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罩和墨镜当然是作为一个艺人“微服私访”的标配。。当然我还很有心机的改变了眉型与眉毛的颜色。因为戴上墨镜和口罩,眉毛便成了最有辨识度的标志。所以改变眉型,在此刻,无疑与变脸是一个概念。而灿烈却是在发型上下了点功夫。他临时用染发棒,染了个……绿毛。
我盯着他那一头乱糟糟的绿鸡窝,惊讶得嘴巴都合不拢,呆呆地说:“朴欧巴,你难道不觉得你现在特别像戴了一顶绿帽子吗?”
他笑嘻嘻的脸即刻间转变为尴尬,顺手操起梳妆台上的一顶红毛短发,然后在我完全没有防备的情况下,另一只手一把锁住我的双手,强迫性地将那顶红毛扣在了我的头上才罢休。他刚刚放开我,我便赶紧去摘那顶非主流假毛。他怒斥了一句,随后便送来一个凌厉的眼神,道:“干嘛呢?你不知道红配绿是最好看的搭配吗?冲击感那么强!撄”
我无可奈何地调整假发的位置,顺着他的话抱怨:“是!红配绿,赛狗屁嘛!顺口溜都是这样编的,你说冲击感能不强吗?”
他的食指与中指相屈,用关节敲我,批评说:“你还真是什么话都敢说呢!学坏了哦!”说完,又不知从哪儿拿出几张纹身贴出来,跟变戏法儿似的。
“看什么看?”他用眼神示意我过去,“过来搭把手嘛!我自己怎么贴!”
我慢慢悠悠地晃悠过去,看了看他选的那张俗不可耐的,像龙不是龙,似蛇不是蛇的四不像纹身贴,整个人都不好了。有种价值观被颠覆的感觉。
“想不到你是这样的朴灿烈啊?”我笑着问,还不忘讽刺他。
“怎样的?”他饶有兴趣地问我偿。
我假装思考,缓缓说:“你这么俗气,你粉丝知道吗?”我一边说一边将纹身贴往他胳膊上一拍,便大功告成了。等个五分钟,混混朴灿烈就即将诞生。
他转过头来,一脸笑意地盯着我:“我眼光很俗吗?”
我不假思索地点头,特别坚定。可他依旧是笑眯眯的,也不生气。而是不可思议地反复确认:“你说的是真的吗?”
我再点头:“嗯!嗯!嗯!真的呢!”他伸了个懒腰,回复我:“是!我的眼光不仅俗,还很差呢!对了,我的审美貌似也不太好!”此话一出,我立刻竖起大拇指,表示十分赞同他的说法。头点得跟拨浪鼓似的。我长这么大,还从未见过哪一个人如此有自知之明过。
可头点着点着,却越发觉得不对劲起来。虽然在说他,怎么感觉实际上实在说我自己呢?总感觉,他在拐弯抹角地骂我。
他俗气?他眼光差?审美也不好?
……
好哇!朴灿烈!吃了熊心豹子胆了敢这样损我?言下之意不就是说,因为他的眼光差,所以才看上了我吗?!
于是我歇斯底里,大喊:“呀!你是在说我丑吗?”
他不安慰我,却冲我输了一个特别正特别直的大拇指,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很有自知之明嘛!”
我被他气得直跳脚,却又找不到话来反驳,更不能说脏话来表达我的愤怒,不然我也显得太社会了吧。于是只好在原地张牙舞爪。
他笑着迎上来,手里拿了一个我不知道的东西,边走边说:“好啦好啦,不生气啊!乖乖的!”说着,便将手掌打开,我一下就看见了他手机的纹身贴。依旧是俗不可耐,俗得不能再俗的红色玫瑰花。
“生气对身体不好啊!”然后蹲下身,紧紧抓住我的脚腕,“欧巴送你一张纹身贴,抚慰你手上的心灵。乖乖的啊!”
我虎视眈眈地看着他,一边动脚一边拒绝:“你别给我贴啊!太俗气了,我根本就接受不了。”可我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怎么抵得过一个男人的力气,我的脚腕被他握着,只能小幅度地动,根本就挣脱不开。
随着一声清脆的“啪”,他很干脆地将那纹身贴贴在了我的脚腕处。我虽弯腰去撕,想及时补救,可却还是留下了不浅的印记。
我欲哭无泪,嘟囔着:“灿烈欧巴,我招你惹你了?我还想做个明媚的女子,在明洞邂逅我亲爱的王子呢!”
他耸肩,无所谓地说:“那又怎样。既然是约会,咱俩当然得情侣装扮出行啦!”
