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的县衙,知县是肯定有的,但县丞和主簿就不是必须有的了。
就像是这个塔城县,在程煜新得到的记忆当中,只有县丞而并无主簿。
塔城县的知县姓包,是一个五十多岁的半拉老头儿,庐州府合肥县人,喝多了酒总说自己跟包拯同姓同宗,其实根本不在一个族谱上。
到了他这把岁数,升迁无望,一辈子也没犯什么错更加没站什么队,也不用担心革职之类的祸患,跟本地的锦衣卫关系也保持的很不错——这也难怪,这边的锦衣卫总旗都换了五六任了,可包知县却还是那个铁打的包知县。
算不得多好的官,但总的来说,借着大明前半叶勉强也算是风调雨顺的,几次藩王作乱造反什么的也没波及到塔城县,包知县总还算是把塔城管理的不错。
县丞是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姓庞,按照明朝平均不过四十多年的寿命,其实也勉强该叫老头儿了。
庞县丞人如其姓,白白胖胖的,整天挂着一副笑脸,不过也并不是笑面虎,就是个和和气气的老好人。
包知县和庞县丞的私交相当好,按照明朝的规矩,知县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无法处理公务,县丞都是不得代劳的,可塔城县衙却并非如此。包知县毕竟年岁大了,老花眼颇有些严重,经常处理公文一多,就老眼昏花的带动头也疼了起来。有的时候干脆就是贪杯多吃了点儿酒,庞县丞仗着自己比包知县年轻几岁,塔城县衙又是一派祥和,就经常帮他处理政务。甚至于升堂审案有时候都是庞县丞代劳,这在其他县是很难得一见的。
程煜在县衙独树一帜,包知县和庞县丞都很喜欢他,这就使得典史和其他两班的班头跟他也客气的很,至于下边的各路衙役,平素里没少受程煜的恩惠,对他这个年轻的捕头也都很是尊敬。
昨日下值的时候,程煜找过庞县丞,跟他告了假,说明今天上午要去接自己的世交大哥,此刻听典史说县丞找他,不禁心里也有些奇怪。
看到程煜快步走来,门口的皂班远远见到,赶忙先行敲响了县丞的房门,告知庞县丞程煜来了的事情。
等程煜到了门口,早就得到里边吩咐的皂班,笑眯眯哈着腰帮程煜开了门:“程头儿,县丞等您一会儿了。”
程煜微微颔首,跨过门槛,一步走入。
身后皂班很有眼色的替他关上了房门。
程煜知道,自己在这里的身份跟知县县丞关系都很好,也没有那么多的虚礼,只是拎了拎束腰,拱手道:“属下参见庞县丞。”
庞县丞笑眯眯的,也不抬头,看样子是包知县今天又偷懒划水去了,他正在代为处理公文。
伸出手,向下虚压了一下,口中道:“煜之,你先坐,自己倒茶喝。”
程煜也不客气,拉过一张椅子就在县丞的侧前方坐了下来。
两分钟后,庞县丞挥毫写了几个字,小心翼翼的吹干墨迹,将公文合在一处随手扔在案上,这才抬起头来,问:“接到你总角的那位大哥了?”
程煜点了点头,说:“回庞县丞,接到了。”
“都说了,没人的时候不用那么客气,喊庞叔就行。”说着,拿起桌上的茶碗,喝了一口,大概是有些凉了,庞县丞皱了皱眉头。
程煜有心帮庞县丞换杯茶水,但想到自己这个身份平时也不太注意这些细节,就此作罢。
放下茶碗,庞县丞又道:“早晨锦衣卫那边来了个小旗,给了张图,你来看看。”
程煜起身从县丞手里接过那张有些枯黄的纸,展开一看,上边画着一张人脸。这明朝的简笔画画工着实糟糕,程煜也没看出这画的是谁。倒是旁边写的字,看的程煜顿时明白了庞县丞为何把自己喊到这里来。
这张图,应该是一张类似于通缉令的玩意儿,但也并未用朱笔签押,抬头也并非海捕缉拿等字样,估计是内部用来追捕逃犯用的文书。既然是从锦衣卫所那边拿来的,说明这图上的人当年是上了锦衣卫的缉拿名单的。
图上是真看不出什么,但旁边的那些字,却写明了孙姓贼人盗墓三座云云,不出意外,正是当年孙守义惹下的官司。
“这是?”程煜揣着明白装糊涂,假意不解。
庞县丞依旧笑眯眯的,说:“我记得你昨日说你那位总角的大哥姓孙?”
