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坐下吃着早餐,全都是带血的食物,像猪血粥,鸭血粥,就是他俩平日里的标配。
“爸爸,我们可能又要换房子了”复生喝了一口猪血粥,低声说道。
“怎么了”况天佑疑惑。
“昨天隔壁的李奶奶,捏我脸,说我长不大,这个学校我也读了两年,也不能再待了”
前几十年华夏战火纷飞,大家都是东躲西藏,没人会注意复生这个小孩子。
近年来可不一样,已经是和平年代,小孩子到了年龄就要上学,不然会引起他人怀疑,复生又长不大,成了这个家最大的烦恼。
况天佑吃饭的动作一顿,沉思了一下
“是该换地方了,等我手头这个案子结束,我们就换个地方”。
“嗯,爸爸还是没有十一大哥的消息吗”
当年他们被将臣咬伤,看到林十一就在那,当他们醒来的时候,并没有发现林十一点身影。
以为林十一跟他们一样,也被僵尸咬了,接受不了成为僵尸的鬼样子,所以跑了。
六十年来,况天佑一边照顾复生,一边在找两个人的踪迹,一个是他的红颜知己阿秀,另一个就是林十一。
他俩始终坚信,林十一一定还活着,只是不愿来见他们。
“还没,会见到的”况天佑回复了一句。
“嗯,我们又不会老,总会见到的”复生点头。
忽然桌上的电话响了,况天佑示意复生继续吃饭,他则是走过去接起电话,那头便传来大嗓门的声音
“天佑,快来警局,瘟鸡出现了,刘Sir正在到处找你呢”。
“知道了,我马上来”
天佑直接挂断电话,穿好衣服,临走时嘱咐
“等下你自己上学,晚上我不知道能不能去接你,上下学小心点”。
“知道啦,啰里啰嗦,像老大爷似的,我,你还不放心”
复生看起来很不耐烦,其实很受用。
他们都是僵尸,根本不用担心对方安全问题,彼此提醒,为的就是那份关心。
来到警局,一个高头大个的警员,一把抱住况天佑的肩膀
“天佑来的挺快,告诉你一条小道消息,今天会有一个其他警区高级警员加入我们,听说他破案如神,破获许多大案,跟你有的一拼,好像最近伤了脑袋,被调到了我们这里,挺惨的”。
况天佑扭了一下肩膀,对于他的举动很无奈,这人名叫高保,别看他高高壮壮,其实胆子特小,又怕麻烦,又爱占小便宜,况天佑又是个不爱计较的人,一来二去,两人倒是成了搭档。
“你真八卦,快走吧,等下刘Sir又要说你偷懒了”
“你好意思说我,每次出任务,都是我替你打的掩护,这次抓捕瘟鸡,事关韩百涛的下落,你可别在单独行动了,这次刘Sir会亲自带队”高保提醒他。
“知道了,管好你自己就成,我有分寸”况天佑拍了拍他肩膀,走进办公室。
没一会,身穿警服的刘海走了进来,他的皮鞋擦的很亮,双手背在身后,一副臭屁的样子。
大家见他进来,也规矩了很多,因为他们的上司是个很记仇的人,得罪他,你就别想升职加薪。
“今天开会,我有两件事情要说,第一,有一名新同事,要加入我们,大家欢迎”
掌声响起,门外走进来一名青年男子,他给人第一印象,那就是很帅。
况天佑见到来人,震惊的瞪大眼睛。
来人不是别人,正是来报到的林十一。
“大家好,我是林十一,以后请大家多多关照”我敬了一个军礼,扫视在场每一个人。
当看到况天佑,我没有意外,早已做好心理准备,会在警局里和他相遇。
“十一”况天佑轻声念道。
起先震惊,而后就是内心充满了喜悦,像是见到了至亲的好友。
他们一起杀过鬼子,一起山林逃亡,况天佑早已视林十一为生死兄弟。
兄弟重逢,自然而然充满了喜悦之情。
“接下来,我讲第二件事”刘海摆了摆手,示意大家安静
“韩百涛已经跑到岛国,我们对他的行踪一无所知,现在只有抓到瘟鸡,才能问出韩百涛的下落,所以此次行动,我们只许成功不许失败,
谁要是擅自行动,不听指挥,导致行动失败,到时候别怪我不讲情面”。
说完,刘海有意无意瞥了况天佑一眼,因为警局里就属他搞特殊,每次行动看不到人。
但每次关键时刻,又是他抓到凶手,所以刘海对况天佑有时候只能忍着,早就想把他踢出局。
况天佑也不是傻子,自然清楚刘海说的是自己。
但他也没有办法,他是僵尸,有一些特殊能力,可这些又不能让人知道,所以一些案子,只能单独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