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律师,对于这样的结果,不知道有没有在你的预料之中?”
苏胜爱搭不理,不过左修文直接就坐到了苏胜的旁边,并轻声的问出了这个问题。
苏胜之前故意到警局,让左修文等人注意到高红和杨果两人。
目的是什么,左修文是个聪明人,又怎么可能不明白。
无非是想要警方向高红两人施压,让其自乱阵脚而已。
只不过就连苏胜都没有想到,这个高红会如此的丧心病狂,在警方只是简单的敲打了一下之后,居然就做出了如此丧心病狂的事情来!
“左组长,你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苏胜看了一眼旁边的左修文,表情和语气并没有任何的变化。
“你前天来警局调过卷宗之后,我们在昨天对高红和杨果两人进行了调查和询问,然后到了晚上,刘圆圆就出车祸死了。”
左修文没有阐述任何自己的看法,只是单纯的将这个过程和时间线,向苏胜进行了说明。
虽然没有任何的主观看法,但是这些话连在一起的意思,似乎就是在说,刘圆圆的死,和苏胜来警局调卷宗,是有直接关系的!
苏胜自然是不会上套。
“这些事情之间有什么因果关系吗?”
“我调卷宗是我的事情,你们想要查谁,是你们的事情,我没有让你们查他们吧?”
“至于刘圆圆的死,如果真的不是意外的话,也不应该是因为我来调过卷宗的原因,反而应该是你们的问题吧?!”
苏胜并不是在吓唬左修文,而是真的认为就是左修文他们的原因,才导致了刘圆圆的最终死亡。
如果没有左修文他们的打草惊蛇,高红很有可能不会这么快的想要除掉刘圆圆,而刘圆圆也很可能并不会死!
听到苏胜的反问,左修文的脸色也不好看。
他其实也是这么认为的。
如果刘圆圆的死真的有问题,并且还是和高红两人有关,那自己打草惊蛇的决定,还真要负很大的责任。
左修文并不认为自己是一个什么大好人,但是间接的导致一个无辜的人失去生命,左修文的心里其实也并不好过。
但是要让他为此引咎辞职什么的,肯定也是不可能的,毕竟他和刘圆圆之间,并不熟!
“苏律师,我也不和你拐弯抹角了。”
“我有个问题一直都想咨询你一下,想请苏律师给我一个明确的答案。”
左修文一辈子没怎么求过人,所以现在即便是在求人解惑,也听不出什么求人的态度来。
“左组长你问吧。”
“不过...我不一定会回答!”
苏胜大致能够猜到左修文想要问什么问题。
苏胜其实和左修文并没有什么太大的私人恩怨,并且由于左修文重案组组长的位置,以及他在警局系统内的影响力,苏胜其实并不介意和左修文做个‘朋友’的。
但是左修文似乎并没有交朋友的觉悟,也没有什么欠人情的想法,苏胜自然不可能知无不言。
听到苏胜来了一个大转折,左修文本来想要脱口而出的问题,突然就卡在了嘴巴。
不过酝酿了一下之后,左修文还是问出了自己的问题。
“苏律师,1.31爆炸案,是不是还另有隐情?不是刘思远干的,对吗?”
“还有刘圆圆的死,是不是高红和杨果两人有关?”
问完自己的问题之后,左修文就紧紧的盯着苏胜的脸,仿佛想要从苏胜的脸上看出来答案。
“左警官这是一个问题?”
“不是说只问一个问题吗?”
苏胜没有回答,而是有些打趣意味的问道。
此时,刚刚进去比对指纹的工作人员,此刻已经拿着苏胜给他的矿泉水瓶以及一份文件出来了。
左修文既然没有什么求人的觉悟,苏胜自然也不准备继续和他废话了。
接过用证物袋密封的严严实实的矿泉水瓶,以及那份盖着红色印章的鉴定书。
鉴定书上的废话非常的多,苏胜直接看向了最后的结论。
指纹(右手大拇指)重合率:99.9999%
鉴定结果:送检指纹与数据库内(高红)留存指纹,系署同一人指纹!
备注:本结果不得向社会公开,只能用于司法确权等行为。
......
苏胜看结果的时候,并没有避着左修文,所以左修文也同样看到了这个结果。
对于苏胜手里矿泉水瓶的来源,左修文是知道的。
因为在做物证鉴定的时候,这些都是需要说明的,并且为了能够使其成为物证,苏胜是不能胡编乱造的,因为这些都是需要查证确认的。
车祸现场的矿泉水瓶上面,有着高红的指纹。
左修文暂时想不明白这和刘圆圆的死到底有什么关系,但是这并不妨碍他明白,刘圆圆的死,很可能并不是什么样意外!
“苏律师,不知道你晚上有没有空,赏个脸吃个便饭吧。”
也许是真没有怎么求过人,有些话左修文是怎么都说不口。
已经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结果的苏胜,哪里有什么功夫去和左修文这么一个老男人吃饭啊。
“我知道你想要干什么,饭就不必了。”
苏胜直截了当的拒绝了左修文。
“不过我今天心情不错,倒是可以回答你一个问题。”
“你刚刚问的那些问题中,我只会回答一个问题,你想问哪一个?”
苏胜的态度令左修文非常的不适,因为这么多年了,左修文还从来没有遇到过像苏胜这么不给面子的人。
不过和自己的帽子相比起来,面子还真就不算什么。
“1.31爆炸案,是不是高红和杨果两人干的?”
思考了一会儿,左修文问出了这个自己最想知道的问题。
“是!”
苏胜也没有食言,直接告诉了左修文。
“你问的这个问题,在你心里,其实早就已经有了答案了,不是吗?”
“如果我是你的话,我绝对不会这么问,毕竟只有一次机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