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闹。不然,一会儿我直接带你去医院。”
一别六年,顾廷北也许根本不知道,他这句话带给她更多的,并不是本能的恐惧,而是深埋在她心底所有晦涩不堪的疼痛记忆。
曾经心心相印的甜蜜往事,早已物是人非,只有记住的人,才最可悲。
狭窄而静寂的电梯间里,沐晴晴从青涩恍惚的回忆里抬起头来,怔怔地看着额前这张被岁月雕刻得越发深邃迷人的俊脸,“……”
很想问他,是不是还记得那一个狂风骤雨的甜蜜夜晚,是不是也还记得他曾在耳边温情呢喃过很想跟她结婚的话?
但是,顾廷北的脸色很平静,淡漠从容地抱了她,就直接来到了公寓的门外,垂眸,命令怀中的人儿,“输密码。”
他的双手抱着她,空不出来去输密码。
沐晴晴从他脸上看不出一丝缅怀往昔的痕迹,只在心底涩涩地苦笑:一定是她想太多了!六年前他就选择了头也不回地离去,怎么可能还会对她有所留恋?
仍然忘不了对方、仍旧活在过去的人,一直就只有她而已。
可是,为什么她就得这样活着,为什么她就不能忘了他,为什么自从他归来,她就一直只能活在被虐的回忆里,而他,却随心所谷欠地撩/拨她,高高在上地享受着她的挣扎和沉/沦?
有人说,在爱情里面,谁爱的多,谁在乎的多,谁沦/陷得深,谁就爱得越卑微,就输得更惨。
——那么,顾廷北,这一次换我不在乎,换我不爱你,可好?
24岁的沐晴晴,不能再天真了!
如果,顾廷北一定要强迫她进入金主与晴妇的角色,她也一定要做个守住自己的心的称职晴妇。
厚重奢华的智能金属防盗门前,沐晴晴什么话也没有说,只默默地从包包取出手机——
除了六年前对她食言、反悔了,没有等到她毕业就远走异国以外,顾廷北是个言出必行的人。
昨天,他说会把公寓的密码发到她手机上。早上她醒来时,就收到了他发来的一封加密短信,里面是一连串密密麻麻的阿拉伯数字。
沐晴晴划开手机屏幕,照着里面的数字顺序逐个地输入密码器……
门,应声而开。顾廷北抱着她走进去,在玄关处换了拖鞋,又直接将她抱进了客厅,放进柔软的沙发里——
是一组米白色的意大利进口沙发,从它细腻柔软的皮质,精致考究的做工,以及饱满均匀的崭新色泽,可以看出沙发是定做的,价格必定不菲。
但,定做沙发不是一个短暂苍促的过程,匆匆赶工的话,也做不出这种精致的质量,只不知道,顾廷北是什么时候下的订单?
他回国也不过只是近期的事情,买房子再加上购买家具,还能掐好时间搬进来,行程是不是也太紧了点?
客厅里,顾廷北走到阳台的落地窗前,拉开窗帘,让窗外明亮的光线倾泄入室内,洒落下一片明媚的金黄色景致。
转身,他重新走回到沙发前,在沐晴晴面前微微弯腰,脱去她脚上的高跟鞋,折回玄关处放好,又给她拿了一双红色的女式拖鞋过来,放在她脚边,示意她换上去。
沐晴晴低头看了一眼,拖鞋是她昨天下午和他一起在超市里买的。
他列的清单里一堆堆以打为计算单位的物品中,唯有几样是以“同色同款男女式”来规定的,比如说,拖鞋两双,漱口杯、牙刷等。并且,建议她购买相对中性的颜色与款式。
她知道他的意思。无非就是想让家里的摆设和/谐一些,所以,用统一而中性的颜色和款式是最好的,既与家里的装湟协调,也不显得突兀。
顾廷北一直都有严重的强迫症,强迫他的一切都是完美而整洁的,井然有序,甚至按部就班,没有丝毫暇疵。
只除了,她。
就像他那日在机场里面带愠色的责备,“我怎么会有你这么一个从来也不让人省心的女朋友?”
或许就是因为她一直与他的生活格格不入,六年前他才会只字未留地转身远走?
前日的沐晴晴还有所怨言,怨他走了六年,为什么又突然跑回来揭开她旧疾未愈的伤疤?
怨他霸道地限制她的行为与自由,所以,赌气地挑了两双鲜红色的男女用拖鞋,两只粉红色的漱口杯,还有,两只玫瑰红的情侣牙刷,全是鲜艳又俗气的红色。
从超市回来,看到顾廷北板着一张俊脸在清点她买回来的东西时,她想,他心里一定很郁闷吧?