程煜挠了挠头,依旧装着糊涂:“庞县丞,我孙家哥哥可是个良民,前些年是因为替我打抱不平伤了人,怕官府追究这才离开的塔城。其实那本就没有多大的事儿,他却总以为自己惹下了滔天大祸。离开塔城后一直躲在河南乡下,前不久才听说去年今上早就大赦天下,他估摸着自己这点子事应该消了,方才跟我联系,我也才知道他的下落,赶忙喊他回来。跟这文书上的孙贼绝不是同一人。”
庞县丞摆了摆手,说:“锦衣卫那边倒也不是说你那个哥哥就是这榜上之人,但既是姓孙,就不免心生警惕。那名小旗也说了,去年皇上既已大赦天下,这文书上的罪过肯定是免除了的,本就没有坐实么,只是被捕之人攀咬而已。不过,凡事不怕一万只怕万一,锦衣卫那边的意思是既是你煜之的世交,他们也不想多加叨扰,于是想麻烦你,跟你那位哥哥交待两句。不是他最好,是他,那么还请绝不要再犯案了。且不说这罪责如何,刨坟掘墓的事情,太损阴德了,总也没有人想下去之后无颜面对列祖列宗吧?”
程煜赶忙站起,将手里那张纸交还给县丞,道:“属下谨遵庞县丞教诲,回去后一定跟孙家哥哥说,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心中必当谨记县丞今日之言……”
“你差不多够了哦,都跟你讲了不要搞得这么生分。刚才也算是半件公事,讲完了就过去了,你也不要太放在心上。锦衣卫么,做事情总归是这样,你回头喊上他们总旗去望月楼吃几杯酒,这件事情我看也就彻底过去了。还懂啊?”
“属下明白,明白。”程煜拱手躬身。
庞县丞也是索然无趣,挥挥手道:“行了,你忙你的去吧,你一个早晨没来,那帮惫懒货巡街就开始胡闹。你过去盯到点儿。”
“属下遵命。”
出来之后,程煜微微皱眉,原本还觉得这捕头的身份挺好使,现在一看,倒是差点儿忘记了明朝还有个只对皇帝负责的锦衣卫。也多亏塔城的锦衣卫那边跟县衙一贯交好,否则真要是几个锦衣卫直接冲上门去,到时候怕是直接把孙守义惊着了。
程煜来到这里,任务很清楚,一是要阻止摸金校尉和发丘中郎将之间的矛盾,二是要保住孙守义的命,原本觉得,如果孙守义真的就是李叔资料里说的那名跟盗门勾结独自下墓最终死在墓中的摸金校尉,那么自己只要确保他打消摸金的念头,那么这任务也就算是完成了。尤其是程煜获得了这个身份的记忆之后,发现自己家里竟然跟发丘中郎将的族群有交集,似乎这个任务也就没那么难了。
可要是锦衣卫跑到孙守义家里一折腾,惊着了孙守义,再加上他现在身边已经有了一个摸金校尉的陪伴,这俩虽然看起来不像是狗男女,但万一私下有染眼见又被锦衣卫盯上了,打草惊蛇之后选择铤而走险,只怕自己这任务说失败也就失败了。
有心立刻回去看看洗完澡的孙守义,跟他好好聊聊,探探他的口风,看他这次回来到底有什么名堂,还是真的打算老老实实回来过日子了。可下午还得当值,程煜也只能按捺住心里头的翻涌,朝着快班的班房走去。
进了班房的院子,原本东倒西歪在院子里没个正形的捕快顿时一个个支棱了起来。
“头儿……”
“程头儿……”
程煜板着脸,摆摆手示意众人闭嘴。
“听说我这半日不在,你们巡街都不肯去了?刚才庞县丞把我好一顿训斥……”
话没说完,一名穿着便服的捕快便抢着说:“头儿您真是会说笑,庞县丞也好,包县尊也罢,他们哪舍得训斥您呐,你就不要哄我们唻。”
“巡街的事,反正白役那边会做做样子,我们塔城风调雨顺的,连个偷馒头的小贼都么得,巡不巡的也不吃劲咯!”
