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习幽风吹动着山谷中的野花野草,也吹动了坐在正中央的孟蘅和楚怀玉的长发,两人的很是很安逸,颇有雅趣地编着一只细小的草蚱蜢。
“这是谁教给你的?”楚怀玉两根手指夹着草蚱蜢,淡淡的月光照射在枯黄青草之中,泛起了一层黄色的亮光来,她一对好看的大眼睛不断地眨动着,就像是天上的星星一般。
楚怀玉生得极美,五官轮廓都精致得有些不可思议,眉毛、眼睛、鼻子、嘴巴,包括身材,几乎都是精心雕琢而成,看到她的容颜的男子都会为这天生尤物折服,也难怪楚穷满满的一颗心都放在了她的身上。
可是她的心永远在孟蘅的身上,而且是不知缘由的,这种感情仿佛就是注定,注定她会为此动心,对于情窦初开的少女来说这种感情就是毒药,一旦服用了,就无法自拔。
楚怀玉却乐意陷入这种充满了苦楚于折磨的温柔之中。
“我小时候经常去后山放牛,那时候每天的时间都有很多,除了割草之外就是做一些摸鸟蛋,编草绳的小娱乐。”孟蘅将头枕在美人的膝上,神情极其恬淡地道:“其实我很想回到那时候的生活。”
楚怀玉用秀发轻轻地拂过他的脸庞,柔媚一笑道:“要不我们就去你小时候过生活的村子,在那里搭一座小屋子,种一些青菜和粮食,平平淡淡的过日子怎么样?“
孟蘅也陷入了无限的憧憬之中,此时忽然一道咳嗽声响起,远方朦朦胧胧的雾气中走出一个人来。
“两位,打搅到你们看月亮了。“心觉双手合十,重重地鞠了一躬,他每天晚上都会过来和孟蘅聊天,没有任何缘由,就是觉得此人相当投缘,无论聊什么话题都能够凑到一块去,包括吃一块馒头。
楚怀玉有些苦恼,此人总是过来打搅,让她连聊天的机会都没有。但是她又不能不识趣,毕竟事关心上人的安危,总不能置之不理。
“我先走了,今天去采了一些野果来,我拿到月光下酿一酿。“她神情有些不悦,但只是幽幽地叹了一口气,心想反正这个光头禅师不能留在这里太长时间了,忍一忍就忍一忍吧。
孟蘅看着心觉,心觉看着孟蘅,两人都是会心一笑。
“今日好些了吗?“
“嗯,好多了,多谢小师傅这几日的照看,胳膊和腿都能行动自如了,贵宗门的经文还真是有用,不仅能够静气凝神,对于肉体伤势的痊愈还有着奇效。“
心觉深深地看了他一眼,说道:“施主当真不想重新修炼了,你是菩提古族之人,体内还是万中无一的菩提仙脉,倘若真放弃修行还是很可惜的。“
孟蘅平静地说道:“这是你第五次劝我了,答案和之前一样,我喜欢留在这里。”
心觉很遗憾,他承认自己是有私心的,因为想让这个萍水相逢却极为喜欢的知己留在自己身边。
“我…”
“不必再说了。”孟蘅笑道:“你不能留很长时间了,我们还是向往常一样聊经文吧。”
心觉无奈地点了点头,孟蘅根本没有任何诵经的基础,但是他的领悟能力却比任何人都高,但只是诵念一遍,就能全然记在心中,而且往往能够举一反三,去阐述一些让人瞠目结舌的见解来。
比如说昨日他亲自诵念一遍的《秋萍经》,如今孟蘅已经能够倒背如流了,这种天赋不入无相禅宗简直有些暴殄天物了,心觉也开始惜才了。
收拾好了内心失落的情绪,心觉开始盘膝而坐,说道:“今天我要诵念的经文是《曲明经》,此经文讲得是我们无相禅宗一个曲明佛如何舍身渡人的典故,经文如下,天明佛像,于世天生,风云龙象,木火而生…”
孟蘅听着他诵读经文,内心也慢慢平静了下来,一同盘膝坐地,双手结梵字印,口中楠楠诵经。
足足过了两个时辰,心觉才把这段经文念完,松了一口气后,他睁开双眼看着眼前男子,见他正反复读着自己刚刚读过的经文,就像是师傅看着用心做功课的徒弟一样,露出了极为满意的神色。
孟蘅反复诵读了两遍之后,就已经能够背诵了,长达十万三千的经文,只读了两遍就能背诵了,这简直有些不可思议。
心觉记得自己在众弟子之中已经算上出类拔萃了,但是当年在学习《曲明经》的时候也用了一整天,但是他偏偏只用了三个时辰不到。
“厉害,简直是太厉害了,要是师伯他们看到你,肯定会大加赞赏的。”
孟蘅似乎并没有被赞美的言语惊扰,但是依旧沉寂在诵经之中。
心觉自顾自地道:“诵经之人必须要心无杂念,孟公子此时已经真正做到了心如明镜台,实在是太难得了,什么时候我能够做到这一步,或许也能够到达师傅他们的境界了。”
孟蘅的心的确很静,倒并不是其它原因,只是因为不得不静,体内的神息早已散尽,早已别无他想,再加上他原本的修炼天赋就极高,虽然没有了神息,但灵台之中的神识之力还是存在的,不过没有了神息作为铺垫,神识之力已经不具备任何的攻击力了,唯有在读书认字的时候有作用。
将《曲明经》全部记住之后,他悠长地舒了一口气,然后开口发问:“曲明佛传教三百人,在渡人之后却始终无法渡己身,死后将骨灰留于石桥之下,任千万人践踏,这样真正值得吗?”
心觉沉默了,这个问题和他当年问师傅的一模一样,师傅的意思是这是大造化,自然是值得了,但是他却认为不值,而且是十分的不值。
死了之后本就是万般皆空,时间根本就没有什么因果可言,人本无罪,何罪可恕?
“你若想去寻答案,可以去无相禅宗问问我们当年的太师傅。”
心觉只能这样作答,因为他心中还抱有一丝幻想,希望能够带孟蘅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