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王大锤,是个跑社会新闻的记者,最近接了个离谱的活儿——韶关财富广场闹“鬼”了。这事得从一个阳光明媚的上午说起,我叼着包子在编辑部摸鱼,主编突然拍着桌子喊:“大锤!去韶关!有个少妇进写字楼消失了,警方搜了三天没找到人,比悬疑片还刺激!”
我差点被包子噎死:“主编,您这形容咋跟标题党似的……”话没说完就被塞了张车票,于是我扛着摄像机,顶着一头鸡窝头踏上了开往韶关的高铁。
到了当地派出所,接待我的民警老陈眉头皱得能夹死苍蝇。他递给我一叠资料,开口就是王炸:“你见过会吃人的楼吗?这姑娘进去就跟蒸发了似的,我们调了所有监控,她上了13楼就没下来过。更邪乎的是,一个月前还有个姑娘进去后失忆了,12个小时记忆跟被狗啃了似的——不对,不能说似的,反正就是没了。”
我掏出小本本狂记:“失忆那姑娘叫啥?”“丽丽,在里头上班的。她说进去谈业务,喝了口水就断片了,醒来发现自己躺在沙发上,身上没啥伤,但脑瓜子跟被人敲了闷棍似的——又说错了,反正就是晕乎。”老陈拍着桌子,震得茶杯里的水直晃荡。
我摸着下巴琢磨:“13楼……这数字挺吉利啊,咋成了百慕大三角?”老陈白了我一眼:“少贫,跟我去看监控。”
监控室里,屏幕蓝光映得人脸发绿。我盯着画面里的潘艳——35岁的少妇,穿件米色风衣,背着斜挎包,进电梯时还对着镜子理了理头发,怎么看都像普通上班族。电梯数字跳到13,她迈出步子的瞬间,我莫名打了个寒颤,仿佛看见她走进了某个时空裂缝。
“之后所有出口监控都没她影子,我们把大楼从上到下筛了三遍,连消防水箱都打开看了,别说人,连根头发丝都没找到。”老陈的烟在指尖明明灭灭,“直到我们注意到一个人——李某,潘艳的前同事,就住13楼。巧了,丽丽失忆那次,也是去的他家。”
我眼睛一亮:“这货有前科?”“一个月前涉嫌迷奸,但没证据。”老陈翻出档案,“你看,丽丽说他倒了杯水,喝完就断片。我们去搜过屋子,啥都没找着,连个安眠药瓶都没有。李某说丽丽自己睡着了,他怕孤男寡女说不清,就出门躲了一宿——你信吗?”
我摇头:“除非他是柳下惠转世,不然鬼才信。”
正说着,门口突然冲进个姑娘,眼睛肿得像核桃:“警察同志!我姐是不是没救了……”原来是潘艳的妹妹,她攥着手机哽咽道:“我姐说去办保险,可她早就退保了啊!那天早上她打了十多个电话给李某,我听见他在电话里说‘来我家谈’……”
老陈和我对视一眼,默契地抓起外套就往外跑。财富广场的电梯里,按键“13”被按得掉了色,我盯着它胡思乱想:要是电梯门打开,迎面跳出个贞子咋办?结果门开了,只有走廊里忽明忽暗的声控灯,照得墙纸的花纹像爬满了蜈蚣。
李某的公寓门紧闭,老陈敲门时,我听见里头传来“哐当”一声,像是椅子倒地的声音。开门的男人脸色惨白,穿件皱巴巴的衬衫,眼神躲躲闪闪:“警、警察同志,有啥事?”