“可是!咱俩现在的装扮,一点都不情侣啊!”我身体僵硬,已生无可恋。
灿烈最后的整体装扮特朋克。他全身上下皮衣皮裤,衣服裤子上还挂着铁环,走起路来叮咚做响。相比较而言,我穿的就正常多了。白色T恤加灰黑色长裤,配了一双帆布鞋。本来是十分学生妹的造型,却因为顶了一头红毛,就有点像不良少女了。不过在灿烈面前,我这装扮可谓是小巫见大巫,提都不值得一提。为了不受惩罚,他可是下了狠功夫的。
他开着车,我坐在副驾驶上。见他放荡不羁地手握方向盘,还时不时地耍耍帅,要不是因为我对他十分熟悉,还真不敢上他的车呢。
“喂!我问你啊……”
“嘶——”他假装不耐烦地打断我的话,然后一本正经地说:“叫什么喂?叫欧巴!”
我“噗嗤”一下笑出声,被他这突如其来的严肃搞得有些迷糊。而这突变的画风,也让我颇有些难以接受。你试想一下,一个混混样子的男生逼迫一个长相纯良的女生叫“欧巴”,该是有多奇怪。
“可是你现在的样子一点儿也不像欧巴啊?”
“那像什么?”
“像……混混啊!”我不假思索地道出我的心声。他转过头来立刻瞪了我一眼,道:“胡说乱扯!满嘴跑火车!”
我撒娇着噘嘴冲着他:“什么嘛!怎么突然变得这么凶?以前你都不是这样的!”
“怎么说?现在的你很委屈咯?”
我低头拿出手机胡乱翻着,故意不看他,说:“谁说我委屈的!我开心得不得了呢!”说完,还冲着他,大大地“哼”了一声。他欣慰地笑了笑,然后摇摇头继续开车,有点拿我束手无策。
明洞是韩国代表性的购物街,不仅可以购买服装、鞋类、杂货和化妆品,还有各种饮食店。我来明洞当然不是悠闲地逛街,因为韩国大街小巷太多,什么时候都能逛。可小吃却不是什么时候都能吃到的。因为我一直住在江南区,而江南区的治安十分严格,很少在街上能看到卖小吃的小摊。连我楼下卖年糕的老奶奶,都是有营业执照的。后来搬到灿烈在郊外的别墅后,更不要提小吃了,在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叫外卖都需要加高额配送费以及还要送好久才能到。所以对小吃的渴望,我是难以掩饰的。
等到明洞之后,天已经完全黑了下来。可明洞大大小小的店铺却灯火通明,形形色色的年轻姑娘,帅气小伙都聚集于此。恍如白昼的夜晚,人潮涌动的街道,温暖明亮的橱窗,香气四溢的小吃店充斥着人们的视线。本该是入睡的时刻,在这里,却是一座不夜城。
灿烈将车停在地铁站后的停车场内。我们的奇装异服吸引了不少人,回头率也是百分之百,不过幸运的是,竟然没有一个人将我俩认出呢。
我拉着灿烈穿越在人来人往的街道上,直直奔着鱿鱼飘香的味道寻去。灿烈在后面被我拉着被动地快走,而我却使出全身的劲儿拉着他往前跑。我要去的鱿鱼店,名字就叫“鱿鱼店”。网站上的评论可是清一色的好评。这家店每天晚上只做一千串鱿鱼,不多做,也绝不少做。
“哎哟喂!你跑那么快干嘛?”他压低声音问我,声音都在风中飘荡。
“快点啦!不然一会儿就没有啦!”
“什么没有了?”
我来不及回应他,只是拉着他一股劲地往前跑。等到了那家名叫“鱿鱼店”的鱿鱼店,他惊讶得眼珠子都要掉出来了。不可思议地问我:“你就想吃一串鱿鱼啊?”
我眨眨眼,道:“嗯!想吃!”
他特无奈地从兜里掏出钱包,说:“依你依你都依你。来两串吧!”
“两串我吃不完啊!”
“小傻瓜,我也要吃啊!”
“不行!你不能吃!”
“为什么?”他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我凑到他身前,踮起脚尖在他耳边轻轻说:“你忘啦?过两天就演唱会了,你不能乱吃东西,只能看我吃!”
他微微低头看我,虽然戴着墨镜和口罩,可我依旧能感觉到他脸上的笑意。他摸摸我的脑袋,小声说:“真是倒霉。都不能陪你一起吃。”
老板娘看着我俩这身混混装扮,在大庭广众下肆无忌惮地秀着恩爱,心情可想而知。
“没事儿!”我大大咧咧地回应,“我吃得上就可以啦!”然后转过身,对正在烧烤摊后烤鱿鱼的老板娘说:“阿姨!来一串鱿鱼!”
