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雪找来护士,把平头扶到床上。
在听完他说的话,暴雪只觉得丧失了语言能力。
“你是说,你的女朋友,跟……”
“这些不重要,重要的是我现在联系不上想想,而且她还怀着孕。”
“那我能做什么。”
平头说,“你联系一个叫李南的人,他是邱总干儿,他可以联系邱总,我一直联系不上他。”
她拿出手机里李南的死亡证明给他看。
平头对于她认识李南一点也不意外,只一拳捶在被子上:“没用的东西。”
暴雪收起手机,准备离开:“我想我们并不熟,所以你找别人吧。”
平头在她背后威胁:“你听完了我的秘密,你觉得你还能走的掉吗?”
他的威胁苍白无力,一个连上炕都费劲的人不知道有什么好怕的。
何况结合他的故事来看,他像是危险的那一个。
“你按铃多次却没人来看你,你就没觉得一点不对劲?”
平头凶狠的目光逐渐被怀疑替代,琢磨她话里的意思。
这时门口冲进来一个人,跌坐在暴雪脚下。
她从凌乱的长发中露出眼睛,看到平头,哭着扑上去。
——
邱总坐在床边,看着床上装睡的周想迪。
这会倒是沉默寡言,他可是听说,她趴在一个男人身上哭的很惨。
“你听话,只要抽一点血就可以。”
周想迪不说话,死死护着肚子闭着眼。
邱总叹气,“我的耐心是有限度的,这些天你宁愿不吃不喝也不肯检查,为什么?”
他站起身,压迫感极强:“睁开眼睛看着我。”
周想迪撑不住周围低压的空气睁开了眼。
他说:“你肚里的孩子,到底是病床上那个,还是李南的。”
“不是的,不是他们的,是你的孩子。”周想迪哭的梨花带雨。
邱总失笑:
“我知道自己年龄大,有点钱,有不少年轻的小姑娘向我扑。你跟我在一块儿,我知道你图什么,你也知道我图什么,我们各取所需。
“但你你瞒着我偷偷跟一个男人见面,后来又向我引荐李南,我也如你所愿收他当了干儿子,就是想看看你们是不是真的打算在我的眼皮底下t情。后来发现不是他。”他掸了掸香烟的烟灰,落在地板上,“那个你为他流泪的男人,才是你相好的是吗?”
邱总给了她一巴掌,“我对你不好吗?”
“不是的,不是的。”周想迪大哭,“李南我以前根本不认识,是邱诗月让我把他介绍给你的,说这样她就能从两个人那里拿好处。我的孩子真的是你的。”
“两个人,也就是说,还有你?”
周想迪闭嘴了。
邱父招呼身后的医生上前,四个人按住周想迪。
“放心,你给月月的那点钱我不在意,左右她也是我的孩子,只是不是儿子。我现在看重的是你这个,你只要乖乖配合,我确认是我亲生的,我一定对你好。”
她挣扎的更甚,邱总再次给她一巴掌,老实了,倒在床上一动不动。
医生抽血后离去。
邱总随手在窗帘上蹭了一下手,看着床上这个不识好歹的东西。
给她房子住,给她买衣服,逛街,还敢找男人。
他挽起袖子准备继续打,突然电话来了。
“……配合调查?凭什么?……我可是按时纳税,不明白配合什么。知道了。”
他看了一眼老实的周想迪,转身离开。临走时留下两个人看门。
等了许久不见他回来,周想迪惊恐的从二楼卫生间跳下去。虽然下面是草皮也崴了脚。
没拿手机没带钱,这些天没吃什么东西,一路跑到医院,找到了她的救命稻草。
如今邱总只是怀疑都能把她囚禁起来,如果发现不是他的孩子,她真不知道还能不能活着。
她好害怕。
……
翌日开庭,大头和莎莎身为受害人之一,因为身份特殊不出庭,暴雪作为原告,邱诗月是被告。
她一副痴呆的样子坐在被告席,全程由律师代为发言。
请证人上场环节,邱诗月低着头压抑嘴角,证人都死光了,还能有谁。
当看到周想迪出场那一刻,她的视线就没有从她身上移开过。
律师示意她收敛一点,可当周想迪把所有事情原原本本的交待后,律师傻眼了。
“这些你为什么不说,我们什么准备都没有。”
邱诗月再也按捺不住,拍桌子起身指着周想迪骂:“贱货,你出轨有什么资格指责我爸打你!”
“肃静!”法官维护秩序,“被告,你可以正常回答问题是吗?”
周想迪瑟缩着脖子:“我出轨,你有证据吗?”
邱诗月装也不装了,“她一派胡言,什么我让她干的,什么我收买她们给暴雪使绊子,她就是贪图我爸的钱,还出轨,还想栽赃陷害我!”
法官再次让她安静,拿出一个证据。
“被告,我们在你的手机里找到了几段音频。”
现场开始播放她手机里的音频,内容是平头最初敲诈邱诗月要钱,还有后来逼迫她给钱的录音。
邱诗月得意的看着周想迪,“听见了吗,就是你撒谎!”
证据法官都替她找好了,省事。
周想迪:“这些……我承认!但是她让我们使坏也是真的!”
双方争论不休,法官再次拿出证据。
“被告,我们同时在你的云盘里发现大量照片,可以证明原告提供的证据真实,你涉嫌侵犯他人隐私,侵害名誉权,在网络平台上污蔑,造谣的行为,是否有异议?”
律所拍了一下邱诗月,让她不要说话,他开口道:“有异议,我们并没有说什么,可以看我当事人的账号,而且网络这个地方本来就是谁都可以说话的。”
法官打断他说话:“针对被告律师的异议,本庭郑重申明:被告采用撤回,屏蔽消除等手段消灭对受害者的虚假言论,也属于侵权。
“律师执业需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五条,不得以‘言论自由’为名扭曲事实、践踏法律底线。网络空间非法外之地,运动员以血汗为国争光,其名誉承载着国家荣誉与公众信任,绝非可肆意诋毁的对象。”
“现在本庭对本案作出如下裁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24条及第995条,自然人享有名誉权,禁止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名誉。
判决如下:
被告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删除全部不实信息;
于全国性媒体及社交平台首页发布致歉声明,持续不少于30日;
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10万元;
本案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就涉嫌诽谤罪部分进一步侦查。
“最后,本庭呼吁:英雄不容诋毁,法律不容戏谑!望此判决能警醒世人:在网络时代,理性表达须以尊重事实为前提,以法律为边界。任何人践踏他人尊严者,必受法律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