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想起以前在很中二的年纪,给自己qq空间写的寄语】
【追云逐月醉烟雨】
【闻风听雨戏逍遥】
【风云歇启,随行三生三世】
【龙凤逐拥,纠缠今宵明日】
——《玛法日记·异界修行》
……
如今的巨型多角虫已经成为魔法师的标志性宠物,能打能跑能还能当坐骑,似乎在不知不觉中,魔法师在召唤兽的选择上,已经被一股歪风邪气影响了。
特别是一些在诱惑之光或者召唤兽上有特殊天赋的魔法师,既要、也要、还要……
当南宫神剑带着三只多多,一只半兽勇士,外加一只芦花大公鸡出现在城门口时,不光是守门的疆城刀卫傻眼了,沿途的魔法师也都看呆了。
“南宫大人这是又整什么幺蛾子了?5只多多不香么?怎么连半兽勇士都整过来了,是不是我眼睛花了,好像还有1只鸡!”
“你眼睛花没花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估计会有一群带着鸡招摇过市的脑残粉出现了!”
“嗯!估计还会流传一句口号:xxx大鸡,南宫天骄用了都说好!”
“关键是,实在饿了,还能当口粮!”
“……”
没去管沿途的各种言论,南宫神剑带着一众召唤兽,拥着心爱之人坐在多多上,内心涌起一丝畅快!
没有魔族兽潮的荒漠,对于现在的南宫神剑来说,犹如在自家的后花园游园。
芦花大鸡出了城后,摆脱了人族那诧异和愚蠢的眼光,简直是放飞了自我,在荒漠中时而飞腾、时而冲刺,偶尔有不开眼的多角虫、盔甲虫、独狼之类,皆被其视为口粮。
这也让南宫神剑充分认识了,这芦花大鸡并不是什么善茬,你说鸡吃虫就算了,你有见过半人高的芦花大公鸡,嘴里叼着一头狼,然后囫囵吞下去的么?
真正的吃狼不吐骨头。
芦花大鸡对于男主人投来的异样目光,它习惯性的仰起头,道:“对于进化到我这个阶段的神禽来说,人…虫豸和豺狼有何区别?都是血食罢了。”
南宫神剑眼光幽幽:“所以说,人族对于你来说,也不外乎血食的一种罢了,是么?”
傲气过头的芦花大鸡一条狼腿卡在喉咙里,半天才咽下去,连说三个“不”字,辩解道:“主人!小鸡现在生是你的宝,死是你的鸡,英俊神武的您,已经彻底颠覆了我对人族的看法,以后在我的菜单里,绝对不会再出现有一个‘人’字出现!’”
对于攻势迅捷,能力强大,关键是还有聪慧的芦花大鸡,哪怕眼底下的它再是温顺,南宫神剑心中一直是有些不安的。
他敲打道:“嗯,但凡你有不二之心,我那口大鼎,总会凑满一锅食材的!吃了那么多鸡,还没吃过你这么威武雄壮的,想想都觉得有些意思!”
芦花大鸡鸡冠肉眼可见的焉垂了下去,心中忐忑道:
【这人族真不好伺候,吃我之心不死啊!也不知道当初为了逃出未知暗殿的牢笼,签下的这份卖身契是对还是错!】
看芦花大鸡的心中忐忑,对于自己的威胁很是上心,南宫神剑与李铃兰相视暗自偷乐。
他向李铃兰打了个眼色,李铃兰会意,拽着他的袖子道:“神剑哥哥!芦花鸡跟随我们这段时间,很是尽心尽力,你就别老想着吃它了,它已经怪可怜了!”
芦花大鸡一听女主人求情,顿时连连“咯咯咯”的叫唤着,心底说道:“对呀!主人您看,自从跟从您之后,我再也没有伤害过人,在城里我都扶老奶奶过马路的,您要相信我从良了的!”
南宫神剑看着远处的太阳渐渐西斜,似在沉思。
芦花大鸡见他没反应,更是大急,扑腾着将挡路的几只盔甲虫消灭掉,捡起地上掉落的银币,然后纵身飞到李铃兰身侧,“咯咯咯”的讨好着。
李铃兰笑颜如花,扯着南宫神剑的袖口,撒娇道:“神剑哥哥!你看它羽毛那么好看,既会帮我们击杀不长眼的魔族,还会收拾战利品,没了它,人家还真有些不舍得呢!”
南宫神剑见好就收,他点头道:“嗯,听你的,只要它不犯我的底线,就帮你留着它吧!”
芦花大鸡心中顿时松了口气,天天被男主人这么折腾,迟早有天高血压都要被整出来,还好女主人心善。
以后女主人的大腿我抱定了。
得到应承的芦花大鸡纵身而下,继续当牛做马,击杀着沿途一切可以感知到的魔族和虫豸。
而南宫神剑也拥着李铃兰。
眼前,是橘色的夕阳沉沦前夕,半个天空都被映照成红色。
空气中的风带着逐渐降温的凉风,吹皱了那一望无际的沙海。
“神剑哥哥,没有战事的影响,这夕阳下的沙漠,还真是好看哩!”
“嗯,宁静下来,一切都是美好!”
“真希望有一天没有魔族的侵扰,人人都能享受这美景!”
“只要我们努力,总会有那么一天的,我不会让我们的孩子,还每天担心受怕!我要让他们自由的在这沙漠、在这玛法大陆上夜宿荒野,而不心惊!”
夕阳的余晖下,将两人的身影拉得很长很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