程煜一瞪眼,喝道:“少跟我这块稀里马哈的,你们看看你们自己,还有点儿样子啊?不要废话咯,点齐所有人,都跟我撒到街上去。今天不管怎么样,哪怕就是做做样子你们也给我好好在街上转转。两人一组,各带六名白役……”
听到这些,那帮捕快才意识到,程煜不是在跟他们开玩笑,只怕今天是必须上街巡视了。
对于程煜的话,他们还是很听从的,当即齐刷刷的站在了一起,虽然依旧有些东倒西歪的样子,但总算是整顿了一下装束。
自行选择和搭配,两两一组的组合很快就出来了,就连程煜自己,也挎上了平时不太常带在身上的佩刀,领着闻声赶来的白役离开了县衙,按照各自不同的方向巡街去了。
看到了手下的捕快和白役,程煜对于明朝的县衙又有了更深的了解。
明朝的县衙,除了知县县丞之类的朝廷命官,下边的衙役分为三班,这些自不去讲。
但朝廷给配的快班,那也算是县衙的主力军,却仅有十来人的编制,应对起动辄数十余万人口的县城,根本不够用。
于是乎知县就不得不自己养些人手,也就是白役。
塔城县,一共十二名在册的捕快,其实是没有捕头这个职位的,只不过,十二人的队伍,总要有个头儿,于是就出现了程煜这个名义上的捕头。而其实,在朝廷的册子上,程煜和其余十一人身份毫无二致,都是普通捕快,领的也都是一年二十两的年俸。
不过既然总要有个头儿,知县也不得不制定些自己的规矩,于是程煜这个所谓的捕头,每年除了朝廷给的年俸,包知县还会额外给他每个月一两银子的私俸。
而那些白役,就完全是靠县衙养着的了,收入也低的可怜,每人每年不过六两银子而已,一个月才五钱,属于饿不死却也绝对让你很难吃饱的行列。
偏偏塔城虽然地处偏隅,人口却还真是不少,根据上次的普查,足足十二万多,这在明朝,虽然跟那些有名的大县不能比,但绝对也是在一千多个县里能排进前一百的人口大县了。
仅仅十二个捕快,哪怕就是塔城治安已经相当不错了,也是远不够用的。
是以随着县衙事务的逐渐增多,包知县也不断的增加白役的人数,现在的塔城县,除了十二名正役的捕快,还有三十六名白役,按照现代的说法,就有点儿像是辅警的感觉。
而在县里的各个乡镇,其实还有类似于现代派出所的机构,那个时候叫做巡检司。
每个巡检司人数不等,主要负责乡里的治安和巡查工作,一旦出现什么事情,也是要积极配合捕快办案的。
这些人的人数,虽然每个巡检司都很少,但总数加在一起,就要比捕快和白役的总数还要多了。
再加上皂班壮班等等,这些年也开始有白役的加入,一个塔城县衙,上上下下竟然养了二百多在册的不在册的衙役,而明朝历史上号称其官员的总数也才两万多,明朝有一千四百多个县,从胥吏的数量,就足见各地冗官的数量恐怕也着实惊人。
这还不止呢,塔城县还有个锦衣卫的总旗,理论上一个总旗,应该是五十来个人,但实际上,塔城县的锦衣卫足有一百二十多人。
当然这些不该是程煜需要操心的事情,他的主旨,不是来了解大明风土人情和官场现状的,他要做的,是彻底打消孙守义盗墓的念头,以及保住他的性命。为了这个目标,程煜恨不能兑换一个武术直接敲断孙守义的双手双脚,好让他明白自己这辈子也不配下墓了。
只可惜,系统把这条路直接堵死了,程煜在这里,就是个文不成武不就,又或者说的好听点儿叫文武双全的小捕快,跟孙守义动手的话,仅凭孙守义一把就能将其捞上马背,程煜就知道三个自己也打不过一个孙守义。
巡街虽然是工作,但也可以顺便干点儿私事。
比方说程煜晚上打算跟孙守义好好喝几杯,他在巡街的时候,自然就可以顺便把晚上的酒菜都买好。
古代县城不大,而且店家的服务也都很好,街面上还专门有类似于外卖骑手的小哥,买了哪家的东西,可以让店家定时定点的找个小哥儿送上门去。
程煜借着巡街的机会,就把晚上的酒菜基本置办停当了,捎带手还回了趟家,跟家里说晚上不用管他和孙守义的饭菜。
刚入酉时,也就是下午五点钟,程煜带着手下的捕快和白役,晃晃悠悠朝着县衙的方向回去,准备签退下班。
回到班房里,早有手脚快的白役打来了洗脸水,程煜舒舒服服的洗了把脸,听到外边报时酉初三刻,程煜稍稍整理衣装,把佩刀交予手下锁回班房里,自己去了承发房,签了退,酉正离衙回家。
刚走到自家宅子台前,下午买了酒菜的酒楼正巧差人把酒菜送来,安福儿也知道自家主子这会儿该回来了,正打开大门准备迎接,于是乎招呼小哥儿把食盒拿了进去,程煜则径直问孙守义在哪里。
进了院子,孙守义竟然也没闲着,正拿着院里的石锁抛扔着玩儿。
看着那硕大的石锁,程煜暗暗心惊,这古代人都这么强么?这石锁看着不大,但少说也有百余斤,孙守义竟然像是玩儿一样将其抛上抛下,见到程煜这才一把接住将石锁轻轻放回到地上。
撩起衣襟擦了把汗,孙守义笑着说:“程老弟,下值来家了。”
“哥哥,你这风尘仆仆的刚回来,也不说多歇歇,怎么又玩起了石锁。我看你这力气比离开的时候又大了不少啊?”
