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歌看向一旁的日历,发现自己竟然穿越到了物资匮乏的七十年代,高考恢复的那一年。
晚歌缓缓的坐了起来,耳边听到了门外争吵的声音。
“当初是你们家说无论是蔓蝶还是晚歌,婚约都不退的,如今你们又上门退婚,你让我家晚歌的脸面往哪搁?”
“莫婶子别生气,这不是这孩子对晚歌实在没兴趣吗?他也努力过了,只是当晚歌妹妹,他也不想的啊。”
“不想?是真的不想还是当初就想哄骗晚歌留在这里。你们真的太丧良心了,滚滚滚快给我滚,想让我们退婚,你们死了这条心吧。”
就在这个时候莫母听到了身后的声音:“妈,退了吧,他既然不喜欢我,那我们就退了,总比以后成为怨偶。”
“晚歌你醒了,还有没有什么不舒服的,你要是有不舒服的一定要告诉妈妈。”
晚歌摇了摇头:“我没事,我没有不舒服的。你也别怪他们了,本来就是我占了蔓蝶的生活,那个职位让给她也是应该的。”
莫母红着眼眶心疼的摸了摸女儿:“明明就是他们觉得段蔓蝶长得丑,不想要她才把你换走的,现在我们家把她养得那么漂亮,他们又要回去了,还说什么抱错,谁信呢?他们就是人贩子!带走了我的女儿。”
晚歌抱着眼前的人,轻声回答着:“没关系的,只要能留在你跟爸身边,在这里也没什么不好。”
晚歌把人放开后,又从抽屉拿出了一个玉镯:“这是当初你们家给我们家的信物,还给你们,以后我们两家就没有瓜葛了。”
“晚歌啊,你也知道阿姨对你是很中意的,就是这孩子不懂事,别怪他。”
“你们走吧,我们家以后都不欢迎你们。”
“你这孩子…”
莫夫人拿起了扫把:“还不走吗?需要我请你们出去?”
“哼,你们走就走。”
…
等到男配跟他母亲都走了之后,晚歌才彻底理清了这个世界的剧情。
这个世界的女主是所谓的抱错千金,但其实是女主生下来的时候脸上有胎记,所以显得小婴儿整个人都不好看。
女主的爸妈当时在争家产,担心带回去一个这么丑的女婴,会成为把柄,所以就把原主跟女主给换了。
女主脸上的胎记其实是中毒所致,当初莫母知道了自己的女儿被带走了,也知道留下这么一个女孩应该是被遗弃了,所以就把她领养了。
得知她是因为胎里带毒所以才有胎记的,莫父跟莫母花了很长时间跟很多钱医治,还让女主在六岁之前将脸上的胎记消除。
消除之后女主的脸就好了,之后也被莫家养得很漂亮,别的女孩不是带弟弟妹妹就是帮忙干活,但段蔓蝶不用,所以他比一般的女孩都要白净好看。
而且因为莫父本来就是下乡的知青,后来与乡下的莫母相爱才留在乡下,所以他的见识也比一般人要广,段蔓蝶不去上学的时候,就待在家里帮忙干一些小活或者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