个这样的妈是不是很糟糕?”

张红英看了看沈建珍,没敢复合。虽然她心里的确是这样想的。

沈建珍又说:“可是我妈不讲道理,让我明白了人有时候不需要讲道理,该发脾气时发脾气就完了。

谁嗓门大谁占便宜。

而且她从来没有反对过我读书。”

沈建珍讲了很多,张红英听的津津有味。她学到了,嗯,任何事,都有正反两方面。不能只看不利的那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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