“阿姨?”老板娘看我的眼色本来就因为我们的装扮而变得奇怪了,而我现在却又没心没肺地叫了她一句阿姨,现在耷拉得哟,比长白山还要长!
还是灿烈有眼力见儿,他轻拍我一下,然后对着老板娘说:“叫什么阿姨!这分明就是姐姐嘛!会不会说话?”
我愣在原地,不知所云。这长相,这年龄,分明就是阿姨嘛!难道她嫌我把她给叫大了?可上帝作证,我本来想叫奶奶的。迫于礼貌我还叫了声阿姨……
我三下五除二,瞬间干完了整条鱿鱼。灿烈在我身旁看着,眼镜放光,喉咙还在不自觉地上下蠕动。若是张嘴,口水恐怕都会流一地吧。我将木扦子扔进垃圾桶,灿烈很回味地问我:“吃完了吗?”
我舔舔嘴唇,道:“吃完了。”
然后他拉着我的手腕,向相反的方向走。
“去哪儿啊?”
“跟我走就对了!”
这下就轮到他在前面带路,我在后面跟着了。不过相同的是,他在走,我在跑。这样的感觉真好,身旁是涌动的人群,灯光像流行一样在我们的头顶迅速穿梭。我们仿佛置身于另一个平行的世界,周围的一切都与我们无关。在这个世界里,只有我们俩。这让我感觉十分有安全感,因为就算这个世界突然坍塌,我都相信他一定会将我紧紧地护在怀里。
穿过繁杂的人群,躲过璀璨的灯光,我们停在了一个复古的木质小店。周围花团锦簇,在复古的同时又十分温馨。抬头一看,绿色的牌匾上写着“戒指村”三个字。
“来这儿干嘛?”
灿烈摆正我的身子,然后从后面推着我进了这家店,边走边说:“当然来买戒指啦!”
“买戒指?跑明洞来买戒指?”
“你不知道!”走进店里之后,他给我解释,“这家店的戒指可以做出全世界最独一无二的对戒,情侣来明洞必来这儿做戒指,不知道吧?哈哈!”
“那做完多久能拿到呢?”
“人不多的话,很快。”说完,他环顾了一下店里寥寥无几的人,“今天的话,差不多一个小时吧!”像这种饰品店,高.潮期是在白天,因为晚上大家大多都去吃吃吃买买买了,很少能一头钻进这复古的小店,体会亲自动手的乐趣。
整个小店摆满木制品,走两步地板还会“咯吱”作响,有种赏心悦目的陈旧之感。店子不大,可以说小得可怜,整个店,甚至只有一位店员站在橱柜后。她梳着丸子头,是个可爱的女孩。年龄与我相仿,或许比我大一点点。
待我们走入她的视线,她甜甜地笑着,然后微微鞠躬说:“欢迎光临,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吗?”
灿烈点点头,牵着我的手说:“嗯!我们定做戒指。”
“要做什么样的款式呢?”店员用旁边的抽屉内拿出一个小册子,然后打开放在我们面前的玻璃橱柜上,“有很多款式可以供二位挑选。”
灿烈很绅士地将册子往我的方向推了推,说:“老婆最大。你喜欢什么样的。”
我被他的那句“老婆”叫得有些不好意思,整个人都神魂颠倒的。第一次被人叫“老婆”,感觉还挺奇妙的。并且,我这是刚刚二十岁,就已经私定终生的节奏吗?
不过很快我就从臆想中抽离出来,因为我马上就要走了啊!怎么可能和他私定终身呢?!因为知道已经快要失去了,所以才会格外珍惜和他在一起的每一分每一秒,并且也十分重视,这些为数不多的,可以制造回忆的机会。
我趴在玻璃橱柜上选了又选,看了各种花色各种款式,就是没有遇到一个特别喜欢的。这小子也不提前跟我说,这样我就可以提前思考了呀!否则现在至于这么纠结嘛!真的是!
好在上天比较眷顾我,我并未纠结太长时间,就遇到了喜欢的款式。它是很传统的环形,没有钻也没有波浪的曲线,就是简简单单的两个环。选定之后灿烈有些奇怪,问:“你确定选这个?”
我说:“我确定!”
“为什么啊?”
“因为它简单啊!其他的都太招摇啦,带出去会跟我抢戏的!”
“那二位要雕刻花纹吗?”店员问我俩。灿烈依旧是看着我,以我的意见为主。我想了想,说:“还是简单一点好。就在内测刻咱俩的名字就好了吧?”
灿烈点点头,道:“你说了算!”
