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老师,加油,李老师加油。”看到李牧如此精彩的表现,现场那些为他加油的学生更加的起劲。
而反观对面,那些原本支持姓周的,现在都有些喊不下去了,毕竟刚才姓周的表现可不如何的光彩。
不仅不光彩,最后这球竟然还没进,在空中直接被对方把球夺走了。
姓周的狠狠地握紧了拳头,我知道不能再这样下去了,如果下个球对方又进了,自己这脸可就丢大了。
“又到我进攻了。”李牧拍着球,来到了三分线外。
姓周的已经打定主意,不管怎么样,这次绝对不能让对方再投出三分球,他的眼睛死死的盯着球。
李牧拍了两下,说实话,对他来说这种竞技有些无趣,对方在他眼中简直就是个慢动作,是你还必须小心的收着力气,担心一不小心就把现场所有人的下巴全部惊掉了。
李牧拍了几下球,他想到刚才姓周的那帅气的扣篮,虽然最终没有成功,但是那个姿势确实很帅。
姓周的死死的盯着李牧的动作,一旦他有任何想要扣球的动作,自己立刻给他拦下来。
还不等他想去拦截,他的眼前一花,李牧已经失去了踪影,他急忙回头去找,就看到李牧已经越过了自己,朝着的篮筐而去。
“不行,自己绝对不能让他上篮。”姓周的转身加速就追,他从来没有在球场上跑出过这样的速度。
即便他的速度已经打破了自己的极限,却依旧没能够追上李牧,李牧抱起球直接凌空跃起,轻轻的扣在了篮筐上。
“哇!哇!好帅啊,李老师好帅啊!”
“李老师,我爱你。哇哇哇!”
有女生尖叫不断,男生也是嗷嗷叫了起来,那可是灌篮啊,虽然李老师的动作并不标准,但那可是实打实的灌篮。而且看李老师的模样,这还是很轻松的。
“不去午休,都聚在这里干什么?”威严的声音从众人的身后响起,原本兴奋的同学们瞬间鸦雀无声。
在人群的最后方,主任推了推自己的眼镜,分开人群走了进来。看到在场中的二人,主任问询的眼神看向李牧:“这是怎么回事?怎么这么多人都在这里?”
李牧立马笑了起来:“主任,我和周老师打个友谊赛。”
听到李牧的话,主人又将目光转向了另一人:“周老师,是这样吗?”
姓周的咬着牙说道:“是,主任,我和李老师打个友谊赛。”
“行了,都散了吧,回去睡觉去。”主任驱散了人群,自己也转头离开了这里。
“我们的比赛还没有完呢,你给我等着。”姓周的撂下一句狠话,转头就要离开。
李牧笑了笑,拿起篮球先一步离开了球场,到了球场之外,李牧将篮球向后抛出,篮球划过完美的弧度“嗖~”进入了篮筐,留下姓周的呆愣在原地。
下午还没放学,李牧接到了钟情的电话:“喂,李牧,你让我办的事已经搞定了,明天开业。”
“嗯。”
一听李牧的话,电话那头钟情直接爆了:“嗯?老娘辛苦这么久,你就一个嗯?”
“息怒,息怒。您大人不记小人过,是小的不会说话。”李牧没办法。如果自己不服软的话,这家伙绝对会死缠不放,得寸进尺,蹬鼻子上脸。
钟情冷哼一声:“哼!看你认错态度不错的份上,本小姐饶你这一次。我也不是记仇的人,今晚上你给我当一个小时的陪练,我就原谅你了。”
“这才是你的目的吧。”一想到陪练,李牧就浑身难受,和芙袖“双修”顶多是身体上受点伤,一点外伤而已,睡一觉就恢复了。
和钟情陪练可就没有那么简单了,她不知道怎么出来的各种稀奇古怪的想象力,问题是这些想象力还可能被她的异能变成实物。
经过摸索,钟情已经差不多掌控自己的异能了。“梦想成真”,这是钟情给自己异能起的名字。
这名字是真的很贴切,钟情的异能可以将她所想的化作现实,最简单的就是,她觉得自己会开车,于是她就会开车了。
凭借着这个异能,钟情可以说是为所欲为,她不仅可以随手变出各种小东西,更是可以凭借信念直接开挂。
看看人家想一想就会,自己学个技能难得要死.李牧欲哭无泪,想死的心都有了。
而自从钟情凭借信念完成了魔法少女的变身后,那更是一发不可收拾。
各种远程攻击那是随手就来,更可气的是她的攻击不仅是物理,还带魔法特效(精神攻击)。
唯一的好消息是,房子的空间有限,钟情不敢释放大威力的攻击,但就现在的攻击来说,李牧只要陪着钟情训练半小时,第二天起来绝对头昏脑胀。
不过这次钟情确实表现的非常好,李牧自从盘下了苏筱筱父母打工的早餐店后,就一直对他们两人进行压榨。
各种挑毛病就是为了让他们两人离开,最终李牧的目的达成,二人承受不住李牧一再的刁难,最终辞职。
那就在他们辞职之后,钟情以一个投资人的角度介入进来,打着自己哥哥与这对方孩子是一个学校的幌子,钟情成功的邀请到了二人合伙。
其实夫妻二人早就想过自己开门店了,只是一方面这些年来攒下的钱买了一座房子,他们已经没有太多的资金用来前期投资,还有就是老板对他们确实很不错。
现在换了新老板后,新老板明显的看不起自己二人,自己二人离开之后,恰好又遇到了一位想要开店的人,还是前老板介绍过来的。
二人相信前老板的人品,便和钟情签订了合同,双方合伙开一家早餐店,钟情负责前期的所有投资,等待门店安排好之后,二人就可以开业。
营业的事情钟情不管,只要利润的二分之一,钟情不在店里雇佣一个会计,负责管理账目。
合同期限三年,合同到期后,店铺归他们夫妻二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