“你爹爹在我幼年时就告诫过我,业精于勤而荒于嬉,我习武本来就晚,再不勤快点儿,这武也就不要练了。”
“酒菜都准备好了,你赶快洗一把,我们哥俩数年未见,今天可是要一醉方休的。”
孙守义哈哈大笑,连连说好。
程煜又问:“燕子妹妹呢?”
“女孩子家下午歇了一刻儿,说是要上街买点儿要用的东西,按讲应该快回来了。不管她,我们吃我们的。”
送酒菜来的小哥儿此刻也将送来的酒菜都归置到屋里了,手里拎着个巾子,笑呵呵的向程煜告知。
程煜知道,这是小哥儿讨赏钱呢,虽说他们这帮人送东西,店家都有给过工钱,一趟一结,但遇到豪爽的人家,肯定还会有额外的赏赐。而在这塔城县里,程家算不得最富的,但程煜却绝对是出手最大方的。
此刻的程煜也已经融合了这个身份的记忆,知道明朝用铜钱的其实不多,主要都是朝廷发行的一种纸币,叫做大明宝钞。但由于明朝廷只管发不管回收,导致民间宝钞贬值的厉害,虽然朝廷有严令不允许民间使用银子,但老百姓主要还是用碎银结账。
当然,对于这种送外卖的小哥儿,只需要打赏些宝钞就够了。
程煜伸手入怀,摸出一碟子宝钞,随意拿了两张,也没细看,约莫是二百文一张的,直接扔给了小哥儿。
那边孙守义也已经洗过脸了,兄弟二人相拥着进了屋,分宾主坐下。
桌上满满当当七八个菜,有襄阳当地的名菜,也有永乐爷爱吃的金陵烤鸭,在程煜融合的记忆当中,自己和孙守义都极爱油汪汪的烤鸭这一口儿。
“还得是塔城的烤鸭啊,乖乖,有二年没见过油水这么足的鸭子咯……”
孙守义笑呵呵的抄起筷子,也不把自己当外人,夹了块烤得焦黄,皮下却带着厚厚脂肪的烤鸭,蘸了蘸赤红的卤子,放进嘴里,口中发出含混不清却满足的哼唧声。
程煜给孙守义倒上一杯酒,说:“哥哥,我们这样不等燕子妹妹,真的没问题么?”
“我那义妹不拘小节,多喝两杯保不齐还要跟你瞎讲八讲的,等一刻儿你不要嫌她无礼才好,不等她吃饭是她自己回家迟,么得关系。”
程煜见状,也不多言,跟孙守义推杯换盏起来。
现在王雨燕不在,程煜也懒得跟孙守义多聊关于他家里的营生的事,反正心里已经笃定那个王雨燕必然是摸金校尉中的一员,而且那个女人显然是野惯了什么鬼话都敢乱讲的,反倒是孙守义颇为持重,这酒还未过三巡,程煜就算是打听,只怕也打听不出太多的东西。还不如等王雨燕回来了,稍稍抛个话引子,保不齐那王雨燕就自己竹筒倒豆子的把话全讲完了。
最主要的,是这次的任务一共一百二十天的周期,程煜也不急于一时,毕竟也不知道,究竟要做到怎样的程度,才能让系统判定孙守义算是活下来了。而任务的另一半,跟发丘中郎将之间的矛盾,八字还没一撇,显然还没有进入到那部分的剧情呢。
一坛子酒喝的差不多,外头天已然全黑了,王雨燕那咋咋呼呼的声音总算是在院子里响了起来。
安福儿赶忙迎上去,告知王雨燕,程煜和孙守义见她久不回来,差人出去寻也没寻着,就先吃了,让王雨燕赶紧入席。
王雨燕走进屋中的时候,手里大包小包交给家里下人,看到桌上杯盘狼藉的,立刻嚷嚷着:“大哥你也太不讲究了,我回的晚,你不能多等等啊,怎么自己就跟程家哥哥吃起来了。”
程煜笑着站起来,招呼王雨燕说:“想吃什么,不满意的话我让安福儿再去叫人送来。”
王雨燕看着程煜,眼角儿微微一勾,居然颇有些风情,跟中午时看到的那个灰头土脸的丫头倒是不可同日而语了。
“算了,有程家哥哥在桌上也够下酒了,我陪两位哥哥吃点儿酒就是了。”说罢,自顾自坐了下来,有些嫌弃的看着桌上的小酒杯,大喊:“换碗来,这小杯子喝到什么时候去啊……”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