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上,洛克正语气激昂的自我介绍。
“大家好,我是洛克,死亡与新生乐队的主唱兼吉他手。”
“洛克!”
“洛克!”
“洛克!”
台下观众欢呼声十分强烈,尤其有几个女生更是疯狂,喊的脸色通红,恨不得立刻冲到台前。
他抬手示意众人小声,继续道:
“死亡与新生乐队成立已经有两年了,我们能有今天的成就,离不开大家对我们的支持,感谢大家,感谢不离不弃的你们,我一定会努力写出更好的作品来回报大家!”
台下再次传来一阵欢呼。
方卓伟在后台听到他说话,差点把眼珠子都瞪出来。
这小子在后台那么张狂,怎么到了台前像变了个人似的?
你自己听听你说的话,你自己信吗!
严寒对此倒是毫不意外。
“很多人都是双面性格,对观众讨好,对他人蛮横。尤其是娱乐圈,像洛克这种双面人何其之多?”
范应点头,对严寒的话表示认可。
很多明星在大众看起来特别完美,对每个人都很有礼貌,私下里却根本不是这样。
有的喜欢刁难助理,有的在片场迟到耍大牌。
在观众面前故意这样表现,只是为了博取好感罢了。
洛克说完,卢瑞等其他乐队成员一一自我介绍,随后表演正式开始。
他们带来的是自己的原创,名为《枯萎的花》。
“盛开在六月”
“却凋谢在无人注意的时间”
“再听不到人们赞美的语言”
“是不是被采摘才美的更凄厉点”
........
这首歌主歌部分十分低沉和阴郁,营造出一种无可奈何的压抑感。
可到了副歌部分,却是用无与伦比的嘶吼表现出来的。
“把我做成标本”
“只为换取心上人的一吻”
“枯萎的花笑我不够幸运”
“我笑它黄的茎叶丑的皱纹”
..................
洛克唱的声嘶力竭,脖子上青筋暴起,台下的观众纷纷高举着手臂。
“这就是摇滚的魅力,洛克yyds!”
“太强了吧,洛克这嗓子简直无敌了,我刚才试着模仿了一句,结果嗓子疼到现在。”
“我觉得胜负已定,邻校可以收拾收拾回去了。这还比什么,根本不在一个level,你玩摇滚玩得过洛克吗,没有那个能力知道吧?”
方卓伟在后台听到洛克的演唱,脸色浮现出一丝凝重。
他瞧不上洛克那副天大地大老子最大的态度,可不得不说洛克确实很有实力,爹妈给他生了一副好嗓子。
范应看他皱着眉头,上去给了他腰子一拳。
“想啥呢,该不会是怕了吧?”
“怕?我会怕?我的字典里就没有怕这个字,换本字典也没有!”
方卓伟挺着腰板,眼睛瞪得溜圆。
“我就是担心咱们的歌风格没那吃香,他们这么燥,咱们却很舒缓,还排在他们后面。”
“万一观众没有耐心,迟迟进不了状态怎么办?”
严寒从另一边也给了他腰子一拳。
“别想那么多,胜负不是咱们决定的,是评委决定的。咱们只要演好,不失误就行,赢了最好,输了也无所谓,今后的路还长着呢!”
他其实是四人里最想赢的那个,他今年已经大四了,也是最后一年参加学校比赛。
如果今年又输了,他再也没有机会扳回一城。
可他不想给方卓伟太大压力,有时候人越紧张越容易失误,反而满不在乎的人总能超常发挥。
方卓伟捂着两侧的腰子,苦着脸道:
“说话就说话,打我腰子干嘛,以后我生不了孩子你俩得负责。”
众人皆笑,紧张的气氛缓和了不少。
“到我们了。”
听到台上的音乐声消失,范应等人纷纷起身。
在登台之前,他看着方卓伟,认真的说道:
“其实,不是声嘶力竭就是摇滚,摇滚也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咱们今天不是来比赛的,是给他们上课的。”
方卓伟一愣,随后咧嘴道:
“够狂,我喜欢!”
四人来到台上,范应第一个介绍道:
“大家好,我是斯尔,乐队的主唱。我们乐队刚刚成立不到一个月,还没有名字,希望大家多多支持。”
台下声音有些嘈杂,一时间说什么的都有。
“才成立一个月的乐队,就来跟我们比赛?他们该不会是破罐子破摔,觉得反正也赢不了,随便拉几个人过来凑数吧?”
“我也这么觉得,你看那个主唱还带着头套,不就是害怕输了之后没脸见人吗?”
“旁边那个吉他手我见过,好像叫严寒,去年输给我们了,今年估计也一样。”
“哈哈哈,一群手下败将凑成的队伍,没意思,都散了吧!”
所有人都不看好他们这支无名乐队。
洛克没有回到后台,而是混进了观众席里,他倒要看看自己的对手水平什么样。
看到范应戴着头套,尤其手里拿着bass时,神色更加不屑。
一般情况下,主唱都是吉他手,也是扛大梁的角色,哪有让贝斯手站在中间唱歌的?
能出现眼下这种情况的只有两种可能,一是会弹吉他的人唱功不行,再一个就是这首歌bass部分最为突出。
他更倾向于第一种可能,毕竟bass只负责歌曲的低音部分,很多非专业人士甚至听不出贝斯手的弹奏,怎么可能有bass部分最突出的情况?
“走了,没什么意思。”
他兴趣缺缺,正准备转身离开,台上忽然响起悠扬的吉他声。
“嗯?”
他有些意外,没想到严寒弹得还不错,旋律写的也很好。
但这同样也印证了他的猜想,果然这首歌还是以吉他为主,bass为辅,让贝斯手来演唱,是他们最大的败笔。
很快,前奏部分结束,范应的歌声传来。
“在雨中漫步”
“蓝色街灯渐露”
“相对望”
“无声紧拥抱着”
“为了找往日”
“寻温馨的往日”
“消失了”
.......
没错,范应所选的这首歌,正是《冷雨夜》!
第一段主歌唱完,洛克有些不可置信,没想到范应的声音条件居然这么好。
更让他没想到的是,这还是一首粤语歌!
吴宇喜欢凑热闹,所以自掏腰包,打车到了理工大。
当他在台下听到范应唱粤语时,顿时像见了鬼一样。
卧槽!
这小子什么时候学会的粤语,自己怎么不知道?
范应的发音实在太标准了,根本不像是为了唱这首歌特意音译出来的,他用广省人的名誉担保,这就是正宗的粤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