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锁门,把门锁上啊。”
“忘了,锁呐?”
吃饱喝足之后,仲兴怀从门后面拿出铁锁,关门落锁。
回到门头跟老秦打了个招呼,取了自行车便走。
“接下来你干嘛去?要不去去我们那边坐坐。”
仲兴怀招呼道。
“别介,咱们保持肮脏的金钱交易就行,下次继续整点新鲜玩意,大王八安排好。”
今天这一炖吃的挺好,阎解放觉得什么牛排老莫的,照着这个标准来就成。
“驴艹的玩意儿,你当这玩意好搞啊,有机会叫你,走了。”
仲兴怀笑骂道,推着车子朝另一个方向走去。
说什么了解情况,结果一顿饭吃了好几个小时,不能喝也就算了,瘾还挺大的。
阎解放感觉自己白溜达一趟,跨上自行车回到治安处,继续看起档案。
张红的案子有了新的突破,那个卖纯色头饰的人惊鸿一瞥,随后就再也没有出现过。
卖头饰的倒是找了两三个,可卖家依旧找不到踪迹,这让他们燃起了新的希望。
又跑了好几天,次次都是失望而归,那种感觉就像是太监上青楼,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愁啊!
又到了周六,阎解放跟杜向荣照例出门排查,李家巷的一个贩子,最后失望而归。
两人骑着车子往治安处赶,迎面遇上一个人,推着小板车一瘸一拐。
“骆水滨”
“阎公安!杜公安!”
骆水滨一脸惊喜。
“你这是做什么买卖?”
板车上,除了几个布兜木杆秤,其他的什么都没有。
“卖豆腐,我妈会做豆腐,现在每天教我怎么做豆腐。”
“谢谢你们,现在我妈也不寻死觅活了,就盼着我能攒点钱找个媳妇,我家没什么好东西,就自己做的咸鸭蛋。”
说着骆水滨似乎想起来什么,从板车上拿出两个铝饭盒。
他本想送到阎解放单位去,但影响不太好,所以他每天就带着,从治安处门口路过。
生怕鸭蛋坏了,隔段时间就卖掉,重新挑腌好的带上。
“得了吧,你家也不宽裕。”
一饭盒鸭蛋虽然不多,但也是好东西,阎解放觉得算了,反正他也不缺东西。
“您就收下吧,我妈能重新振作起来,都是您的帮忙。”
骆水滨找了个布兜装起来,自顾自的挂到车把上,猛的看到一个熟悉的头饰。
“这不是张成卖的首饰吗?”
“等会,你说谁?”
杜向荣精神一震,目光炯炯的看向骆水滨,生怕自己听错了。
“张成啊,就住在南街巷6号,当时就他自己卖这个,我还想跟他换点卖不掉的宝石,跟着打听过消息。”
缺钱骆水滨什么招都想过,当时没少央求张成,毕竟白色的宝石跟看上去就像是塑料,本想换回来试试。
可张成要价太高了,他找过好多次,最后只能无奈放弃了。
“他后来为什么不买了?这个你知道什么原因吗?”
阎解放赶紧追问道。
闻言杜向荣跟阎解放对视一眼,皆能看到眼中的兴奋之意。
忙碌了这么多天,终于把人给找到了。
“南街巷6号张成对吗?”
杜向荣再次确认道。
“对,我带你们过去,那里是个大杂院,没人带着真不好找,你们等一下。”
说着骆水滨推着板车来到路边大碗茶摊,让摊主帮忙看一下东西,这才回身跑了过来。
“我带着你。”
阎解放一招呼,等人坐好之后,便朝着南街巷驶去。
三人来到南街巷之后,发现这里道路歪七扭八,如果他们自己过来,少不了打听半天。
死胡同比比皆是,各家门口摞着木头,极为不好走。
不过骆水滨轻车熟路,很快带着他们来到一户人家门前。
“前边第三个就是张成家,就他们两口子住,再往前走就是他爸家,两家是挨着的。”
阎解放闻声看去,一个黑色的木门,大门紧闭着。
“他家什么情况?”
说话的功夫,他用空间扫过张成家,并没有发现有什么不对。
又搞错了!
想到还有张成父亲家,于是他也顺手扫视一遍。
恩!
粉色裙子,一只白色凉鞋,正静静地躺在地板之下。
尸体已经腐烂,无法辨别真实面目,但熟悉的特征基本跑不了。
他看过无数遍照片,怎么可能会认错,鞋子上的花纹都烂熟于心。
“老杜,你先把骆水滨送回去,今天真是谢谢你了,否则我们还不知道跑多久。”
张红找到了,他心里虽然早就有猜测,但还是忍不住叹了口气。
“应该的,要不是您,我妈还振作不起来,不过你们也没来问过我。”骆水滨有些疑惑。
闻言杜向荣讪讪一笑,这还是他干的好事。
张成杰的名单是要给政委的,骆家并不是什么坏人,他怕连累骆水滨,所以私自去掉了。
刚好城东是赵经义跑的,名单上没有名字,自然是找不上门。
“可能是同事疏忽了,不管怎么说,还是谢谢你的帮忙,回家好好过日子,娶媳妇的时候别忘了叫我们喝喜酒。”
阎解放瞟了眼杜向荣,心里差不多就有数了,于是连忙打圆场说道。
“好好!”
等两人离开后,他推着车子来到张家斜对门,支好车子坐了下来。
忙了这么久,终于有了结果,阎解放感觉比间谍还难查,前前后后不知道跑了多少遍。
但好在是有了结果,人终于找到了,张红父母也能获得一些补偿。
等了半晌,一直没有见杜向荣出现,阎解放眉头一皱。
来的时候不过十来分钟,现在都好一会了,怎么还不见人。
锁好车子,他大步来到岔口,片刻功夫便见杜向荣满头大汗,骑着车子转悠过来。
“这特么什么路,跟个迷宫似的,我差点找不到地方。”
杜向荣随口抱怨道。
其实他已经转了三圈,如果不是阎解放来接他,他可能还会走错地方。
常年生活在乡下跟国外,他很少走这种胡同。
以前都是跟着同事走过几次,压根没想到,巴掌大的地方还能迷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