“潘艳呢?”老陈直接切入主题。李某眨了眨眼,一脸无辜:“潘艳?谁啊?不认识。”
我在心里翻了个白眼,掏出手机点开潘艳的通话记录:“这号码不是你的?她那天上13楼,不是来找你?”李某的喉结剧烈滚动,额角冒出细汗:“可能、可能打错了吧……”
老陈没理他,带着人直接进屋搜查。我跟在后面,目光扫过客厅的沙发——丽丽就是在这儿断的片,此刻沙发上扔着个皱巴巴的靠垫,像是被人扯来扯去揉皱的。茶几上有个玻璃杯,杯底还剩点水渍,我鬼使神差地拿起来闻了闻,除了淡淡的茶香,似乎还有股若有若无的怪味。
“找到了!”一名警员举着个空行李箱从卧室出来,“藏在床底下,看着挺新的。”老陈接过箱子晃了晃,突然皱眉:“等等,这箱子……好像有点眼熟。”
回到派出所,技术科传来消息:行李箱内侧提取到了丽丽的dNA。老陈一拍桌子:“果然!这孙子拿丽丽做实验呢!”我脑子转得飞快:“先迷晕丽丽,试试箱子能不能装人,然后再对潘艳下手……可潘艳的尸体呢?他拉着箱子出了大楼,最后箱子是空的,难不成玩大变活人?”
“走,看监控去。”老陈拽着我又钻进监控室。画面里,李某推着行李箱出了电梯,箱子轮子在地面拖出“咕噜咕噜”的声音,他走得很慢,肩膀微微下沉,像是箱子里装了什么重物。到了停车场,他把箱子绑在摩托车后座,车轮压过减速带时,箱子晃了晃,侧面的拉链被撑开一道缝,隐约能看见里头有团米色的布料——跟潘艳那天穿的风衣一个颜色。
“他往山区去了。”老陈指着监控里的路线,“但45分钟后他空着手回来,箱子扔在周田镇路边。我们赶过去时,箱子里啥都没有,连个指纹都没留下。”
我摸着下巴沉思:“他故意让我们看见箱子,就是想误导我们以为尸体在里面,其实早就找地方埋了?可山区那么大,上哪儿找?”
正说着,技术科又来消息:在李某的电脑里发现了购物记录,一个月前买了大容量行李箱,还有……安眠药粉末。老陈一拍大腿:“逮人!”
审讯室里,李某坐在椅子上抖个不停,面前的保温杯里泡着枸杞,像是个被抓包的小学生。老陈没说话,先甩了张丽丽的dNA报告过去,李某的脸瞬间白得像张纸。
“说说吧,箱子里的人呢?”老陈点了根烟,烟雾缭绕中,李某的心理防线彻底崩溃。
“我……我没想杀她的……”他双手抱头,声音发抖,“她天天催我还钱,那50万我早花光了,买摩托车、赌钱……我想着只要她消失,钱就不用还了……”
原来,李某得知潘艳退保拿了50万,就骗她买“高收益保险”,实则把钱全揣进了自己兜里。潘艳催得越紧,他越慌,于是想出了杀人灭口的歪招。一个月前,他先拿丽丽做实验,把安眠药磨成粉放进水里,等她昏迷后塞进箱子,确认大小合适才对潘艳下手。
“那天她一来,我就把药放进茶里,她喝了没一会儿就晕了……”李某咽了口唾沫,“我把她装进箱子,从后楼梯拖下去,绑在摩托车上。开到山里的时候,我想找个地方埋了,可刚打开箱子,她突然动了一下……我、我吓死了,以为她没死,赶紧又盖上箱子,一路开到周田镇,把箱子扔在路边,然后绕小路回家了……”
我听得毛骨悚然:“你是说,潘艳可能还活着?”李某抬起头,眼里闪过一丝惊恐:“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
老陈猛地站起来:“走!进山!”