不过,她还是低估了他的自制力,最后,他也只是眉头轻轻地皱了皱,便吩咐她去把东西整理归置好,并没有如她所愿地,将她连同购物袋一起扔出公寓。
不过,165CM的沐晴晴穿着一双37码鲜红色拖鞋尚可算娇俏可爱,然,顾廷北他一个穿四十六号大码鞋的大男人,宽大的脚掌竟然套在如此娇艳的鲜红色里面,不得不说,还真的是一幅蛮怪异的画面。
这颜色果断是太明媚了,衬得顾廷北脚趾上的汗毛都格外地清晰了起来——
顾廷北的脚长得白皙又漂亮,如果不是穿着这双鲜红色的拖鞋,大概也不会显出他脚趾上的汗毛太过明显,反而是一双极具男性美的阳刚大脚掌,很招女人的喜欢。
是这双不伦不类的红色拖鞋,完美破坏了他迷人的美。
奇怪的是,一向严苛自律的顾廷北,居然还能忍得下去!
若无其事地穿着这双鞋穿堂入室,又若无其事地坐到她身旁的沙发上。察觉她的目光可疑地一直凝注在他脚上的拖鞋上,还不甚在意地笑了笑,“没穿过红色的,我有点不习惯。”
沐晴晴默言:“…………”恐怕也没有几个男人能习惯得了鲜红色的拖鞋吧?
真不知道他这句话是在责怪她,还是在嘲讽她?
她有些心虚地移开了目光,掠过面前的茶几时,看见了两个写着XX茶楼的打包盒。她不明所以,抬眸,问身旁的男人,“你早上吃的?”
嘴角还轻屑地撇了一记,她还以为,顾廷北的生活习惯是有多好呢!没想到,还有吃完早点不清理的坏毛病!把垃圾留在桌上,也不会觉得恶心吗?
她随手拾起,就向往清洁箱里扔去——
男人清冽的嗓音淡淡地在耳边响起,“不是。给你买的。”语气里,似乎还夹着一丝幽怨的意味?仿佛她辜负了他的心意似的。
沐晴晴挥出去的手僵在了半空中,“……”她要是就这样扔了,岂不是有点不识好歹了?
但是,她应该留下吗?
一个称职合格的晴妇,是永远不会忤逆金主,不会随便惹金主生气的。哪怕是为了他的钱,她也应该奴颜媚骨地吃掉已经冰冷的残羹冷炙,还要面带笑容地感恩戴德地谢谢金主的施舍与厚爱。
她要这样做吗?如果她这样做,他是不是就会对她失望,就会一怒之下撵走她?
沐晴晴在骄傲自我地断然扔弃,与晴妇的职业道德之间犹豫了很久,最后,她讪讪地将打包盒放回到原位,“是吗?可是,顾总,现在已经是中午了……”
意思就是,她不想得罪他,也不愿意接受他的好意或是施舍。
旁边沙发上的男人又是那样淡淡地扫了她一眼,“没关系。其实,我也没买什么,只不过是依着以前的老习惯买的,也许你早就不喜欢这种口味了……”
他这么一说,沐晴晴的心里突然就有些好奇,他到底记住了以前的什么老习惯?是他喜欢的口味呢,还是她喜欢的?
以前的顾廷北对她是很好的,尽管从来没有主动地说过一句爱她,但是,对她却几乎是有求必应,从来没有让她失望过。
春雨绵绵的季节,她喜欢吃甜滋滋的豆腐脑,他就打着伞,在校外排着长队给她买。
夏日炎炎的清早,她想喝清热败火的绿豆莎,他便踏着晨曦,在淡黄色的朝阳下捧到她面前。
初夏凉蔼和秋风煞爽的时候,她最爱清脆可口的水晶凤爪和软绵绵的奶黄包,他也从不会忘了给她捎上一份。
而冬天寒霜冰雪的时分,他会拽了她一起去吃热腾腾的汤粉……
六年前,如果有人告诉她,顾廷北从来没有爱过她,她是一定不会相信的。她的北北对她那么那么好,怎么可能一点儿也不爱她?
一阵清脆的来电声响起,是顾廷北搁在茶几上的手机在欢叫。
他拿起来,看了一眼,便从沙发上起身,修长笔直的双腿信步踱至落地窗前,点了一根烟,缓缓地吞吐着,低声讲着电话,“……”
沐晴晴盯着他的背影看了几秒,确定他不会很快转身,便悄悄地打开了茶几上的打包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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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写得太晚了,今天一整天都在走神,今晚凌晨就不更了,明天早上我早点起来写,中午应该能出更。大家也早点睡,晚安~。ps,看在我还算勤奋的份上,姑凉们赏点红包和月票吧!捂脸ing~,好羞/涩,╭(╯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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