戒指最后的造型就如同上面说的那样简单,简单的环装,简单地刻上名字。做完之后并不能马上拿到,还要经过一些繁杂的工序。所以在出炉之前,我和灿烈便离开“戒指村”小店,准备去其他地方逛一圈。
在明洞的人,要不都是穿着很潮,要不就是穿得清新且自然的,就是没有我俩这样辣眼睛的。我俩往路上一走,诱惑了不少人的注意力。回头率那可是百分之百。不过虽然有回头率,可他们都是绕着我们走的!
“看来咱俩今天这装扮,吓到了不少人。”虽然反思的话,可灿烈却说得理所应当,理直气壮,似乎并没有反思的味道在里面,就好像在调侃一样。
我不忘埋怨嘟囔:“还不是因为你!还有啊,你在胳膊上贴个纹身贴有什么用,皮衣遮住了什么也看不见。真是画蛇添足!有本事你就把皮衣脱了,让那个纹身露出来啊!”
灿烈恍然大悟的样子,道:“哦对!我贴了个纹身啊!我怎么把这个给忘了?!”
看他迷迷糊糊的样子,我顿觉好笑。费尽心思让我贴帮忙贴的纹身,却在穿上衣服的那一刻给忘了!此刻,他的心情就好像一个身无分文的穷人突然在口袋里摸出了一张洗成一团的百元钞票那样惊喜。他赶紧脱下厚重的皮衣,里面是一条白色的宽松的小“V”领T恤。胸口旁的两团胸肌若隐若现,性感极了。唯一比较画蛇添足的,恐怕救数他胳膊上那条四不像纹身了,使他的整体都低了一个档次。当然,他整体档次也不高。哈哈哈!
或许是刚刚的皮衣捂得太紧,他身上有些咸湿的味道。当身上的古龙香水和为数不多的汗滴混合在一起,会产生微妙的化学反应。这种化学反应,会让另一半感到莫名的心安。古龙水是性感和成熟的象征,而汗水则是男子汉的象征。
他就陪我在街上,从这家店吃到那家店,他紧紧地克制住自己即将爆发的食欲,我每入口一个食欲,他都紧咬牙关,生怕下一秒就冲上来把我手中的东西抢了来吃。
逛得差不多的时候,我们走在去取戒指的路上。眼尖的我突然就看见了一家纹身店。吸引我的,是它无厘头的店名——疼死你。随后才搞明白原来这是一家纹身店。对于纹身我是存在好奇感的,若是纹好了,肯定是特别炫酷的。这种玫瑰或是灿烈胳膊上的那种在我看来就是时代淘汰下来的图案。简直是俗不可耐。
“怎么?进去试试?”灿烈随着我的目光望去,提议道。
“真的假的?”我不敢相信他能说出这句话,“咱俩去纹一个?”
“不是咱俩去纹,你还想让我一个人纹啊?”
“马上开演唱会了,纹这个不好吧?”
他宽慰我说:“没事儿,到时候贴个创口贴或者用粉底盖盖就行了。”
“那咱俩纹一个?”
“你想纹什么?”
我开始思考,猛然想起前几年在网上有一个情侣之间去纹身的段子,于是我说:“要不就纹一段话吧!在你手上写:小白兔我爱你一生一世永不变心。永远疼你爱你呵护你,你就是我的唯一。给你买好吃的好喝的,绝不看其他女生一眼,因为我的眼里只有你没有她。”
他听得一愣一愣的,缓缓说:“那你纹什么?”
“我就纹俩字:好的!”
他嘴巴一抽,说:“想得美!”
一边说笑着,一边走进纹身馆。店员十分热情,似乎吃没有被我们的奇装异服给惊到。一个店员给我们推荐纹身图案的时候,看到灿烈胳膊上那“四不像”,忍不住地吐槽了一句:“老大,这纹身贴做得也太假了。”
我在一旁听了,吓得前仰后合。但是灿烈一脸的黑线与尴尬。
店员给我们推荐的纹身大多都特别夸张,不知道是不是受了我们今天穿着的影响,总是想将我们往混混的方向去引。可我们通通不接受,店员没辙了,说:“其实你们也可以自己设计图案,然后我们负责帮你们往上刻。”
最后灿烈面露难色,他说:“其实我只想把你刻在我身上。”我听了之后又感动又兴奋。感动自然不用多说,兴奋是因为,我想的,正好和他一样!我当然也想把他刻在我身上了!
“我们想到一起去了!”我窃喜。
“那刻你的名字!”
“不!那样太俗气了!刻字母R吧。英文名字的头一个字母。”
宋智真的英文名是Rita。可我的心机却是,我是张小蕊,而R,是我“蕊”字拼音的第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