韶关的山区连绵起伏,深秋的风卷着落叶,吹得人脖子发凉。我们跟着李某来到他抛尸的地方,那是片荒废的果园,果树光秃秃的,像一个个张牙舞爪的骷髅。李某哆哆嗦嗦地指着一棵老梨树:“就、就在这儿……”
警员们立即开始挖掘,铁锹铲进土里的声音像敲在人心上。我攥着摄像机,手心全是汗,脑子里闪过无数画面:潘艳蜷缩在箱子里,意识模糊中听见李某的脚步声;她用尽最后一丝力气挣扎,却发不出半点声音……
“找到了!”一声大喊打破沉默。我定睛一看,铁锹尖露出一角米色布料,我的心猛地提到了嗓子眼。警员们小心翼翼地扒开泥土,露出的却不是尸体,而是一团被撕碎的风衣布料,旁边还有个摔碎的手机——正是潘艳的。
李某当场瘫在地上:“不可能……我明明……”老陈脸色铁青:“你以为把人扔这儿就完了?她要是活着,为啥不回家?要是死了,尸体呢?”
就在这时,我的手机突然响了,是主编打来的:“大锤!赶紧回来!有新线索!那个失忆的丽丽,她想起来点东西!”
我们连夜赶回派出所,丽丽坐在椅子上,手里紧紧攥着一杯热水,指甲把杯壁掐出了几道印子。“我……我昨天做梦,梦见那个杯子了。”她声音发颤,“就是李某给我倒水的那个杯子,杯口有个缺口,像颗虎牙似的——不对,不能说似的,反正就是有个缺口!”
我突然想起在李某家看见的那个玻璃杯,赶紧翻出当时拍的照片——杯口果然有个小缺口。老陈一拍桌子:“走!再搜他家!”
这次搜查比上次更仔细,警员们把地板都撬了起来,最后在卫生间的瓷砖缝里,发现了一小包白色粉末。经检测,正是安眠药,而且和丽丽体内残留的成分一致。
“证据确凿,这下看他怎么狡辩!”老陈摩拳擦掌。可就在这时,法医科传来消息:在潘艳的风衣布料上,发现了少量血迹,dNA比对结果显示,血迹不属于潘艳,而是……李某的。
所有人都懵了。我盯着化验报告,突然灵光一闪:“会不会是潘艳醒了,跟李某搏斗过?她可能没死,还打伤了李某!”
老陈猛地转身看向李某:“你脸上的伤是怎么回事?”李某下意识摸了摸脸颊,那儿有道淡淡的抓痕,他之前说是“不小心刮的”。此刻在证据面前,他终于崩溃了:“她、她突然醒了,抓了我一把,我吓得赶紧跑……等我回来,箱子和人都不见了……”
案情突然逆转:潘艳没死,还从箱子里逃了出来!可她为什么不回家?为什么消失得无影无踪?
我们重新梳理时间线:李某11点10分离开公寓,1点10分推着箱子出大楼,中间两个小时他在干什么?监控显示,他中途曾返回过一次公寓,拎着个黑色塑料袋出来,扔进了垃圾桶。
“去翻垃圾桶!”老陈一声令下,警员们戴着口罩手套,在垃圾桶里翻找,最后找出了那个塑料袋,里面是带血的抹布和一把水果刀,刀身上刻着“李某”两个字——是他的私人物品。
“你回去干什么?”老陈举着刀质问。李某浑身发抖:“我、我怕留下血迹,回去擦地……”
原来,潘艳在箱子里并未完全昏迷,当李某把她搬到摩托车上时,她醒了过来,用尽全力抓伤了李某的脸。李某惊慌失措,逃回公寓取刀,想回去补刀,却发现箱子不见了——潘艳趁机挣脱了束缚,拖着箱子躲进了大楼的某个角落。
“大楼里还有没搜到的地方吗?”我问。老陈皱眉:“除非……她钻进了通风管道?”
财富广场的通风系统像张巨大的蜘蛛网,遍布整栋大楼。我们带着手电筒爬进去时,灰尘扑得人睁不开眼,不知是谁的安全帽碰到了管道壁,发出“当啷”一声响,惊飞了几只蝙蝠。
“潘艳!潘艳!”我们一边爬一边喊,声音在管道里嗡嗡回荡。不知爬了多久,前面突然出现个拐角,手电筒的光束照到一团米色的影子——是潘艳的风衣!
