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幸自己也不是孤军奋战,身处未来的魏国权力中心,有好处也有坏处。
坏处是权力的明争暗斗,随时可能危及自身。关键时刻只要保住小命就行,斗不过大不了就走。
好处就是身份的加持,若穿越成一个升斗小民,想造反都不知道怎么聚众,这年头要是没有点声望,只从白身做起,恐怕连麾下之人都掌控不住。
目前看来周不疑这个人才基本已经确认是自己人。
不过听周不疑的话音,以前的他就似乎和周不疑之间有什么秘密,或者有什么谋划。
但是他完全不记得了,原历史曹冲十三岁就死了,可能便是他和周不疑的存在,影响到了什么人。
不过,这三国时代一个十来岁的少年都有如此水准。曹冲突然有点怀疑人生。
他十三岁那会还上小学呢,整天玩拍纸片,玻璃珠,等等,玻璃珠!想到玻璃珠,曹冲突然眼睛一亮,玻璃?
这玩意放到现在可是稀罕物啊,琉璃,这要是能烧制出来,献给自己的老父亲,让他安排皇帝给自己整个官,封个地,自己不就地主大老财了。
曹冲快速把玻璃这回事写到了纸上,他现在是想到什么新点子就先写下来,以防自己忘了:这些将来都是钱呐。
有钱就能养兵。兵者,国之大事,关乎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也。
眼下适逢乱世,兵,那就是安身立命的本钱,而且以自己的身份铁定得养兵,眼下还有三年就是赤壁大战。
虽然自己的穿越,也许会煽动历史的翅膀,但自己的老父亲还是很有可能会败的。
这叫大势所趋,以自己眼下的根基很难扭转,即便提醒了曹操老父亲,也不一定就会改变,不如静观其变。
想罢,曹冲决定未雨绸缪,提前写一些计划,万一能用到的呢。
之后几天,除了他的母亲环夫人每日来看望他一次,在没有其他人来过,曹冲虽然不太意外,但还是有些失落。
而他也渐渐明白过来,自己只是曹操众多儿子中的一个,即便之前的自己天资聪颖,可也是身子骨最差那个。
所以这几天他坚持锻炼,什么下蹲,仰卧起坐,俯卧撑,种种奇怪的动作看得小云嘿嘿偷笑。
曹冲也不在意,几天锻炼下来,再加上那难喝的鸡汤,身子元气恢复不少。
鸡汤味道虽然差些,但起码营养跟上来了。而且他也已经开始初步融入这个时代的生活方式,但眼下还没精力改变什么。
倒是时候出去走走了,别人都在外面忙着自己的事情,他却窝在这小院里,也不知道大汉现在的真实情况是什么样的,那怎么行?
出去走一走,去见一见这个时代的牛人,再和这些牛人大佬们掰一掰腕子,让他们知道什么叫新时代的四有青年。
对,首先要去认识一下他崇拜了上千年的魏国老妖怪们,看看他们到底都是什么水准的大手子。
也不知道他们眼下是否已经迁往邺城了,自己老父亲还坐镇许都,小皇帝也在,按说肯定得有心腹谋士在。
想到这些老文臣谋士们,他又感到一丝遗憾,他太小了,年龄很尴尬,比上不足,比下有余。
想和什么何进,吕布,董卓,掰掰腕子,已经不可能了,他们大概已经分解在地下了。
简单来说,就是三国前期没赶上,三国后期有点早,就处在这中间不高不低,不早不晚的地段。
连个像样的同龄美女都没有,等等,自己的大嫂好像是三国第一美女甄宓啊。后期还有什么司马昭的小娇妻王元姬,对,司马昭还没出生,王元姬也没出生。
司马家可以留下,和他们好好玩一玩,让他们知道什么叫做残忍,想起前世看的电视剧中,连曹氏一族的小孩也没逃脱司马氏毒手,曹冲心中就一阵冷漠。
需要做的事太多了,没有一个好身体是真不行呐,司马懿最后能独揽魏国大权,很大原因就是那老小子身体好,熬走了曹家三代人。
这年头,可不能轻易得病,会要命!等等,医神华佗,医圣张仲景不就是这个时代的人吗。
什么卧龙凤雏得一人可安天下,卧龙凤雏无所谓,这华佗张仲景,得一可长命百岁啊,记下来,记下来。
曹冲风风火火地跑回桌边,拉出自己准备的蔡侯纸,将刚刚想到的两位医道祖师爷记下来。
同时,这些天曹冲也一直在琢磨如何搞钱,没有钱,连人才都招不到,纸上写下的计划,哪个都需要钱。
以他眼下的情况,也找不到什么突破口,蒸馏酒?不会!制精盐,也不会!
前世看到那些穿越小说搞的热火朝天的,眼下真穿越过来,怎么反而感觉什么都不好开展呢?
哼,等自己功成名就了,一定要写一本《穿越宝典》供后人学习。
思虑再三,曹冲觉得还是女人和小孩的钱好赚,赚男人的钱,得花大成本,比如重金从海外购买一匹夏尔马,那家伙肯定比现在的战马看着威猛。
估计能卖万金都不止。女人的钱,大概也就是饰品之类的,但是玻璃眼下肯定是搞不出来的,没那个技术基础。
也许可以从饰品设计上做点文章,曹冲想了想,沾了沾墨开始画起来。
曹冲正在写着,小云突然风风火火地跑了进来:
“公子,公子,议事堂吵起来了,我听你吩咐,在前院出来进去,留意着议事堂的事情,终于等到议事堂吵起来了。”
“哦?吵了多久了?”
“刚开始。”
“好!”
曹冲心里清楚,曹操的喜爱不能当做他的护身符,必须要有自己的班底才行,是时候表现表现了。这几天他一直在让小云打探机会。
马上就要走向外边的世界,曹冲简单收拾了一下自己,头发不让剪短,那就只能每天洗一遍。
简单地扎了一个古式丸子头,包块布,余下长发都垂落后背,这样立马看起来整洁干净许多。
小云倒是没有像平日那样,贴身跟着他。
“小云,你今天怎么不跟着我呀?”
“公子出门,应该有书童或者侍卫相伴,哪有女子跟随的。”
“哦,懂了,没事,你略微乔装打扮一下,也就和书童差不多。”
“好呀。”
小云一听,正合她意,兴奋地捯饬起来,小云是在前任曹冲出事前刚入府不久的,还没学习太多规矩,是个小白纸,只要公子不在乎,她倒也不在意主仆有别。
很快一个瘦瘦小小,唇红齿白,细眉杏眼的小书童就出现在曹冲眼前。
太假了,电视剧尽瞎演,男扮女装真不好说,但女扮男装的明明一眼就能看穿,看来这小丫鬟还挺在意自己的形象。
“走。”
曹冲背着手,迈着六亲不认的步伐,想想二十一世纪,哪位少年没有幻想过这种地主少爷般的纨绔生活。
小云看着曹冲的步伐,跟在后面捂着嘴嘿嘿偷笑,这几天以来,她已经见怪不怪了,毕竟公子得的,那可是失魂症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