我们激动地扑过去,却发现风衣被挂在管道的支架上,下面是一双掉落的高跟鞋。再往前爬了几米,赫然看见那个行李箱躺在角落里,箱盖大敞,里面有一滩干涸的血迹,还有一张撕碎的保险单。
“她肯定是从这儿爬出去了。”老陈用手电筒照向管道的一个出口,那里的铁丝网被掰弯了,露出个勉强能挤出去的洞口。我们顺着洞口爬出去,发现自己竟然到了大楼的地下室,这里堆满了废弃的桌椅,灰尘厚得能在上面写毛笔字。
就在这时,我脚下突然踩到个软乎乎的东西,低头一看,差点叫出声——是潘艳的手机!屏幕已经碎裂,但还能开机,相册里最后一张照片是在11月6日中午12点拍摄的,画面模糊,像是在黑暗中随手拍的,仔细看能看见半张人脸——是李某!
“她在这儿拍了照,想留下证据。”我喃喃道,“可后来呢?她为什么没逃出去?”
地下室的尽头有扇铁门,上着一把生锈的锁。老陈试着踹了两脚,门“吱呀”一声开了,里面是间堆满旧文件的仓库,霉味熏得人直皱眉头。我们用手电筒扫过货架,突然,光柱定格在一个蜷缩在角落里的人影上——是潘艳!
她穿着黑色的打底裤和毛衣,外面套着那件米色风衣,头发凌乱地披在肩上,眼睛瞪得极大,直勾勾地盯着我们,像是见了鬼。
“潘艳!”我惊呼一声,冲过去想扶她,却被老陈一把拉住。他指着潘艳脚下的地面,我这才发现,她周围散落着几片安眠药的药瓶碎片,而她的右手紧紧攥着个东西,指缝里渗出干涸的血迹。
医护人员很快赶到,将潘艳送去医院。在她攥着的手里,我们发现了半枚带血的指甲——应该是抓挠李某时留下的。而仓库的墙上,用血迹歪歪扭扭写着几个字:“他有刀……”
案情终于水落石出:潘艳从通风管道逃到地下室后,本想从铁门出去,却发现门被锁死。绝望中,她躲进仓库,没想到李某拿着刀追了过来。两人在黑暗中搏斗,潘艳用碎片划破了安眠药瓶,将药粉撒向李某,趁他慌乱时逃到角落,用血迹写下警告。最后,李某怕惊动他人,只能仓皇逃走,留下奄奄一息的潘艳。
三天后,潘艳在医院醒来,虚弱地向警方讲述了案发经过:她喝完茶后感觉头晕,迷迷糊糊中被塞进箱子,再次醒来时听见李某在外面绑箱子的声音,于是拼命挣扎,用指甲抓伤了他的脸。逃出箱子后,她不敢走电梯,只能爬进通风管道,一路摸索到地下室,却被困在了仓库里。
“我以为自己要死在那儿了……”她握着妹妹的手,眼里泛着泪光,“多亏你们找到了我。”
而李某,这个自以为聪明的凶手,最终被警方以故意杀人未遂和强奸罪(对丽丽的迷奸未遂)逮捕归案。在法庭上,他哭得像个孩子,鼻涕眼泪糊了一脸,再也没有当初撒谎时的“冷静”。
案子结了,我坐在回编辑部的高铁上,看着手机里的照片——财富广场的大楼在阳光下显得平平无奇,完全看不出曾发生过这么惊心动魄的事。想起老陈说的“会吃人的楼”,我忍不住笑了,这哪儿是楼吃人,分明是人心比楼更可怕。
不过,作为一个记者,我突然觉得,比起那些天花乱坠的标题,真相本身就足够震撼。就像潘艳在黑暗中写下的血字,再深的黑暗,也总有光照进来的那一刻。